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尤溪县融媒体中心“智慧尤溪”APP改版升级建设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ycg2023-00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尤溪县融媒体中心
招标联系人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三明天意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女士1825984089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6
公告正文
尤溪县融媒体中心“智慧尤溪”APP 改版升级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TYCG2023-003)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
一、招标条件
本尤溪县融媒体中心“智慧尤溪”APP 改版升级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1.45 万元,招标人为尤溪县融媒体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1450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尤溪县融媒体中心“智慧尤溪”APP 改版升级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尤溪县融媒体中心“智慧尤溪”APP 改版升级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特定条件:
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
【20219号)文件要求,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
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
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
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
法律责任。”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随身携带材料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
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
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2日08时00分到2023年11月0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下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建设西街29号6层607 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建设西街29号6层607 开标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尤溪县融媒体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尤溪县融媒体中心
地 址:福建省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3号4幢4层4012-1、4012-2
联系人:余先生
电 话:18960598615
电子邮件:fjyxdst@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三明天意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环城路58号1幢203室
联系人: 周女士
电 话: 18259840891
电子邮件: 56906584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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