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坪山产业园三期)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通城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坪山产业园三期)建设项目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CZX-202410SZ-51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城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坪山产业园三期)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通城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坪山产业园三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隽发改审批[2024]20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通城经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筹:26823024.79元(占比:100%) ,招标人为 通城经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弘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通城县 。
建设规模: 1.坪沙大道延长线195.52m;2.百丈潭南路向东延伸362.202m;3.坪山安置点环小区建筑铺设内部道路444.84m;4.桂家山路以西口袋公园景观面积3620.26平方米,停车位49个,公园内道路长154.120m,口袋公园配套市政道路桂家山路(西)道路长50.924m;5.坪山二期南侧道路全长234.428米,南侧沿线布设76个停车位(含充电桩停车位36个);6.通城大道西辅路(乐品厨具至格莱德电子段),道路全长427.162m;7.平安北路东延长线,向东延伸92.339m 。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1.坪沙大道延长线195.52m;2.百丈潭南路向东延伸362.202m;3.坪山安置点环小区建筑铺设内部道路444.84m;4.桂家山路以西口袋公园景观面积3620.26平方米,停车位49个,公园内道路长154.120m,口袋公园配套市政道路桂家山路(西)道路长50.924m;5.坪山二期南侧道路全长234.428米,南侧沿线布设76个停车位(含充电桩停车位36个);6.通城大道西辅路(乐品厨具至格莱德电子段),道路全长427.162m;7.平安北路东延长线,向东延伸92.339m 。
标段划分: 共划分1个标段 。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2月01日 。
合同估算价: 26823024.79 元 。
2.3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函)。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3.4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年10月13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18日 23时59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如何投标)。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04日 08时3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7.1本次招标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通城经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弘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址: 通城县隽水镇玉立大道216号 |
地 址: 咸宁市咸安区浮山办事处龙泉路洪园社保小区1幢3-4层402号 |
邮 编: 437400 |
邮 编: 437100 |
联 系 人: 黄主任 |
联 系 人: 祝志龙 |
电 话: 0715-4336212 |
电 话: 18671591202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506155576@qq.com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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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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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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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0 月 12 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