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柯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15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项目地区:漳州市
发布时间:2023-01-19 截止时间:2023-02-15 00:00:00
采购商:
丹霞路(江滨路至漳华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霞路(江滨路至漳华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22]6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由市级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丹霞路;
2.2.工程建设规模:丹霞路为南北走向的城市主干路,该项目设计起点桩号DK0+010.490与北江滨路T型平交,设计终点桩号DK3+307.215与漳华路十字平交,道路改造范围长度3.297公里,设计时速50km/h,道路改造红线宽度36~50m。主要对路面白加黑改造、人行道的提升改造(含预制路缘石)、市政管线改造(含预制污水倒虹井、预制雨水箱涵和各类市政预制检查井)、路灯提升改造、景观绿化提升改造、街景整治、交通设施完善等。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6953.96万元,其中建安投资金额为14392.23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正式下发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工程实施过程中增加的所有内容中标人需无条件接受,否则不予竣工验收;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8000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本项目城市道路-路面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属于大型工程项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亿贰仟捌佰贰拾陆万肆仟玖佰捌拾肆元整【小写:¥128264984 元(其中含暂列金额¥ 6050000 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于2023年10月1日前完成全线行车道通车并亮灯,全线改造提升于2023年11月1日前完工;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争取评上漳州市“水仙杯”优质工程奖和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额>8000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2021〕11号、闽建筑函〔2021〕70号、闽建筑函〔2022〕1号及闽人社文〔2018〕2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或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在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时间后45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⑥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⑦根据闽建许〔2022〕3号、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办市函【2021】510号及闽建许〔2021〕7号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其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资质延续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本条款与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20日 00:00:00至2023年2月14日 23:59:59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类(8%≤K<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2月14日 12:0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条款。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2月15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西湖生态园市政集团204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871309,传真:/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双玺7幢903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956050
18965260285,传真:/
联系人: 小柯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丹霞路胜利东路15号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596-294427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93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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