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洪山休闲度假区自在小院项目大洪山休闲度假区自在小院项目(HBSX-202410FJ-010001001)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6
金额
20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x-202410fj-010001001
预算金额2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何仁才0722-703211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翠娥0722-326691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1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大洪山休闲度假区自在小院项目大洪山休闲度假区自在小院项目(HBSX-202410FJ-010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X-202410FJ-01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洪山休闲度假区自在小院项目已由随县人民政府以随县建发文【2024】9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县随投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随县随投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随县三里岗镇、长岗镇、洪山镇
建设规模:为推动乡村旅游民宿发展,计划对随县三里岗镇、长岗镇、洪山镇共计20户农户房屋进行改建,打造“自在小院”民宿。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建设工程总承包(含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设计现场服务工作。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范围:设备和材料采购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修补、工程移交、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程、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08
合同估算价:2000.00万元
  2.3其他:本项目采用费率设置最高限价:1、设计费最高限价为《2002 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收费标准*95%;2、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为:建安工程费*费率92%(即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不低于8%,下浮率=1-费率)(建安工程费按中标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控制价,后送财政评审,招标人按财政评审价格与送审控制价相比,若财政评审审减比例等于或低于投标下浮率,以投标下浮率作为最终合同价,若财政评审审减比例高于投标下浮率,以实际财评价格为最终合同价,其中不可预见费、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不下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管理能力;2、需同时具有以下①和②资质或分别具有①和②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独立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建筑工程项目总承包或EPC总承包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需要同时提供①+②,①提供一项单项投资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设计业绩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②提供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施工业绩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4、拟派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③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④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应包含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以上所有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及近期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5、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两年(2022、2023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财务报告反映企业状况良好,近两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联合体参与方均需提供).6、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均应满足):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附查询结果截图;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查询结果截图;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⑧.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牵头人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4)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最终以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5)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随县随投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中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随县厉山镇民主路
地址:
随州市御山墅3号楼一单元404室
邮编:
441315
邮编:
441300
联系人:
何仁才
联系人:
杨翠娥
电话:
0722-7032112
电话:
0722-326691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09080158@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滨湖支行
账 号:
账 号:
1805012209250005626
2024年10月30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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