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kmlq2021110117
预算金额9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鲁工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世花0871-68917868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25
公告正文
编号 JKMLQ2021110117 招标项目名称 禄劝工业园区洗马塘片区EPC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及自来水厂建设项目)服务招标
建设单位 禄劝园旗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原公告标题 禄劝工业园区洗马塘片区EPC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及自来水厂建设项目)服务招标公告
重新招标原因
修正内容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禄劝工业园区洗马塘片区EPC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及自来水厂建设项目)服务招标已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禄发改【2020】122号和禄发改【2020】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禄劝园旗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造价咨询、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禄劝工业园区洗马塘片区EPC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及自来水厂建设项目)服务招标(监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第三方检测服务)。 2.2 招标范围:一标段(监理服务):项目的协调、控制和管理,涉及阶段为: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施工图纸所包括的所有施工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具体按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委托。 二标段(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实施期间所涉及到的需要进行工程造价的内容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及跟踪管理咨询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三标段(第三方检测服务):完成本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出具正式检测报告,具体检测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设备除外)。 建设规模及内容: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能力为4500m3/d) ,占地约48亩;自来水厂一座(供水能力为1.3万m3/d),15000 m3高位调蓄水池,占地约48亩。 2.3 总投资:9000万元招标规模:3600000元2.4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2.5 项目实施地点:禄劝县洗马塘2.6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时间:2021-12-01计划竣工/服务结束时间:2023-09-012.7 标段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段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段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8 其他:服务周期: 2.8.1监理周期: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施工图纸所包括的所有施工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2.8.2造价咨询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及审计完成。2.8.3第三方检测服务周期:根据招标人要求,按实际工程进度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第三方质量检测工作,并确保满足工程的进度要求;检测期与实际施工周期相匹配,提交成果报告时间须满足招标人要求。2.8.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有三个标段:一标段(监理服务)、二标段(造价咨询服务)、三标段(第三方检测服务)。2.8.5其他:项目概况: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占地面积 33.79 亩,处理规模为近期: 4500m3/d,远期:9000m3/d;厂内共有建筑 7 栋:业务楼、污泥脱水机房、 鼓风及配电室、进、出水在线监测间、门卫室、机修间;水处理构筑物 6 座: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式沉砂池、改良 A2O 反应池、水解酸化池、二次配水井、二沉池、絮凝沉淀池、滤布滤池、回收水池、紫外消毒渠等。 工业园区高位调蓄水池15000 m3。 新建一座自来水厂, 近期规模 1.3 万立方米/日, 远期规模 2.6 万立方米/日。 新建钢筋混凝土调蓄水池, 用于管道检修期间工业园区供水, 调蓄水池容积 7 万 m3。监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标准。造价咨询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2012)及国家、地方、行业相关的现行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及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满足《关于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核查备案相关事宜暂行的通知》(昆建通〔2017〕18号文)、《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概算价、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合同价及结算价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昆建通〔2017〕19号文)的规定。第三方检测服务质量标准:提交的检测报告等成果资料符合现行相关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需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3.5 其他:3.5.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5.2监理服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2018年至今具有投资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1项类似项目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员工,中级及以上职称;2018至今具有投资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类似监理服务业绩1项,提供社保证明。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具备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具备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不少于1人,提供社保证明。3.5.3造价服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项目负责人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018年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不少于1个单项合同总投资40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评价表或业主证明,且业绩证明要体现项目负责人,否则不予认可)。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不少于1个单项合同总投资40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评价表或业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财务要求:提供2017年~2019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信誉要求:近三年(2018年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云南)(网址:http://www.yncredit.gov.cn/)” 有失信行为。3.5.4第三方检测服务:①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国家或省(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物沉降和变形观测、民用建筑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检测、建筑电气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公路(市政)工程检测等专项;(2)国家或省(直辖市)或州、市相关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以上(1)或(2)项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招标范围相应检测内容;(3)人民防空办公室开具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资质备案证明。②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房建或市政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业绩至少1项,业绩中至少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物沉降和变形观测、民用建筑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检测、建筑电气工程检测、见证样检测、公路(市政)工程检测等10个专项当中的6项,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③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资格,且具备有效的检测员资格证书,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近期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房建或市政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业绩中至少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物沉降和变形观测、民用建筑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检测、建筑电气工程检测、见证样检测、公路(市政)工程检测等10个专项当中的6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否则不予认可);拟派项目检测团队成员须具备注册结构及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④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提供2017年—2019年或2018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若公司成立满足1年以上但不满足3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表)。⑤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情形;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在“信用中国”有失信被执行人行为。3.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04 11:05至2021-11-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1-25 09:0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1)本项目开标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屏山街道吉兴路24号9栋3楼)。(2)本项目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启用网上远程开标(即远程在线开标)。按《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到达开标会现场提交文件、解密文件(即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须按《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优化远程网上开标流程的通知》和《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及上述通知中所附的附件要求进行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标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签到、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注:请各投标人提前熟悉网上开标的相关操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禄劝园旗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名称: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禄劝县审计局办公楼7楼招标代理地址:禄劝县屏山镇吉兴路24号9幢1楼
招标联系人:鲁 工招标代理联系人:刘世花、杨与芬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68991777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871-68917868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禄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8966967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类别 招标文件获取起始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操作
标段编号 招标文件 商务标(工程量清单) 其他附件(电子图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