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喀什基础设施段综合服务类业务(汽车驾驶及其他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WTZB-TY2024-028)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2/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喀什基础设施段综合服务类业务(汽车驾驶及其他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WTZB-TY2024-028),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公示如下: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1 |
喀什基础设施段综合服务类业务(汽车驾驶及其他服务)项目(二次) |
第一名 |
新疆众源金华商贸有限公司 |
第二名 |
新疆皇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1、公示期自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3日止。
2、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喀什基础设施段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世纪大道(喀什火车站)
邮 编:844000
联 系 人:李翔
联系电话:1302963138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铁天元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玮
联 系 电 话:0991-7876192
通 信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643号
邮 编:830026
4、异议人提起异议须提交异议函,异议函件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申请)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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