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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29125
(三)预算金额:269,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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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根据《关于购买第三方服务进行资产清查工作的请示》要求,为了提高我院固定资产的科学管理水平,优化固定资产配置,现申请在市场上购买第三方服务,为我院提供资产清查工作,工作期限要求签订合同后8个月内完成。 具体需求:(需完全响应) 1、进场盘点 第三方公司派人进行实物盘点,如实记录现场盘点信息,补充完善资产数据,如所属部门、规格型号、使用人、存放地点等空缺或变更的信息。通过广东省固定资产系统把已确认的资产打印条形码标签,形成具有唯一标识的卡片编号,对实物资产进行条形码粘贴,防止前清后乱。 2、信息汇总 现场盘点结束后,将纸质材料整理录入形成电子材料,整理规范资产名称、使用部门、存放地点等信息,便于后续盘点结果核对分析工作。 3、数据整理 根据第三方提供的能够反映实盘、盘盈、盘亏三类资产盘点结果,结合盘点结果对账务进行调整,按照盘点情况,为我院列出报废资产的清单,给予我院报废资产的建议。协助我院建立了一套新的资产明细账。同时,对广东省国有资产系统进行数据同步更新。对我院已经启用的新审判大楼,但是增城区公建办尚未调拨至我院的资产,按照该栋新大楼的相关合同和项目清单进行实物盘点,如实记录现场盘点信息,补充完善资产数据,如所属部门、规格型号、使用人、存放地点等空缺或变更的信息,并协助我院形成明细资产台账。 4、盘点结果分析 通过现场盘点所收集到的信息,将实物盘点数据与系统明细账进行分析比对,最后提供能够反映实盘、盘盈、盘亏三类资产盘点结果,结合盘点结果对账务进行调整,同时也建立了一套新的资产明细账,提出拟报废资产的建议,同时,对广东省国有资产系统进行数据同步更新。 5、条形码粘贴 负责通过广东省固定资产系统把已确认的资产打印条形码标签,形成具有唯一标识的卡片编号,对实物资产进行条形码粘贴,防止前清后乱。 6、自查报告 根据本次实物盘点的结果,提供的数据验收函(原件)、数据明细、数据汇总、数据台账,并将提交自查报告。 | 根据《关于购买第三方服务进行资产清查工作的请示》要求,为了提高我院固定资产的科学管理水平,优化固定资产配置,现申请在市场上购买第三方服务,为我院提供资产清查工作,工作期限要求签订合同后8个月内完成。 具体需求:(需完全响应) 1、进场盘点 第三方公司派人进行实物盘点,如实记录现场盘点信息,补充完善资产数据,如所属部门、规格型号、使用人、存放地点等空缺或变更的信息。通过广东省固定资产系统把已确认的资产打印条形码标签,形成具有唯一标识的卡片编号,对实物资产进行条形码粘贴,防止前清后乱。 2、信息汇总 现场盘点结束后,将纸质材料整理录入形成电子材料,整理规范资产名称、使用部门、存放地点等信息,便于后续盘点结果核对分析工作。 3、数据整理 根据第三方提供的能够反映实盘、盘盈、盘亏三类资产盘点结果,结合盘点结果对账务进行调整,按照盘点情况,为我院列出报废资产的清单,给予我院报废资产的建议。协助我院建立了一套新的资产明细账。同时,对广东省国有资产系统进行数据同步更新。对我院已经启用的新审判大楼,但是增城区公建办尚未调拨至我院的资产,按照该栋新大楼的相关合同和项目清单进行实物盘点,如实记录现场盘点信息,补充完善资产数据,如所属部门、规格型号、使用人、存放地点等空缺或变更的信息,并协助我院形成明细资产台账。 4、盘点结果分析 通过现场盘点所收集到的信息,将实物盘点数据与系统明细账进行分析比对,最后提供能够反映实盘、盘盈、盘亏三类资产盘点结果,结合盘点结果对账务进行调整,同时也建立了一套新的资产明细账,提出拟报废资产的建议,同时,对广东省国有资产系统进行数据同步更新。 5、条形码粘贴 负责通过广东省固定资产系统把已确认的资产打印条形码标签,形成具有唯一标识的卡片编号,对实物资产进行条形码粘贴,防止前清后乱。 6、自查报告 根据本次实物盘点的结果,提供的数据验收函(原件)、数据明细、数据汇总、数据台账,并将提交自查报告。 | 1 | 269,000 | 项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7月24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根据《关于购买第三方服务进行资产清查工作的请示》要求,为了提高我院固定资产的科学管理水平,优化固定资产配置,现申请在市场上购买第三方服务,为我院提供资产清查工作,工作期限要求签订合同后8个月内完成。 具体需求:(需完全响应) 1、进场盘点 第三方公司派人进行实物盘点,如实记录现场盘点信息,补充完善资产数据,如所属部门、规格型号、使用人、存放地点等空缺或变更的信息。通过广东省固定资产系统把已确认的资产打印条形码标签,形成具有唯一标识的卡片编号,对实物资产进行条形码粘贴,防止前清后乱。 2、信息汇总 现场盘点结束后,将纸质材料整理录入形成电子材料,整理规范资产名称、使用部门、存放地点等信息,便于后续盘点结果核对分析工作。 3、数据整理 根据第三方提供的能够反映实盘、盘盈、盘亏三类资产盘点结果,结合盘点结果对账务进行调整,按照盘点情况,为我院列出报废资产的清单,给予我院报废资产的建议。协助我院建立了一套新的资产明细账。同时,对广东省国有资产系统进行数据同步更新。对我院已经启用的新审判大楼,但是增城区公建办尚未调拨至我院的资产,按照该栋新大楼的相关合同和项目清单进行实物盘点,如实记录现场盘点信息,补充完善资产数据,如所属部门、规格型号、使用人、存放地点等空缺或变更的信息,并协助我院形成明细资产台账。 4、盘点结果分析 通过现场盘点所收集到的信息,将实物盘点数据与系统明细账进行分析比对,最后提供能够反映实盘、盘盈、盘亏三类资产盘点结果,结合盘点结果对账务进行调整,同时也建立了一套新的资产明细账,提出拟报废资产的建议,同时,对广东省国有资产系统进行数据同步更新。 5、条形码粘贴 负责通过广东省固定资产系统把已确认的资产打印条形码标签,形成具有唯一标识的卡片编号,对实物资产进行条形码粘贴,防止前清后乱。 6、自查报告 根据本次实物盘点的结果,提供的数据验收函(原件)、数据明细、数据汇总、数据台账,并将提交自查报告。
合同份数:4
是否需要验收:需要验收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方锦苏 82123029
采购单位: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2024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