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服务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azc-2023030008-ha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纪俊0517-859837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AZC-2023030008-HA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3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一)磋商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的具体标准中“二、供应商检测技术能力(60分)”第二条原内容为“供应商对照资质认定附表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年版)》中33类食品(除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检测项目,覆盖率为100%得5分,每降低5%扣1分,覆盖率<80%的不得分。”
现更正为:“供应商对照资质认定附表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中33类食品(除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检测项目,覆盖率为100%得5分,每降低5%扣1分,覆盖率<80%的不得分。”
(二)磋商文件第五章 项目采购需求中“一、具体服务需求”第1条原内容为:各承检机构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江苏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年版)等相关规定开展抽样和检验工作,确保程序规范严谨、标准适用准确、判定方法有效。食用农产品抽样以及案件稽查、事故调查中的食品安全抽样活动,应当由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或者陪同,保证抽样工作程序合法。
现更正为:各承检机构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江苏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等相关规定开展抽样和检验工作,确保程序规范严谨、标准适用准确、判定方法有效。食用农产品抽样以及案件稽查、事故调查中的食品安全抽样活动,应当由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或者陪同,保证抽样工作程序合法。
(三)本项目原磋商文件中:“预包装食品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年版)》执行)”。
现更正为:“预包装食品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执行)”。
其它不变,对潜在供应商造成的不便,敬请见谅,如对以上变更有异议请在开标前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单位提出。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宏信大厦18楼
联系方式:张女士 0517-85962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国际商城A3楼6楼
联系方式: 纪俊 0517-85983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纪俊
电话: 0517-85983788
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7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AZC-2023030008-HA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3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一)磋商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的具体标准中“二、供应商检测技术能力(60分)”第二条原内容为“供应商对照资质认定附表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年版)》中33类食品(除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检测项目,覆盖率为100%得5分,每降低5%扣1分,覆盖率<80%的不得分。”
现更正为:“供应商对照资质认定附表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中33类食品(除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检测项目,覆盖率为100%得5分,每降低5%扣1分,覆盖率<80%的不得分。”
(二)磋商文件第五章 项目采购需求中“一、具体服务需求”第1条原内容为:各承检机构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江苏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年版)等相关规定开展抽样和检验工作,确保程序规范严谨、标准适用准确、判定方法有效。食用农产品抽样以及案件稽查、事故调查中的食品安全抽样活动,应当由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或者陪同,保证抽样工作程序合法。
现更正为:各承检机构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江苏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等相关规定开展抽样和检验工作,确保程序规范严谨、标准适用准确、判定方法有效。食用农产品抽样以及案件稽查、事故调查中的食品安全抽样活动,应当由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或者陪同,保证抽样工作程序合法。
(三)本项目原磋商文件中:“预包装食品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年版)》执行)”。
现更正为:“预包装食品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执行)”。
其它不变,对潜在供应商造成的不便,敬请见谅,如对以上变更有异议请在开标前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单位提出。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宏信大厦18楼
联系方式:张女士 0517-85962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国际商城A3楼6楼
联系方式: 纪俊 0517-85983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纪俊
电话: 0517-85983788
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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