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省烟草公司合肥市公司异型烟分拣线智能纠错系统设备维保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2.72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9/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n2023-02-4993
预算金额22.72万元
招标公司安徽省烟草公司合肥市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苏州新佰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2.7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烟草公司合肥市公司委托,就“安徽省烟草公司合肥市公司异型烟分拣线智能纠错系统设备维保(招标编号:GN2023-02-4993)”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3年8月31日14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安徽省烟草公司合肥市公司异型烟分拣线智能纠错系统设备维保
2、招标编号:GN2023-02-4993
3、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苏州新佰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272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湖南中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276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西安得逻辑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27800元
公示期: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4日
本公示同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上发布。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省烟草公司合肥市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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