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皇姑区人民法院庭审直播服务结果公告
金额
66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4/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105-00031
预算金额66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024-31038733
中标公司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H22-210105-00031
二、项目名称:皇姑区人民法院庭审直播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庭审直播服务
供应商名称: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大周路34号科创城B1号楼19层
中标(成交)金额:66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庭审直播服务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支持26间法庭庭审直播服务;其中12间服务期限:19个月;其中14间,服务期限:1年。 1)远程庭审服务 ?视频通讯:提供10路视频画面接入;支持审判长对庭审参与人进行禁言、禁听、移出操作; ?证据上传:当事人通过小程序进行证据材料上传; ?阅卷共享:法官通过智能触屏终端查阅、共享证据材料; ?笔录签名:法官通过终端、当事人通过小程序对笔录核对后进行电子手写签名。 2)庭审公开服务 ?直播统一控制:通过智能触屏终端系统,控制直播信号发送至云平台; ?直播数据查看:庭审直播时,通过智能触屏终端系统实时查看直播画面及观看数、点赞数直播数据; ?直播消音处理:根据庭审情况和当事人诉求,通过智能触屏终端对庭审直播进行消音处理。 3)庭审规范服务 ?庭审程序引导:针对不同案件的适用程序和实体区别,由法官选择或预设合规合理的开庭程序; ?庭审观摩指导:庭外法官通过小程序提交提示内容,与庭内法官智能触屏终端实时交互。 4)庭审效率服务 ?证据材料上传:支持起诉状、答辩状、证据等材料的上传; ?电子卷宗查阅:通过智能触屏终端查阅或标注电子卷宗材料; ?同步举证质证:庭前及庭内现场举证的证据可同步推送至智能触屏终端,方便各方质证。 5)能力资源服务 ?提供法信服务:通过智能触屏终端可对法信数据库进行信息检索。 6)深度应用服务 ?庭审电子档案:庭审结束自动生成庭审过程信息的庭审电子档案。 7)互联网服务 ?云平台服务:提供安全公有云云平台,用于存储云上法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数据信息。 8)培训和售后服务 ?系统培训:服务期内提供至少一次现场集中使用培训和导入开通工作,并在服务期内持续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软件维护和系统使用指导; ?售后服务: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在线答复故障问题,指导法院技术人员排除平台系统故障。
服务要求:支持26间法庭庭审直播服务;其中12间服务期限:19个月;其中14间,服务期限:1年。 1)远程庭审服务 ?视频通讯:提供10路视频画面接入;支持审判长对庭审参与人进行禁言、禁听、移出操作; ?证据上传:当事人通过小程序进行证据材料上传; ?阅卷共享:法官通过智能触屏终端查阅、共享证据材料; ?笔录签名:法官通过终端、当事人通过小程序对笔录核对后进行电子手写签名。 2)庭审公开服务 ?直播统一控制:通过智能触屏终端系统,控制直播信号发送至云平台; ?直播数据查看:庭审直播时,通过智能触屏终端系统实时查看直播画面及观看数、点赞数直播数据; ?直播消音处理:根据庭审情况和当事人诉求,通过智能触屏终端对庭审直播进行消音处理。 3)庭审规范服务 ?庭审程序引导:针对不同案件的适用程序和实体区别,由法官选择或预设合规合理的开庭程序; ?庭审观摩指导:庭外法官通过小程序提交提示内容,与庭内法官智能触屏终端实时交互。 4)庭审效率服务 ?证据材料上传:支持起诉状、答辩状、证据等材料的上传; ?电子卷宗查阅:通过智能触屏终端查阅或标注电子卷宗材料; ?同步举证质证:庭前及庭内现场举证的证据可同步推送至智能触屏终端,方便各方质证。 5)能力资源服务 ?提供法信服务:通过智能触屏终端可对法信数据库进行信息检索。 6)深度应用服务 ?庭审电子档案:庭审结束自动生成庭审过程信息的庭审电子档案。 7)互联网服务 ?云平台服务:提供安全公有云云平台,用于存储云上法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数据信息。 8)培训和售后服务 ?系统培训:服务期内提供至少一次现场集中使用培训和导入开通工作,并在服务期内持续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软件维护和系统使用指导; ?售后服务: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在线答复故障问题,指导法院技术人员排除平台系统故障。
服务时间:支持26间法庭庭审直播服务;其中12间服务期限:19个月;其中14间,服务期限:1年。
服务标准:符合验收标准:按国家和行业内标准进行验收。 符合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支持26间法庭庭审直播服务;其中12间服务期限:19个月;其中14间,服务期限:1年。 提供如下售后服务: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在线答复故障问题,指导法院技术人员排除平台系统故障。 我司提供在服务期内整体项目质保服务(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售后程序、电话响应、现场响应、突急事件处理等);提供每年1次系统巡检,对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提供5*8小时热线服务电话,在接到采购人电话、传真或EMAIL之后的2小时内予以答复;提供质保期内免人工费、免上门服务费服务,软件免费升级;在线答复采购人提出的故障问题,指导采购人技术人员排除平台系统故障,使平台系统运行和使用恢复正常,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润婷、姜兰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庭审直播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价的1.5%收取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9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地址:沈阳市 皇姑区 怒江街 57号
联系方式:024-26219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78巷10号新建住宅4#楼十号门
联系方式:024-31038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24-31038733
十、附件
采购文件:皇姑区人民法院庭审直播服务-磋商文件 - 316修改.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庭审直播服务
供应商名称: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其他:响应文件-皇姑-新视云-1_58-64_03.jpg
关联计划 附件:
二、项目名称:皇姑区人民法院庭审直播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庭审直播服务
供应商名称: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大周路34号科创城B1号楼19层
中标(成交)金额:66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庭审直播服务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支持26间法庭庭审直播服务;其中12间服务期限:19个月;其中14间,服务期限:1年。 1)远程庭审服务 ?视频通讯:提供10路视频画面接入;支持审判长对庭审参与人进行禁言、禁听、移出操作; ?证据上传:当事人通过小程序进行证据材料上传; ?阅卷共享:法官通过智能触屏终端查阅、共享证据材料; ?笔录签名:法官通过终端、当事人通过小程序对笔录核对后进行电子手写签名。 2)庭审公开服务 ?直播统一控制:通过智能触屏终端系统,控制直播信号发送至云平台; ?直播数据查看:庭审直播时,通过智能触屏终端系统实时查看直播画面及观看数、点赞数直播数据; ?直播消音处理:根据庭审情况和当事人诉求,通过智能触屏终端对庭审直播进行消音处理。 3)庭审规范服务 ?庭审程序引导:针对不同案件的适用程序和实体区别,由法官选择或预设合规合理的开庭程序; ?庭审观摩指导:庭外法官通过小程序提交提示内容,与庭内法官智能触屏终端实时交互。 4)庭审效率服务 ?证据材料上传:支持起诉状、答辩状、证据等材料的上传; ?电子卷宗查阅:通过智能触屏终端查阅或标注电子卷宗材料; ?同步举证质证:庭前及庭内现场举证的证据可同步推送至智能触屏终端,方便各方质证。 5)能力资源服务 ?提供法信服务:通过智能触屏终端可对法信数据库进行信息检索。 6)深度应用服务 ?庭审电子档案:庭审结束自动生成庭审过程信息的庭审电子档案。 7)互联网服务 ?云平台服务:提供安全公有云云平台,用于存储云上法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数据信息。 8)培训和售后服务 ?系统培训:服务期内提供至少一次现场集中使用培训和导入开通工作,并在服务期内持续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软件维护和系统使用指导; ?售后服务: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在线答复故障问题,指导法院技术人员排除平台系统故障。
服务要求:支持26间法庭庭审直播服务;其中12间服务期限:19个月;其中14间,服务期限:1年。 1)远程庭审服务 ?视频通讯:提供10路视频画面接入;支持审判长对庭审参与人进行禁言、禁听、移出操作; ?证据上传:当事人通过小程序进行证据材料上传; ?阅卷共享:法官通过智能触屏终端查阅、共享证据材料; ?笔录签名:法官通过终端、当事人通过小程序对笔录核对后进行电子手写签名。 2)庭审公开服务 ?直播统一控制:通过智能触屏终端系统,控制直播信号发送至云平台; ?直播数据查看:庭审直播时,通过智能触屏终端系统实时查看直播画面及观看数、点赞数直播数据; ?直播消音处理:根据庭审情况和当事人诉求,通过智能触屏终端对庭审直播进行消音处理。 3)庭审规范服务 ?庭审程序引导:针对不同案件的适用程序和实体区别,由法官选择或预设合规合理的开庭程序; ?庭审观摩指导:庭外法官通过小程序提交提示内容,与庭内法官智能触屏终端实时交互。 4)庭审效率服务 ?证据材料上传:支持起诉状、答辩状、证据等材料的上传; ?电子卷宗查阅:通过智能触屏终端查阅或标注电子卷宗材料; ?同步举证质证:庭前及庭内现场举证的证据可同步推送至智能触屏终端,方便各方质证。 5)能力资源服务 ?提供法信服务:通过智能触屏终端可对法信数据库进行信息检索。 6)深度应用服务 ?庭审电子档案:庭审结束自动生成庭审过程信息的庭审电子档案。 7)互联网服务 ?云平台服务:提供安全公有云云平台,用于存储云上法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数据信息。 8)培训和售后服务 ?系统培训:服务期内提供至少一次现场集中使用培训和导入开通工作,并在服务期内持续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软件维护和系统使用指导; ?售后服务: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在线答复故障问题,指导法院技术人员排除平台系统故障。
服务时间:支持26间法庭庭审直播服务;其中12间服务期限:19个月;其中14间,服务期限:1年。
服务标准:符合验收标准:按国家和行业内标准进行验收。 符合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支持26间法庭庭审直播服务;其中12间服务期限:19个月;其中14间,服务期限:1年。 提供如下售后服务: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在线答复故障问题,指导法院技术人员排除平台系统故障。 我司提供在服务期内整体项目质保服务(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售后程序、电话响应、现场响应、突急事件处理等);提供每年1次系统巡检,对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提供5*8小时热线服务电话,在接到采购人电话、传真或EMAIL之后的2小时内予以答复;提供质保期内免人工费、免上门服务费服务,软件免费升级;在线答复采购人提出的故障问题,指导采购人技术人员排除平台系统故障,使平台系统运行和使用恢复正常,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润婷、姜兰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庭审直播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价的1.5%收取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9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地址:沈阳市 皇姑区 怒江街 57号
联系方式:024-26219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78巷10号新建住宅4#楼十号门
联系方式:024-31038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24-31038733
十、附件
采购文件:皇姑区人民法院庭审直播服务-磋商文件 - 316修改.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庭审直播服务
供应商名称: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其他:响应文件-皇姑-新视云-1_58-64_03.jpg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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