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眉山市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申报方案编制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0/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公司眉山市商务局
招标联系人祝志刚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5
公告正文
眉山市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申报方案编制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眉山市商务局采用比选方式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编制眉山市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申报方案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比选单位眉山市商务局二、比选项目眉山市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申报方案编制服务项目三、项目金额项目年度预算限额15万元四、参选单位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个人参选。五、项目内容及进度安排按照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商流通函〔2021〕176号)、商务部等13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3〕401号)等文件要求,2023年12月底前,对六县区、市级相关部门进行全面走访调研;2024年2月底前,编制眉山市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申报方案,申报资料做到目标量化、任务具体、措施有效、科学合理,为眉山市申报国家级、省级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项目提供方案编制专业服务和指导。六、比选时间安排(一)申报。参选单位制作比选方案并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一式三份),在截止时间前密封提交眉山市商务局。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18:00提交地点: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一段1号(204室)联系人:祝志刚联系电话:028-33090952(二)比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七、有关事项(一)为促进比选公正公平,本次比选采取直接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参加评审的方式,不接受联合比选,不接受在线网络等其他形式的预申报。比选机构自行承担参加比选相关费用。无论是否中选,眉山市商务局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且不退还比选文件。(二)中选机构因特殊原因弃权或在合同签订后中途无法完成服务的,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中选机构退出后,将根据本次比选评分从高到低顺延确定中选机构或重新举行比选确定中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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