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于近期进行HIS系统国家医保编码应用展示改造项目,经挂网需求公告2次,仅一家公司报名参加,现将产品及报名公司情况公示如下:
使用科室 |
信息中心 |
项目名称、数量 |
HIS系统国家医保编码应用展示改造 1项 |
生产厂家 |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供应商 |
重庆卫宁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预算金额 |
8.6万元 |
项目描述 |
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深化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应用的通知》,要求辖区内三级医疗机构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医保编码在院内各信息系统(包含但不限于进销存系统、医师工作站)应用,并做好随时接受国家医保局抽检的准备,具体内容严格参照《国家医疗保障局标准化绩效考核(贯标应用)指标完成情况——示例》执行。 对照《国家医疗保障局标准化绩效考核(贯标应用)指标完成情况——示例》,我院缺少定点医疗机构代码、医保医师代码、门诊慢特病种与国家医保编码的对照展示界面,药品入库、出库、库存查询、药房发药的国家医保编码应用展示界面,门诊/住院医生工作站关于门诊慢特病种、疾病诊断、手术操作、医嘱项目的国家医保编码应用展示界面。 因此,需对HIS系统进行上述界面的国家医保编码应用展示改造。 |
单一来源理由 |
对照《国家医疗保障局标准化绩效考核(贯标应用)指标完成情况——示例》,我院缺少定点医疗机构代码、医保医师代码、门诊慢特病种与国家医保编码的对照展示界面,药品入库、出库、库存查询、药房发药的国家医保编码应用展示界面,门诊/住院医生工作站关于门诊慢特病种、疾病诊断、手术操作、医嘱项目的国家医保编码应用展示界面。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因院内编码与国家医保编码的对照界面、药品入库/出库/库存查询/药房发药、门诊/住院医生工作站均在HIS系统中,系统供应商均为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掌握全部源代码并未对外开放产品源代码,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公示时间 |
2022年5月23日—2022年5月27日 |
联系人 |
023-89011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