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横山大队横山大队新建城区车辆违停电子设备抓拍和道路安全信息发布系统货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zc-hw-20240830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18791290001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壮1810912694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横山大队新建城区车辆违停电子设备抓拍和道路安全信息发布系统货物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C-HW-20240830

项目名称:横山大队新建城区车辆违停电子设备抓拍和道路安全信息发布系统货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横山大队新建城区车辆违停电子设备抓拍和道路安全信息发布系统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信息化设备 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横山大队新建城区车辆违停电子设备抓拍和道路安全信息发布系统采购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00 2,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横山大队新建城区车辆违停电子设备抓拍和道路安全信息发布系统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5.《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9.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横山大队新建城区车辆违停电子设备抓拍和道路安全信息发布系统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特定资格要求如下: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3)财务状况报告: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其基本存款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8)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9)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被授权人2024年1月至今其在本公司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任一险种)的缴纳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注:以上为必备资格条件,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03日 2024年09月0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9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在获取期内进行下载,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其后果自负。

2、CA 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三楼窗口,电话:0912-3452148。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和“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 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系统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可登录榆林交易平台〖首页〉不见面开标〗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4、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5、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投标人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 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文件(*.SXSTF 格式),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横山大队

地址:榆林市横山区环城北路

联系方式:18791290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高新区明珠大道阳光城写字楼1205室

联系方式:181091269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壮

电话:18109126949

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2日


相关附件:
正文内容.pdf
采购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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