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中盟龙新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1-6月危化品运输服务(第二包)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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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351.5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51.5万元
招标联系人阮春利1754690912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先生0451-8720029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4
公告正文

黑龙江中盟龙新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1-6月危化品运输服务(第二包)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中盟龙新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1-6月危化品运输服务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中盟龙新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1-6月危化品运输服务(共5包)

1.2项目编号:0222FW20242364-01

             0222FW20242364-02

             0222FW20242364-03

             0222FW20242364-04

             0222FW20242364-05

1.3 人:黑龙江中盟龙新化工有限公司

1.4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6预算金额3515000元(含税等一切费用)

第一包:525000元、第二包:350000元、第三包、1500000元、第四包、780000元、第五包、360000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服务内容:

包号

运输物

提货地址

到货地址

预估运量()

预估运距(公里)

单价(元/吨)

预算金额(元)

危险品类别

1

丙酮氰醇(有毒)

大庆炼化

中盟龙新

7000

50

75

525000

六类

2

丙酮氰醇(有毒)

大庆石化

中盟龙新

5000

15

70

350000

六类

3

丙酮氰醇(有毒)

山东海江

中盟龙新

2000

1600

750

1500000

六类

4

丙酮氰醇(有毒)

抚顺石化

中盟龙新

2000

600

390

780000

六类

5

液氨(压缩气体)

大庆化肥厂

中盟龙新

8000

15

45

360000

二类

 

2.2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2.3服务地点:大庆炼化、大庆石化、山东海江、抚顺石化、大庆化肥厂至中盟龙新

2.4付款方式:每月5号之前将上月客户签收单、对账单、发票等结算资料邮寄至黑龙江中盟龙新化工有限公司业务员处收账后30日付款(付款前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2.5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内按合同正常履约且合同期满后退还。

2.6其他:服务期内第一包至第五包运量分别达到7000吨、5000吨、2000吨、2000吨、8000吨,本项目合同终止;服务期结束未达到预估运量,本项目合同终止;如有不可抗力作用,可适当延长合同期限。因运输车辆原因影响原料质量,到货时间、运力不足、对公司生产造成严重质量问题我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合同履约金;未能按提货计划执行所产生的费用由运输公司承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备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六类危险化学品运输(提供扫描件)

3供应商拟派车辆须为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

4)供应商拟派车辆须具有保险(提供车辆保险、承运人责任险保单扫描件)。

5)供应商须至少具备6台可运输六类危险品的车辆,并配备《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管理办法》GPS监控设备(提供车辆照片(体现车牌号、监控设备)及危险品准运证扫描件)。适用本项目第一包至第二包

  (6)供应商须至少具备20台可运输六类危险品的车辆,并配备《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管理办法》GPS监控设备(提供车辆照片(体现车牌号、监控设备)及危险品准运证扫描件)。(适用本项目第三包至第四包)

    7)供应商须至少具备5台可运输二类危险品的车辆,并配备《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管理办法》GPS监控设备(提供车辆照片(体现车牌号、监控设备)及危险品准运证扫描件)(适用本项目第五包)

8)供应商财务状况正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确保能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9)供应商具备强有力的资源整合能力、抗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能提供专属专业的运输服务及项目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及调度工作,提供24小时运输服务(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20日9:00至2024年12月23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系统使用费

5.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16:00(北京时间)。

5.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第一包10000元(大写壹万圆整);第二包7000元(大写柒仟圆整);第三包30000元(大写叁万圆整);第四包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第五包7000元(柒仟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17:00

6.3 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竞价。

7响应文件的递交与审核

7.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9:00

7.2响应文件审核时间:2024年12月24日9:00

采购人有权派遣业务人员到各递交材料的供应商处实地考察,如供应商递交的材料与实际不符,采购人有权判定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核结果不合格。

7.3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以邮件形式(PDF版)提交,邮箱gxbcg7566@163.com 

7.4响应文件发送要求:采购人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逾期发送的或者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重要提示:

1.响应文件及相关附件按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提供,将签字加盖公章后的响应文件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2.邮件标题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完毕后,请及时联系采购人确认查收。

8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供应商

采购人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

9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9.1竞价方式:网络报价(一次报价)

9.2竞价时间:2024年12月24日14:002024年12月24日15:00

9.3    他:本项目为单价报价,第一包至第五包报价分别为75元/吨、70元/吨、750元/吨、390元/吨、45元/吨。

10确定成交供应商

10.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10.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采购人可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1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www.ejy365.com)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13、异议

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14、联系方式

人:黑龙江中盟龙新化工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安达市

人:阮春利

   话:17546909123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人:赵先生、女士

   话:0451-87200297、87200192

业务监督: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7200259

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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