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亳州逸合府一期施工总承包项目免拆模系统材料采购
金额
477.92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zjk-2024-048号
预算金额477.92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经理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5
公告正文
亳州逸合府一期施工总承包项目免拆模系统材料采购询价公告
一、采购条件
(一)项目名称:亳州逸合府一期施工总承包项目免拆模系统材料采购
(二)项目编号:BZJK-2024-048号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采购人:安徽通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概况:亳州逸合府一期施工项目位于亳州市谯城区利辛路北侧、庄周路东侧、和平西路南侧、华佗大道西侧,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80680平方米,总造价约3.94亿元,总用地面积为87944.71㎡(131.92亩),施工内容包含场区内建筑单体29栋,其中:17栋住宅(5栋17层,2栋15层,10栋10层),3栋设备房(地上1层)、6栋商铺、1栋幼儿园以及2栋门房。 
(二)采购范围:本次招标的范围是亳州逸合府一期施工总承包项目免拆模系统材料,按照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所有工作任务。具体工程量以实际供应合格产品数量为准。投标单位投标前请现场勘察了解情况,投标时我方认为投标单位已充分了解工程概况及工作范围。
(三)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期起1年,交货期:自采购人下达供货指令之日起3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五)最高限价(含税,13%):477.92万元,投标人根据附件清单,按照固定单价报价。投标报价超出单项限价或低于成本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运杂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人工费、过路过江过桥费、车辆油料费、保险费、利润、风险金等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所有费用,中标后不予调整,其他未尽事宜应统一考虑在报价内。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改变,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的价格应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货物供应的能力;
(二)提供2021年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1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免拆模系统材料供应业绩。
注:提供业绩合同、合同任意节点税务发票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中。
(三)供应商(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以现场查询为准)。
(四)供应商如在以往承接交控集团及下属企业项目过程中被记入“黑名单”,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投标活动;
(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或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四、保证金
(一)响应保证金
1.是否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2.响应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款或转账
3.响应保证金的金额:50000元 
4.收取响应保证金的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亳州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亳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2670801040009482
5.其他要求:
响应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到指定银行账号,确保银行记录可查询,转账或电汇时须在附言处备注“BZJK-2024-048号保证金”,否则,责任自负。
响应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汇入或非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或收款银行账号错误无法判定保证金对应关系的,保证金无效;现金存入或以其他方式存入(转入)的视为无效。
6.响应保证金的退还(本金无息):
(1)采购不成功(或开标现场拒收响应文件)的,10日内直接退还至该供应商汇出帐户。
(2)确定成交人后,未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10日内直接退还至该供应商汇出帐户。
(二)履约保证金
1.是否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þ要求  
2.履约担保的形式:成交后,响应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从其基本账户开户行银行汇款或开具保函。
3.履约担保的金额: 150000元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无违约行为发生或违约行为已处理的情况下,供货期满后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本金无息)。
五、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付款人
安徽通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按月支付已供货物(经检测合格且验收通过)价款的80%,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支付至货物价款的100%。
注: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人应按照国家税收有关规定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暂停付款。
3
主要
合同条款
(1)如招标人出现资金困难或业主未及时支付工程款,中标人同意给予1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招标人违约,且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同时非招标人指定人员签字确认的结算清单视为无效,招标人将不予结算。
(2)中标人需提供产品的“工程建设领域适用技术(产品)综合性能评估意见书”,供应产品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相关产品检测报告,确保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否则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招标人的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供货量需满足现场施工需求,如无法满足进度需求,招标人有权选择其他供应商供货,且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提供免拆模系统材料规格、尺寸需满足招标人要求,中标人需指派专业技术人员与招标人对接,根据图纸对免拆模材料规格、尺寸进行优化。
(5)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无偿提供2台免拆模材料切割专用台锯,项目完工后招标人予以归还,此项费用考虑在综合报价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说明:具体合同条款及格式由采购人与成交人在不违背询价公告和响应文件承诺的条件下友好协商签订。
六、成交原则
本次询价采用最低评审价法确定成交人。
采购人将从供应商中,选择一家能够满足询价公告的实质性要求,并且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人,但报价为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的除外。报价相同时,由采购人委托的询价小组自行确定成交人。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 5 日 15 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亳州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楼法务部(招投标中心)(药都大道与希夷大道交叉口东北角9楼);
(三)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价公告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四)本次招标允许供应商以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招标平台签收快递时间为准。邮寄信息同招标平台联系方式,供应商寄出响应文件后,应电话通知招标平台工作人员,以便招标平台工作人员及时签收响应文件。建议投标人在邮寄前使用透明胶带对投标文件密封袋进行二次密封,如因投标文件密封袋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破损,导致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而被招标平台拒收,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徽通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大杨镇省道309线亳州收费站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15955497321 ‬
采购平台:亳州交控集团招投标中心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药都路1289号
联 系 人:田工、张工
电    话:0558-5190035(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安徽通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
附件:
附件1:采购需求.docx
附件2:响应文件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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