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施工Ⅳ标综合通信管道工程项目
金额
456.5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202400110-001
预算金额456.59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少萍1800674565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施工Ⅳ标综合通信管道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施工Ⅳ标综合通信管道工程项目】,(招标编号:HX-202400110-001】),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完成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施工Ⅳ标综合通信管道工程项目的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提供项目所需的工程。项目预算为4565909元(含税)。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 项目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 项目工期及保修期: 从项目开工到竣工的总工期为 500 日历天,管道保修期为完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具体按河道主体工程进度要求执行。

    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依据《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报折扣(非OFF),投标折扣最高限价为94.62%】,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1)有效期内的施工综合资质 或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如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新资质按照改革方案对应的资质等级认定。

    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期内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 1人;

2)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有效内的注册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机电类或通信与广电类): 1人;

3)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期内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不少于1人。

注:以上人员均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对应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则应为电子注册证书,且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02109/20210926_762262.html),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将做无效认定。

    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30日900分至20249月4日17时00(北京时间,下同)。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登录华信电子采购平台(https://hxzhaobiao.hxdi.cn/),未注册用户点击供应商注册,根据帮助中心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在线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供应商登录,根据操作手册完成项目报名。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9时30分】。

(注: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因实施期紧张,故缩短招标时间。)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宁波市和义路96号电信大楼辅楼4楼402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1. 【样品的递交

    1. 【无】。

  2. 投标人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2.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96号】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999号】

邮编:315000】                              邮编:310000】

联系人:【郑工】                              项目负责人:【谢少萍】【孙嘉擎】

电话:/】                                   项目联系人:【孙嘉擎:18006745658】

电子邮件:/】                       【王琪:18158103013

网址:www.chinatelecom.com.cn】   【邢肖娜:18658206163,xingxiaona0529@163.com 

                                       【詹云超:17857023622】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4年8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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