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政府购买美盈森大厦与碧眼面前路夜景灯光管养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金额
22.4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政府购买美盈森大厦与碧眼面前路夜景灯光
管养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采购单位名称:光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
地址: 光明街道环卫综合大楼(光翠路北73号)
联系人: 廖工
联系电话:29099376
公告日期:2023年6月9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管养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美盈森大厦与碧眼面前路夜景灯光管养服务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经过征集,有三家供应商响应,深圳市骏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华鑫建设(深圳)有限公司。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1、我方经综合评定并严格按照光明街道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择定本项目由华鑫建设(深圳)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2、该供应商均符合我方要求,华鑫建设(深圳)有限公司报价为224490元;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华鑫建设(深圳)有限公司 | |
项目成交金额:224490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光明街道美盈森大厦外墙灯光工程和碧眼社区面前路沿街夜景灯光工程现移交市政组管养,为切实做好景观照明项目的管理维护,拟购买专业管养服务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一、项目选址 项目选址:光明街道美盈森大厦外墙灯光、碧眼社区面前路沿街夜景灯光。 二、人员配置及现场配置 2.1项目人员配备:工作人员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电气工程师(含)中级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二级以上职称人员,负责全面统筹管理工作),巡查维修人员2人。巡查人员应具备:1名同时持有电工证及高空作业操作证人员,负责具体检修工作。1名持有电工证人员,负责现场管理及兼顾安全员工作。 2.2办公场地:要求在本街道辖区内有办公场所。 三、服务内容 3.1亮灯巡查:每周亮灯巡查不少于两次,节假日必查,巡查记录需每月上报。 3.2日常维护:包括日常灯具及其他相关设施维护与更换,且确保设施完好率及亮灯率,亮灯率不得低于97%,设施完好率不得低于97%。 3.3设施检查:每月最少检查一次,管养范围内灯具、设备、线路、电缆等相关设施配件损坏情况,及时修复和更换。做好设施安全检查,维修、翻新及清洗工作,相关记录照片每月上报。 3.4节假日(如劳动节、国庆、元旦、春节)等:灯光内容及时更新及节假日需要处理的相关事项。 3.5应急问题处理:管养范围内需有值班点,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紧急问题1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服务范围内的投诉案件,要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完毕。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服务期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采购单位名称:光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
地址: 光明街道环卫综合大楼(光翠路北73号)
联系人: 廖工
联系电话:29099376
公告日期:2023年6月9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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