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航空港双鹤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会客厅展陈改造工程施工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hh-xb-2023007-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葛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倩倩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9
公告正文
郑州航空港双鹤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会客厅展陈改造工程施工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郑州航空港双鹤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会客厅展陈改造工程施工项目,采购人为郑州航空港双鹤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双鹤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会客厅展陈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2.项目编号:SHH-XB-2023007-1
3.项目规模:郑州航空港双鹤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会客厅,城市会客厅现在总建筑面积 16460平方米,共分三层,室内布展面积规模约5800平方米,其余面积设置管理办公、会议接待、商务洽谈、技术交流及市民休闲等功能。
4.采购范围:郑州航空港双鹤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会客厅展陈改造工程施工项目询比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含不仅限于城市会客厅装饰、移动展墙、展柜、展厅灯具、装修等。
5.工期:1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选取1家成交单位。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且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参加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网页查询打印页,含2023年1月份缴纳记录,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须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备注: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如项目经理是一级建造师,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按照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注意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信誉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相关信息,若供应商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询比活动。(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供应商应保证其资质、业绩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成交的,则成交结果无效,除承担采购人经济责任损失外,采购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包含法定代表人、股东(出资)信息)。
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3年3月24日09时00分至2023年3月28日17时00分,登陆“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qh.hnhkgtz.com)”,凭CA数字证书下载询比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及供应商入库相关事宜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关于暂停线下办理CA证书的通知》以及“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栏目内《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入库指南》。
2.询比文件售价:0元。
3.因交易系统保密性,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名单无法查看,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公布供应商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询比信息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比时间):2023年3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交易系统(qh.hnhkgtz.com)递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平台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2.线上电子文件制作及上传操作说明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平台手册”,电子文件须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指定位置加密上传。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链接qh.hnhkgtz.com进入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通过登录/注册界面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首次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的交易主体,应提前调试好设备,提前与平台做好对接。如有问题可登陆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栏目获取系统操作手册或下载附件查看。在系统使用中请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如有操作问题,请及时与招采平台工作人员反馈(联系电话:0371-60870495)。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加密生成响应文件所用的CA锁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上传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恒信咨询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郑州航空港双鹤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公园北一路与生物科技一街双鹤湖中央公园管理中心
联 系 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818209
采购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倩倩、刘英豪、李罗丹、兰启航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电话:0371-86688491转622
电子邮箱:hxzxzbbc@126.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