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二分公司浙江年度车辆临租服务(第二次)】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2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二分公司浙江年度车辆临租服务(第二次)】项目询价公告
【二分公司浙江年度车辆临租服务(第二次)】项目,采购人为【广东南方电信规划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二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请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报价人(以下简称报价人)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杭州,绍兴,宁波】;
(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预算金额:【28万】;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1、该项目为临时租赁车辆服务,需配随车司机。杭州车辆临租服务特指车辆出发地为杭州;绍兴车辆临租服务特指车辆出发地为绍兴;宁波车辆临租服务特指车辆出发地为宁波。报价人可对 各个分项进行报价。
2、车辆要求:车辆车况良好,证照齐全,备件齐全,车辆、内饰、设备设施干净整洁可正常使用。
3、司机要求:司机具备三年或以上安全驾驶经验(以驾驶 证年限为准),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无犯罪记录,无不良的信用记录,身体健康,行车记录良好。
4、保险要求:租赁给甲方使用的车辆应具备有效的第三者责任险,购买车辆交强险及商业险、含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00万、乘客座位险不低于10万、司机座位险不低于10万。
5、其它要求:报价人的报价包含运输公司提供的司机人工成本(固定租赁车辆中不含司机的不计)、车辆保险费、车船税、养路费、车辆年审费、车辆维修费、燃油费、停车费、洗车费以及车辆保养费等。路桥费以实际结算为准。
6、计费标准:不分工作日、周末、节假日,所有日期用车租赁费计取相同;杭州车辆临租服务分项服务时间段为8小时,按实际出发时间始计算,租赁价格:500元/天;宁波车辆临租服务分项、绍兴车辆临租服务分项时间段为8小时,按实际出发时间始计算,租赁价格:500元/天;如有延时用车情况,租赁车辆的延时用车费按实际发生由甲方确认结算,增加的租赁费按20元/小时计算,封顶100元/天。 】;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为【 杭州,宁波,绍兴三个】标段, 详见《询价文件》。本项目允许报价人同时成交的最多标段数为3个。
1.3本项目【根据不同标段设置最高限价,详见《询价文件》,报价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报价人资格要求
2.1 报价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并且成立时间不少于【半】年。
1.1) 如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具体报送年份及公示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1.2) 如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显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成立时间不少于【 半 】年的有效证
明材料。
(2)业绩要求:具备近【2】年(【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全国范围/通信行业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车辆租赁服务】的相关业绩,累计完成【10】万元以上合同金额。(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
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项目团队要求:报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2】年及以上【车辆租赁服务】经验。报价人拟派项目专职人员要求【1】人及以上。
2.2 报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6) 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 报价人资格的;
(7) 在与采购人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 相关产品在采购人合作项目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 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报价人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报价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应答文件一律无效。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 询价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2】日〕
3.2 获取方式:报价人自行在本公告文末下载附件,并按要求制作应答文件。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2023】年【5】月【22】日【18 】时【00】分,递交地点 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万通中心A座1302】。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4.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3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3.3 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广东公司阳光采购网(http://ygcg.gdccs.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南方电信规划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二分】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13360093862】
邮箱:【lizhiping4.ztxx.gd@chinaccs.cn】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九道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33楼】
应答联系人:【何 勇】
电话:【13613066900】
邮箱:【13613066900@139.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万通中心A座1302】
邮编:【310000】
纪委监督邮箱:【jw.ztxx.gd@chinaccs.cn】
采购人:【广东南方电信规划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5】月【18】日
【二分公司浙江年度车辆临租服务(第二次)】项目,采购人为【广东南方电信规划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二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请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报价人(以下简称报价人)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杭州,绍兴,宁波】;
(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预算金额:【28万】;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1、该项目为临时租赁车辆服务,需配随车司机。杭州车辆临租服务特指车辆出发地为杭州;绍兴车辆临租服务特指车辆出发地为绍兴;宁波车辆临租服务特指车辆出发地为宁波。报价人可对 各个分项进行报价。
2、车辆要求:车辆车况良好,证照齐全,备件齐全,车辆、内饰、设备设施干净整洁可正常使用。
3、司机要求:司机具备三年或以上安全驾驶经验(以驾驶 证年限为准),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无犯罪记录,无不良的信用记录,身体健康,行车记录良好。
4、保险要求:租赁给甲方使用的车辆应具备有效的第三者责任险,购买车辆交强险及商业险、含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00万、乘客座位险不低于10万、司机座位险不低于10万。
5、其它要求:报价人的报价包含运输公司提供的司机人工成本(固定租赁车辆中不含司机的不计)、车辆保险费、车船税、养路费、车辆年审费、车辆维修费、燃油费、停车费、洗车费以及车辆保养费等。路桥费以实际结算为准。
6、计费标准:不分工作日、周末、节假日,所有日期用车租赁费计取相同;杭州车辆临租服务分项服务时间段为8小时,按实际出发时间始计算,租赁价格:500元/天;宁波车辆临租服务分项、绍兴车辆临租服务分项时间段为8小时,按实际出发时间始计算,租赁价格:500元/天;如有延时用车情况,租赁车辆的延时用车费按实际发生由甲方确认结算,增加的租赁费按20元/小时计算,封顶100元/天。 】;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为【 杭州,宁波,绍兴三个】标段, 详见《询价文件》。本项目允许报价人同时成交的最多标段数为3个。
1.3本项目【根据不同标段设置最高限价,详见《询价文件》,报价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报价人资格要求
2.1 报价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并且成立时间不少于【半】年。
1.1) 如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具体报送年份及公示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1.2) 如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显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成立时间不少于【 半 】年的有效证
明材料。
(2)业绩要求:具备近【2】年(【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全国范围/通信行业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车辆租赁服务】的相关业绩,累计完成【10】万元以上合同金额。(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
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项目团队要求:报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2】年及以上【车辆租赁服务】经验。报价人拟派项目专职人员要求【1】人及以上。
2.2 报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6) 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 报价人资格的;
(7) 在与采购人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 相关产品在采购人合作项目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 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报价人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报价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应答文件一律无效。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 询价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2】日〕
3.2 获取方式:报价人自行在本公告文末下载附件,并按要求制作应答文件。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2023】年【5】月【22】日【18 】时【00】分,递交地点 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万通中心A座1302】。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4.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3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3.3 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广东公司阳光采购网(http://ygcg.gdccs.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南方电信规划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二分】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13360093862】
邮箱:【lizhiping4.ztxx.gd@chinaccs.cn】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九道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33楼】
应答联系人:【何 勇】
电话:【13613066900】
邮箱:【13613066900@139.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万通中心A座1302】
邮编:【310000】
纪委监督邮箱:【jw.ztxx.gd@chinaccs.cn】
采购人:【广东南方电信规划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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