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泾县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60.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cg-cs-2024528
预算金额60.5万元
招标公司泾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先生15555202106
中标公司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60.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泾县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CS-2024528
二、项目名称:泾县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大道209号
成交金额:605000.00元/年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605000.00元/年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49.4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章雪英、倪小龙、吴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总价包干。
2.金额:2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88号、泾县财富东路36号,联系电话:徐先生13966205935、郑工15555202106。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296号、电话:0563-5123062)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88号
联系方式:139662059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财富东路36号
联系方式:15555202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郑工
电话:13966205935、15555202106
十、附件
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正文
一、项目编号:JX-CG-CS-2024528
二、项目名称:泾县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大道209号
成交金额:605000.00元/年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605000.00元/年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49.4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泾县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泾县生活垃圾场中转站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负责项目的日常运行管理,包含设备运行操作、日常维护、故障修理、进、出污水指标化验、检测等工作,保障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控制运行成本。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全部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三年,合同为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服务标准为合格。设施设备维修、故障处理做到:维修人员随时待岗,一般故障2小时内进行修复,恢复运行,重大故障要立即汇报,做好应急处理。 |
五、评审专家名单:章雪英、倪小龙、吴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总价包干。
2.金额:2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88号、泾县财富东路36号,联系电话:徐先生13966205935、郑工15555202106。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296号、电话:0563-5123062)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88号
联系方式:139662059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财富东路36号
联系方式:15555202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郑工
电话:13966205935、15555202106
十、附件
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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