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城西平原水库可研、初设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9/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城西平原水库可研、初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城西平原水库可研、初设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涿州市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涿州市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1项目名称:城西平原水库可研、初设
2.1.2 建设地点:涿州市
2.1.3 建设规模及内容:在北拒马河北支和南支上游分别新建一座水库。
2.1.4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可研报告批复;可研报告批复后3个月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
2.1.5 质量标准: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并通过有关部门批复。
2.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勘察测量,可研报告编制,可研审批要件办理、初步设计报告及相关附件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等与工程相关的项建、可研、初设、招标阶段所有工程设计和咨询服务。
(1)勘察服务,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的勘察,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测绘、勘探、取样、试验等,查明、分析和评估地质特征和工程建设条件,制订勘察纲要、编制勘察报告。
(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要件及相关前期要件办理服务,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节能报告、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等要件。
(3)设计服务,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等阶段。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初步设计、投资概算审批、招标设计;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申请材料;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申请材料;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申请文件;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文件;占用、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等。
(4)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专题报告(设计)等前期工作文件编制,应根据审批要求和项目法人的需求,提供相应服务。
(5)资金申请报告。
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要件,投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技术能力的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或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甲级资信证书(水利水电行业)。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含水利、水电、水利水电)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并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或水利水电工程规划专业),至少有一项下述业绩:
近十年(指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按照水利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省级以上发改部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以下项目之一:①中型及以上水库新建或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②项目投资1亿元以上的河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③投资10亿元及以上的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业绩资料需提供省级以上发改部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及合同原件扫描件,业绩资料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的需出具建设单位证明。
3.1.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允许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9-20 09:00 至
2023-09-25 0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同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0-10 08:4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城西平原水库可研、初设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涿州市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涿州市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1项目名称:城西平原水库可研、初设
2.1.2 建设地点:涿州市
2.1.3 建设规模及内容:在北拒马河北支和南支上游分别新建一座水库。
2.1.4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可研报告批复;可研报告批复后3个月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
2.1.5 质量标准: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并通过有关部门批复。
2.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勘察测量,可研报告编制,可研审批要件办理、初步设计报告及相关附件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等与工程相关的项建、可研、初设、招标阶段所有工程设计和咨询服务。
(1)勘察服务,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的勘察,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测绘、勘探、取样、试验等,查明、分析和评估地质特征和工程建设条件,制订勘察纲要、编制勘察报告。
(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要件及相关前期要件办理服务,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节能报告、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等要件。
(3)设计服务,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等阶段。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初步设计、投资概算审批、招标设计;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申请材料;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申请材料;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申请文件;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文件;占用、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等。
(4)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专题报告(设计)等前期工作文件编制,应根据审批要求和项目法人的需求,提供相应服务。
(5)资金申请报告。
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要件,投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技术能力的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或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甲级资信证书(水利水电行业)。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含水利、水电、水利水电)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并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或水利水电工程规划专业),至少有一项下述业绩:
近十年(指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按照水利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省级以上发改部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以下项目之一:①中型及以上水库新建或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②项目投资1亿元以上的河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③投资10亿元及以上的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业绩资料需提供省级以上发改部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及合同原件扫描件,业绩资料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的需出具建设单位证明。
3.1.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允许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9-20 09:00 至
2023-09-25 0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同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0-10 08:4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涿州市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龙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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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涿州市鹏程大街中冶2号楼2层 | 地址: | 保定市竞秀区朝阳南大街658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陶玉武 | 联系人: | 贾工 |
电话: | 0312-6550703 | 电话: | 0312-303595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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