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福清市阳下镇洪宽工业村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1号、2号厂房,1号、2号员工宿舍,1号办公楼(含厂区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工程)和厂区内的生产设备等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6956004)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8/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
位于福建省福清市阳下镇洪宽工业村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1号、2号厂房,1号、2号员工宿舍,1号办公楼(含厂区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工程)和厂区内的生产设备等动产的公告(第一次)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9月29日10时至2023年9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情况。
1.位于福建省福清市阳下镇洪宽工业村的两块工业用地的使用权及地上1号、2号厂房,1号、2号员工宿舍,1号办公楼(含厂区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工程)和厂区内的生产设备等动产【权证号:融房权证R字第1512667号、融阳下国用(2014)第A0260、B0218号】。标的物所有权人为旭成(福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标的物情况详见福州瑞尔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榕瑞估字第 FZ23500036号、榕瑞尔资评报字(2023)第007号评估报告,具体现状以实际现场实况为准。
起拍价(即保留价)为:人民币112832370元,保证金为:人民币12000000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0000元。
2.标的物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161189100 元,其中:(1)位于福建省福清市阳下镇洪宽工业村两块工业用地的使用权及地上1号、2号厂房,1号、2号员工宿舍,1号办公楼(含厂区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工程)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09842000元;(2)生产设备等动产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51347100元。本次拍卖以评估价值的70%为起拍价整体进行拍卖。
二、需要披露的风险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的两块工业用地及地上1号、2号厂房,1号、2号员工宿舍,1号办公楼(含厂区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工程)的实际面积、四至以房产规划部门登记为准。厂区内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工程及生产设备等动产(范围详见评估报告)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谨请参与竞买人到当地相关部门及现场了解清楚,一旦参与竞买,则视为对此已知晓,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 经现场查看,本次拍卖的土地及厂房等建筑物处于空置状态,标的物所有权人旭成(福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停止生产经营,厂区内的生产设备等动产由旭成(福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保管及后续的拍卖交接工作。案外人福清洪利股份投资合伙公司提供租赁合同,合同显示租期自2021年5月31日至2028年5月30日止,租赁范围为办公楼的409、407、405室,租金共7万元已一次性付清。拍卖成交后涉及上述租赁纠纷事宜需由买受人自行协商处理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提醒意向竞买人亲自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本标的物的实物现状,自行评估可能存在的交付存在的风险,并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拍卖标的物可能涉及的租赁、标的物移交等方面的纠纷,报名参与竞买者视为对上述风险及瑕疵有充分认识并接受现状,且责任自负。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评估报告对标的物的现场勘查仅限于其外观状况,未对标的物进行实质性核查验证,法院不承担本次拍卖标的质量与规格的瑕疵责任,对标的物的使用性能、质量差异等不作保证,竞拍成功后均以实际交付状态为准,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法院不提供标的物购买时所附说明书、收据、发票等资料。请意向竞买人亲自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本标的物的实物现状,并充分了解存在的风险,因标的物总价值较高,参拍出价需谨慎。
4.对于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产权证等其他情况,竞买者需自行前往当地相关部门详询相关情况后再予竞买,相应的风险和瑕疵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有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拍卖人对此不做任何承诺。标的物成交后,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他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5. 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持本院出具的裁定书自行办理,涉及过户产生的买方税费包括可能存在的欠费(包含且不限于水、电、气、网络、物业费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过户产生卖方应当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的税费从拍卖款中支付给买受人。具体项目及标准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查询。因买受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的责任和损失。
5.本次拍卖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向相关管理机构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过户相关限制约束请自行咨询管理机构。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标的物所在地相关部门对买受人资格和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不动产管理部门等咨询,若因竞买人不符合购买条件参与竞拍的,自行承担不能办理产权过户及悔拍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五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方可优先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过程。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须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27日18时之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自行前往现场看样。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晋安支行,账号:11712018120000201803406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对本标的物的权属有持有异议的。
请在拍卖开始前七日内与本院联系,提交异议材料采用邮寄方式的,收件有效期限为拍卖开始前三日工作时间内,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为保障你的权益,请将邮寄的途中时间预计在内。
十、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已经法定公示期,拍卖人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公告中最大程度的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仔细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视为确认标的物的现状。请竞买人谨慎对待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物具体情况,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及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
2.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问题,请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3.本院未授权任何机构(含辅拍公司)对上述标的物进行处置或咨询、看样等工作。郑重提醒竞买人认真研读本院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除向本院指定账户支付拍卖成交金额以外,无需缴纳其他费用,谨防被欺诈受骗。任何与拍卖有关的问题,敬请联系本公告咨询电话。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意向竞买人在参加本次拍卖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1-87073521
竞买人成交确认咨询:0591-87073521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56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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