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项目概况:
“江津区2022年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7月14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号:JJQ22C00073 采购执行编号:HDJJ-GC-2203
项目名称:江津区2022年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最高限价: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江津区先锋镇、珞璜镇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 200,000.00元 | 1 | 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江津区贾嗣镇、西湖镇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 200,000.00元 | 1 | 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江津区油溪镇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 100,000.00元 | 1 | 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江津区石蟆镇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 100,000.00元 | 1 | 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江津区李市镇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 100,000.00元 | 1 | 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1年(365个自然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参与竞争的供应商须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且2020年年检结果为“合格”(2021年新成立的单位不作年检要求);以上证照必须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原件备查。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7月1日 至 2022年7月7日。
每天上午09: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7月14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7月14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对应开标室(具体开标当日见交易平台大厅电子显示屏)
磋商开始时间: 2022年7月14日 11:00
磋商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对应开标室(具体开标当日见交易平台大厅电子显示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采购经办人:匡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47555652
采购人地址:江津区相府路5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欣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谢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3368012881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64号龙湖水晶国际1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匡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47555652
7.1江津区2022年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doc - 副本.doc 7.1江津区2022年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doc - 副本.doc
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元)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江津区先锋镇、珞璜镇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 2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2 | 江津区贾嗣镇、西湖镇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 2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 | 江津区油溪镇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 1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4 | 江津区石蟆镇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 1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5 | 江津区李市镇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 1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可用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代替以上三证),以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1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工具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相关资料可用“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六篇)。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1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工具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相关资料可用“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六篇)。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1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工具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相关资料可用“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六篇)。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1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工具 | 提供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工具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相关资料可用“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六篇)。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 | |
3 | 特定资格条件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 | |
4 | 投标保证金 | 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方式从基本账户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方案 | 只能有一个方案。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3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篇规定的磋商内容作出响应。 |
3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磋商有效期 | 满足磋商文件规定。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磋商报价 (15%) | 15 | 满足磋商文件资格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 (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
2 | 服务部分 (80%) | 80 | 项目策划45分 | 1、对项目实施地基本情况了解深入,项目背景分析全面、到位,对项目实施的总体要求把握精准,得10分;对项目实施地基本情况有较全面的了解,项目背景分析到位,对项目实施总体要求的把握比较准确,得7分;对项目实施地基本情况了解不够,项目背景分析不到位,对项目实施的总体要求把握不准确,得3分。未提供的,得0分。 2、投标方案对本项目内容、考量指标、工作要求、绩效评估等分析把握透彻,层次清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得15分;分析把握较为全面,层次清楚,有较好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10分;分析简单粗略,条理不清、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够,得5分。未提供的,得0分。 3、项目实施思路创新,充分体现专业社工方法,目标任务明确,保障措施有力,得10分;思路、方法、措施较好,得7分;一般,得4分。未提供的,得0分。 4、项目方案设计了完善的“五社联动”机制。能充分调动整合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资源,得10分;“五社联动”机制设计比较合理,能调动整合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资源,得7分;“五社联动”机制设计不够合理,得3分。未提供的,得0分。 |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横向比较独立评审打分。 |
2 | 服务部分 (80%) | 80 | 项目管理35分 | 1、项目实施思路明晰,方法步骤科学合理的,得8分;实施步骤基本合理的,得4分;实施步骤存在明显缺陷的,得2分。 2、服务内容、服务量等于或超出采购方要求的,得10分;未达到采购方要求指标的,每少1个指标在10分基础上扣0.5分,最多扣10分。 3、项目实施运行管理办法、服务团队管理、社工出勤、绩效考评、入户探访、社工宣传、财务管理等工作制度健全,得10分;制度基本健全,内容基本切合实际,得7分;管理制度设计不够健全的,得3分。未提供的,得0分。 4、项目宣传方案优秀的,得7分;项目宣传方案合理的,得4分;项目宣传内容基本合理,得3分。未提供的,得0分。 |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横向比较独立评审打分。 |
供应商的商务应答(商务响应偏离表内容)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服务时间、服务质量保证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为无效响应,其它商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3%) | 3分 | 1、业绩1分(本项最高得1分) 近5年内供应商承接过区级及以上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且评估合格的,每个得0.1分,最多得1分。 2、荣誉2分(本项最高得2分) 供应商获得部级、市(省级)政府关于社会工作表彰奖励的,有1次得1分;获得市(省)级部门关于社会工作表彰奖励的,有1次得0.5分,最多得2分。 | 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4 | 加分部分(2%) | 2分 | 拟派人员中每有1人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加0.5分,最多加1分。 拟派人员中比文件要求每多派1名持证社工加0.2分,最多加1分。 | 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招标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0-100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差异说明 |
序号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差异说明 |
项目号 | |||
项目名称 | (需注明所投分包号) |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公章) | ||
联系人 | 手机 | ||
办公电话 | 传真 | ||
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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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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