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盐场2022年度发阳西路北土地复垦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射阳盐场2022年度发阳西路北土地复垦项目已由相关部门以 射行审投资备[2022]54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射阳盐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新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地点:射阳盐场兴阳管理区。
2.1.2项目概况:主要内容包括:对约820亩养殖池塘进行土地平整,新建斗渠,新建农渠,新建农沟,斗渠节制闸,农渠进水涵洞,农渠退水涵洞,农沟排水涵洞,格田放水口,新建3m水泥路,3m砂石路,农田防护,土壤改良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1.3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734.14万元。
2.1.4工期要求:230日历天。(具体工期按甲方要求)
施工完工日期: 2023 年 05 月20 日
2.2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射阳盐场2022年度发阳西路北土地复垦项目
2.2.2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明示或隐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清单等内容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2.3质量要求:合格,(施工单位保证土壤改良通过验收及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3.1.1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9年9月1日(竣工验收时间)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67万元的类似项目(农田复垦整治、土地复垦等)。
说明:
1)投标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要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说明)、施工合同、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
2)如提供的业绩材料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
3)招标人将对中标人业绩进行核查。若发现名不副实,将被认为是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扣除投标保证金,上网公示。
各投标人对本企业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必须及时更新企业诚信库中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如发现上述资格审查资料不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予以相应处罚。
3.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1.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属于江苏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精神执行。
(2)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在江苏省内无有权部门认定的其他限制其投标的不良记录。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信用盐城(http://credit.yancheng.gov.cn/)”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截止时间起无在建工程(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
3.3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会员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 本次招投标活动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会员系统在线完成。首次参加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前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4楼大厅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电话0515-69083424)。
4.3本项目只接受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会员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或“网上”)中报名,并支付招标文件费用。首次参加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先在交易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诚信资料库,扫描上传单位资质、人员资格及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等投标相关资料。诚信资料库对外开放阅览,投标人需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4 招标文件文本费为0元/标段,售后不退。投标人经网上报名成功并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在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1月2 日上午09:00 时。投标人需在此时间前在网上完成投标文件上传。
5.2 逾期未完成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水利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应慎重选派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盐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常见问题解答
http://112.24.96.37:9890/bszn/020008/superviseInfo2.html。
招 标 人: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射阳盐场
联系地址:射阳县黄沙河闸南首
联系人:高林林/李莹
联系电话:18351486059/1519580125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射阳合德镇双拥南路19号3楼
联系人:董强萍
联系电话:13962005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