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溪县城区教育扩容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溪县建安幼儿园智能化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qh202302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吴1896021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安溪县建安幼儿园智能化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4B号楼6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QH2023029
项目名称:安溪县建安幼儿园智能化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032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2.032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5日 至 2023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4B号楼603室
方式:电话或现场报名[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格式自拟。]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海大厦B幢12层1208室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海大厦B幢12层1208室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县城区教育扩容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
联系方式:谢先生135069113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泉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海大厦B幢12层1208室
联系方式:小吴189602126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电 话: 18960212618
安溪县建安幼儿园智能化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4B号楼6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QH2023029
项目名称:安溪县建安幼儿园智能化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032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2.032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安溪县建安幼儿园智能化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 | 1(项) | 720322 | 否 | 720322 | 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5日 至 2023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4B号楼603室
方式:电话或现场报名[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格式自拟。]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海大厦B幢12层1208室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海大厦B幢12层1208室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县城区教育扩容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
联系方式:谢先生135069113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泉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海大厦B幢12层1208室
联系方式:小吴189602126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电 话: 1896021261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