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山海岸带修复工程(滨海岸线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鸡山海岸带修复工程(滨海岸线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嵊发改〔2023〕1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即招标人)为:嵊泗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万事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嵊泗县泗礁岛。
2.2 招标范围:金鸡山海岸带(海塘)滨海岸线的景观、景观照明、地面透水混凝土浇筑、绿化工程等施工,以及相应的措施项目和临时工程等。
2.3 本标段招标控制价2097445元。
2.4 计划施工工期:90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R☑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2)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5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资料。
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zsztb.zhoushan.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进行网上注册并登记。CA数字证书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联合体其他成员无需购买。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舟山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不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
5.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嵊泗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嵊泗县菜园镇沙河路349号
联 系 人:单工
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万事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新区千岛路171号建设大厦A座19楼
邮政编码:316021
联 系 人:张燕玲
联系电话:0580-2183189/2620676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2024年8月26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2 |
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4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三 |
其它 |
1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应有任职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2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
3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
4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
5 |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