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2024-2025年电子渠道互联网卡全生命周期运营支撑项目[HNZT-2024-11500]-比选公告
金额
14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t-2024-11500
预算金额147万元
招标联系人余枫焰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莹1897312735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7
公告正文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2024-2025年电子渠道互联网卡全生命周期运营支撑项目(项目编号:HNZT-2024-11500),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2024-2025年电子渠道互联网卡全生命周期运营支撑项目,预算为147万元人民币(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包括互联网卡促充值、促活跃、促复机、提价值、强挽留、专区运营、外呼管理、数据分析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项目实施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2.3项目实施地点:湖南省内。

1.2.4划分采购包: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2.5中选人数量:本项目设1个中选人,由综合得分排名第1名中选候选人中选。

1.2.6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各单项最高参选限价详见明细报价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2 参选人应具备由工信部门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比选代理机构;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1)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2)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处理范围在全国其他区域内存在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3)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7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51800分00秒至2024年7月11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2.2在平台登记申领比选文件时需上传以下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4)比选文件售卖登记表(Word版和盖章的PDF版);(该表详见比选公告附件)

5)购买比选文件的费用支付凭证。

请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均放入一个WORD文档中,WORD文档以“潜在参选人名称+项目名称”命名,并将上述资料同步发至项目联系人邮箱18973616279@163.com(报名时间以电子平台时间为准)。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打款备注项目简称。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7月17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电子参选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当电子参选文件上传异常时,参选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5.4 电子参选文件由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在递交截止时间后统一解密,参选人无需进行解密操作。

5.5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6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6.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6.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6.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https://zb.chinaccssc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98号

人:余枫焰

   话:18163782678

比选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德雅路浏河村巷38号

人:杨莹

项目招标师:李光石、谭龙江、张进进、沈斌、吕洁、王敏

   话:18973127352

电子邮件:18973127352@189.cn

   名: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荷花园支行

   号:2001270580

号:313551096021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2024年7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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