招标
东莞市长安镇沙头社区居民委员会沙头滨河路、西大路、东大路、滨海中路至振安路清理两侧排水沟垃圾、杂物和淤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56.7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gxy-2024-46
预算金额56.75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工0769-85544888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新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东莞市长安镇沙头社区居民委员会沙头滨河路、西大路、东大路、滨海中路至振安路清理两侧排水沟垃圾、杂物和淤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4年08月02日 17:4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沙头滨河路、西大路、东大路、滨海中路至振安路清理两侧排水沟垃圾、杂物和淤泥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东莞市长安镇沙头社区居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东莞市公告时间2024年08月02日 17:4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东莞市长安镇沙头社区居民委员会8楼招标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8月15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东莞市长安镇沙头社区居民委员会8楼招标会议室
预算金额¥56.7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769-28334039
采购单位东莞市长安镇沙头社区居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振安中路28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工0769-85544888
代理机构名称东莞市新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232号(汉远华坚数字智造园)2栋3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工 0769-28334039

项目概况

沙头滨河路、西大路、东大路、滨海中路至振安路清理两侧排水沟垃圾、杂物和淤泥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232号(汉远华坚数字智造园)2栋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GXY-2024-46

项目名称:沙头滨河路、西大路、东大路、滨海中路至振安路清理两侧排水沟垃圾、杂物和淤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7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6.7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最高限价

1

沙头滨河路、西大路、东大路、滨海中路至振安路清理两侧排水沟垃圾、杂物和淤泥服务项目

1(项)

详见磋商文件

567,5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开启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沙头滨河路、西大路、东大路、滨海中路至振安路清理两侧排水沟垃圾、杂物和淤泥服务项目)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沙头滨河路、西大路、东大路、滨海中路至振安路清理两侧排水沟垃圾、杂物和淤泥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合同包)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232号(汉远华坚数字智造园)2栋301室

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长安镇沙头社区居民委员会8楼招标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长安镇沙头社区居民委员会8楼招标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长安镇沙头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振安中路280号        

联系方式:陈工0769-85544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莞市新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232号(汉远华坚数字智造园)2栋301室            

联系方式:李工 0769-28334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769-2833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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