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2024年氮气气举技术服务(二)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1/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年-2024年氮气气举技术服务(二)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ZB1-2023-FZ355-2
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针对气田积液井进行连续气举排水采气作业、作业井返排作业、输气流程管线进行氮气置换作业、关井注气作业及其他相关技术服务。
该项目资金计划已下达,计划文号为油辽外发〔2023〕26号,计划金额2424万元(含税),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2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3施工地点:青海省海西州。
2.4招标范围:
(一)招标内容:
1、提供满足高原油气生产区块生产需求的高压柴驱制氮车组,要求现场设备不少于3套。
2、针对气田积液井进行连续气举排水采气作业、作业井返排作业、输气流程管线进行氮气置换作业、关井注气作业及其他相关技术服务。
3、负责气举现场(井口及机组)各项参数的录取工作,详细记录施工过程。
4、编制气举排水采气施工设计,组织高压制氮车组和相关专业作业人员,在甲方指定的施工地点进行作业。
(二)结算条件:
1、中标人根据招标人签认的工作量签认单作为结算依据。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工作量和招标人最终审定结果为准,中标人需提供结算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结算时间均按照实际施工时间结算(小于半小时按零小时计算,大于等于半小时按一小时计算),搬迁时间、待工时间、停机加油时间均不视作施工时间,不予结算。
3、氮气车排量在600~800m3/d,按单井费用的50%给予结算,氮气车排量在600m3/d以下,不予结算。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一)设备要求:
提供满足油气生产区块生产需求的柴驱高压制氮车组,要求现场设备不少于3套。要求设备具备夜间施工的能力,安装防爆照明灯具,便于野外夜间操作和设备维修.设备具体要求如下:
1、提供运行状况优良的气举设备,设备及配件要符合相关的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符合油田公司及采气厂相关规定,满足安全、质量、环保要求,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必须安装防爆照明灯具,便于野外夜间操作和设备维修。
2、依据作业井井口流程现状,配备相应的连接管线和管件以及固定装置,保证施工安全、正常运行。
3、现场安全附件及应急装备齐全,列出易损备件清单,并确保备件充足。
4、需检测的设备、仪表、流量计、安全阀等必须定期检测并提供合格的具备合法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5、气举设备在考虑到高原降耗及设备老化后的实际排气压力不低于25MPa,实际排气量需达到800~1200m3/h,排气量可调节,且制氮车出口氮气纯度需达到95%以上,能够满足在涩北气田工作条件下的连续稳定施工。
6、设备必须配置流量计和压力显示仪表,可直接准确读取排气量(瞬时标况流量及累计流量)和排气压力。
7、提供快捷触摸屏操作界面,可实现主要参数(例如:排气压力、排气量)以数据或曲线的形式记录。
8、设备必须保障连续工作,可实现不停机加油,若不能实现不停机加油,则要求每次停机加油时间不得大于30min。
9、冬季施工必须做好气举设备及排污管线的保温工作,确保设备不会因冻堵影响施工。
10、应按照设备技术规格书或操作规程等,有计划开展设备保养,提供易损配件清单,建立备品备件库,备齐气举设备易损配件,保证气举设备满足安全平稳运行的要求
11、如因设备损坏造成施工停止或延误,应及时向甲方反馈故障原因、维修进度及预计复工时间。
12、乙方所使用设备,必须按期向甲方提供氮气浓度检测仪校验合格报告、高压气举管线检测合格报告、气体检测仪、正压式呼吸器及其他安全附件的校验合格报告。
(二)人员要求
乙方为甲方提供涩北气田氮气气举施工作业服务,成立独立的服务项目部,配备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每套车组至少配备4名施工人员(专职,不可兼任),其中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在施工期间需全程在涩北气田固定。操作人员需取得有效的相关资格证书,包括《井控培训合格证》、《HSE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需取得相应的有效资格证书。
(三)施工要求
1、按照甲方作业计划时间要求,在 2 小时内具备启机施工的条件。如遇天气、环境等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在 2 小时内具备启机施工的条件的,乙方应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告并申请延时施工。在客观条件满足施工要求后,乙方应及时组织设备人员开展施工。
2、乙方在施工作业中,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气举作业施工通知单》及要求施工,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气举参数变化情况按要求及时向甲方反馈。
3、在施工作业中,应按要求及时记录施工前油套压、启机时的各项参数,以及达到最大注气压力(启动压力)时的参数。正常巡检时,每小时对井口、气举设备、管线进行巡回检查并记录现场(井口及气举设备)各项参数,报甲方人员,并详细填写施工报表和施工简况。
4、技术服务达到的技术要求及考核验收指标/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气举过程执行《SY/T 6124-2017气举排水采气工艺做法》及《SY/T 6484-2013气举系统操作、维护及故障诊断推荐做法 》。
5、不得破坏井场环境、损坏设备设施(包含井场围堤,井场环境卫生,井场道路、采气树、仪表及其附件等)。
6、遇特殊情况气井无法施工时,经甲方同意后进行施工变更或停工(紧急情况除外)。
(四)其他要求
1、要求中标人必须在收到招标人入场通知三日内,将人员、设备调往项目实施地点,达到开工验收的条件,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2、中标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工作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三)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1、设备要求:投标人自有柴驱高压制氮车组不少于3套。气举设备在考虑到高原降耗及设备老化后的实际排气压力不低于25MPa,实际排气量需达到800~1200m3/h。须提供采购发票清晰扫描件、设备技术说明书或设备铭牌照片等。
2、人员要求不少于15人,均须具备井控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HSE证件,且处于有效期内。
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1个及以上(需提供有效业绩合同、结算发票清晰扫描件,且每个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发票对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发票查询截图,发票网页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出日之后,不齐全及不符合业绩不予认可)。
4、投标人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五)从事工程技术服务投标人队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见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承诺书)(详见附表)。
(六)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html/1/index.html)中发布的失信信息公告为准,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8分及以上。
(七)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表)。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1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在缴纳资料包费时,在备注一栏务必要备注好购买对应项目的招标编号。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并快递发给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核查在电子交易平台中预留的开票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地址等基本信息准确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12月7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5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公布。
6.2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6.3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7.1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23〕85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11406元人民币(含税)。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由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在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在备注一栏务必要备注好对应项目的招标编号。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7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8.2.2现场开标大厅: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03室(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不建议投标人至现场参加开标仪式,如确有需求,请提前联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27-7819581
电子邮箱:zjianshu@petrochina.com.cn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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