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民市-杜板牛村(胡台镇)-前胡台村(胡台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规划结果公告
金额
49.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181-00110
预算金额49.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飞024-8758885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新民市-杜板牛村(胡台镇)-前胡台村(胡台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规划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181-00110
二、项目名称:新民市-杜板牛村(胡台镇)-前胡台村(胡台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规划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杜板牛村(胡台镇)-前胡台村(胡台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规划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5巷3号
中标(成交)金额:49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杜板牛村(胡台镇)-前胡台村(胡台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规划
服务类
名称:新民市-杜板牛村(胡台镇)-前胡台村(胡台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规划(C09019900其他农业服务)
服务范围:示范带位于新民市胡台镇镇域北部,包括杜板牛村、西公太村、红旗堡村、宋家岗子村、王家河套村、车古营子村、七公太村、后胡台村、前胡台村9个行政村,区域面积约83平方公里。
服务要求: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形成阶段成果,提交相关部门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完成项目成果,项目成果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规划工作的相关要求,内容规范、逻辑清晰、表述精准。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规划工作相关要求,内容规范、逻辑清晰、表述精准。主要成果:规划成果主要包括规划说明书及两图(示范带建设效果图、重点建设项目分布图)、一表(重点建设项目表)核心内容。技术成果要求:统一规划基础数据和标准。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三区三线”相关数据作为规划编制的基础数据,在此基础上对示范带进行空间布局。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全部成果均应提供电子文件和纸质文本,文图表的内容应一致。电子文本采用PDF格式文件,附表采用Microsoft Excel格式文件,图件采用JPG格式栅格数据。编制完成新民市-杜板牛村(胡台镇)-前胡台村(胡台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规划成果,并配合上级部门对成果进行提交、审查、评审等内容,直至形成最终合格的全部成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坤茹、吉燕宁、徐光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杜板牛村(胡台镇)-前胡台村(胡台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规划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费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计算。不足10000元按10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民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新民市辽河大街16号              
联系方式:138405068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方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北街15-3号(501)           
联系方式:024-875888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飞           
电 话:024-87588857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新民市杜板牛村(胡台镇)-前胡台村(胡台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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