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111-qt-202206-b0979-fzjyzx
预算金额5.03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博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吴连科13799411268
公告正文
【ZG-350100-202206172085】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7-04 00:00
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采购合同
合同订立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办法签订。
 
合同号(订单号): ZG-350100-202206172085
甲方(采购人):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乙方(供应商): 福建省宇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甲方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系统申报的政府采购计划(计划号 : A-111-QT-202206-B0979-FZJYZX ),并通过网上超市以
直购 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现依照网上超市管理办法及订单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订单货物和订单价格
货物名称
网御星云/Leadsec 牌安全审计设备
规格型号
网御星云/Leadsec Leadsec-NAC-1100 安全审计设备
主要技术参数
产品类型:流量分析设备;
设备型号:Leadsec-NAC-1100;
产品尺寸:1U;
设备接口:标准配置6个1000MBASE-T接口;
百兆电口:无;
千兆电口:6个;
千兆光口:无;
万兆光口:无;
扩展插槽:无;
可扩展网口模块:无;
USB接口:2个;
冗余电源:不支持;
并发会话数:1000;
可管理设备数:100;
硬盘容量:1T;
抓包速度:400M;
入库速度:200M;
数据采集:400M;
支持运维协议审计:支持字符协议SSH、TELNET和文件传输协议FTP、SFTP的协议审计,审计详细的操作语句和操作语句的执行结果;
统计分析:能够展示违规检查项、违规次数统计、违规项数统计、操作系统安全检查、检查项统计、身份认证统计、安全检查趋势等展示信息;;
审计结果:支持基于设备事件、终端事件、用户事件、访客事件、 网络事件、系统事件等自定义告警事件;;
审计报表:后台提供每日入网报告、每周入网报告、每月入网报告;
用户及组管理功能:可实现用户、MAC、IP、交换机端口间的动态绑定;;
身份认证及访问授权:AD域单点登录 本地认证 证书认证 短信认证 双因素认证 动态令牌认证;
数据安全管理:具备;
访问控制及异常告警:能检查泛终端发送与接收数据占用带宽的情况,判断是否满足上行与下行带宽的安全要求;
配置管理:三权账户;
密码管理:密码高强度;
部署方式:应提供客户端的准入模式和无客户端准入模式,可供自定义部署和管理;
深度解析:支持终端入网的安全基线检查、软件安全检查、账户密码安全检查、环境安全检查等检查项。;
高可用性:双机热备,主主,主备;
实时监控:支持对泛终端违规外联行为告警或阻断。;
工单管理:具备工单管理;
目标资源访问方式:通过SSH和Web方式;
操作行为记录:具备操作行为记录;
会话过程回放:支持会话过程回放;
其他功能:支持交换机到终端计算机的网络拓扑管理功能,能够自动绘制出网络拓扑图;
数据库审计类型:实现数据库命令级审计,支持的数据库类型包括:Oracle(支持ORACLE RAC)、SQL Server、IBM DB2、Sybase、IBM Informix Dynamic Server、MySQL、PostgreSQL、Teradata;
审计分析:可以自动收集终端设备,包括:终端、手机、平板、交换机,并根据设备类型自动分类;能够通过SNMP、SSH、TELNET等方式自动、批量添加网络设备;能够支持根据IP段进行设备分类管理;;
管理控制:支持双操作系统冷备,当常用系统出现故障,可以使用备用系统恢复。;
用户与鉴别:能够提供来宾角色选择,能够设定来宾设备的访问权限和入网时长 员工可以为来宾申请来宾码,来宾使用来宾码可以接入网络; 访客支持二维码扫描方式授权入网; 访客支持短信认证入网。;
数据传输安全:数据加密传输;
数据存储安全:具备;
审计控制规则:具备;
可审计网络协议:具备;
可审计文件共享协议:具备;
可审计认证协议:具备;
三层关联:具备;
审计规则定义方式:-;
数据库响应包解析:-;
审计事件响应方式:-;
黑白名单:具备;
系统联动:具备;
销售许可证:0402201747;
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
软件著作权:软著登字第2872384号;
涉密证书:国保测2020C09055;
EAL认证:-;
IPv6认证:-;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功能模块:准入控制模块、身份认证模块、终端安检模块、泛终端安全防护模块;
资源节约产品认证类型:无;
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称:无;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称:无;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
随机附件
电源线、网线、合格证、光盘、保修卡。
服务要求
提供三年质保服务,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 5*8小时现场支持
生产厂家
北京网御星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产地
北京市海淀区
数量
1.0
单 价(元)
50300.0
总 价(元)
50300.0

合计:
50300元, 大写:人民币伍万零叁佰元
2、交货地点、时间
2.1交货地点: 晋安区长乐南路288号
2.2交货时间: 采购款项到达网上超市指定的预收款账户后
5 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3收货联系人: 陈博 18960937296
3、交货方式
3.1乙方保证订单货物为原厂原包装,并按时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3.2乙方向甲方提交《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送货单》(一式两份)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指定收货人收货后应在《网上超市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执1份。
3.3甲方如指定由收货单位(人)接收货物,则该指定收货单位(人)的接收、拒收、验收等行为视为甲方的行为。
4、付款方式与条件
乙方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订单货物明细和数量在规定的时间将货物运到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及收到乙方开具合同等额有效发票后,乙方方可在网上超市平台向甲方发出验收请求,甲方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经验收确认合格并确认支付合同款项。若甲方在乙方发出验收请求后5个工作日内不进行验收或验收后不进行确认,且此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同甲方验收通过并同意支付货款。
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5.1乙方应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与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完全相符,各项技术指标(如规格、型号、材质、颜色等)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
5.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均为原厂正品。
5.3乙方交付的货物如与本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
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和技术资料
6.1乙方应按时完成设备在现场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甲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6.2 乙方应按要求派出专业人员免费上门安装调试,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等服务,以及必要的技术资料。
7、验收
7.1乙方应于发货前通知甲方准备收货,因未通知造成甲方增加的额外收货准备费用及相关费用,或未按通知时间交货引起的二次收货准备费用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2货物到达收货地点时,甲方应对所交付的本合同约定的货物的数量、外观质量进行清点验收,若货物发生缺、损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交货期不予顺延。乙方应尽快负责补足或更换。
7.3货物送达后,甲乙双方应当商定安装及验收时间,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安装调试,甲方应在乙方安装调试完成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
7.4甲方应认真负责对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如发现货物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应当在5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尽快负责补足或更换。
7.5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个日历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同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8、售后服务
在保修期、质保期内,如货物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负责承担修理、调换的实际费用。
9、知识产权
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
乙方还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0、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甲方承担。
11、违约责任
按照网上超市对甲方和乙方的管理办法执行。
12、违约终止合同
在甲方或乙方违反网上超市管理办法且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遭受伤害方有权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避免、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4、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14.1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14.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其他约定
15.1本采购项目的订单、供应商在网上超市的货物资料以及相关的承诺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确认后生效,有效期为15个工作日。甲方应于合同有效期内及时支付预付款,若甲方原因未及时支付预付款项而导致合同过期失效,乙方可向网上超市平台发起投诉并撤销合同及订单,失信责任由甲方承担;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过期失效,甲方可向网上超市平台发起投诉并撤销合同及订单,失信责任由乙方承担。
15.3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 (盖电子公章)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 晋安区长乐南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 傅建飞
委托代理人: 陈博
联系方式: 18960937296
乙方: (盖电子公章) 福建省宇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五一中路169号利嘉城二期16#号楼8层03室
法定代表人: 吴连科
委托代理人: 吴连科
联系方式: 13799411268
合同生效时间:2022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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