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自行采购结果公示
金额
19.7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盐田高级中学食堂食品安全第三方监管
二、成交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报价:197800元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3号南京质量技术中心
成交金额:197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公示期限
2024 年9月30日至2024年年10月3 日(公示时间不少于三日)
六、本单位负责对项目的询问、质疑和投诉进行处理。
联 系 人:李建平
联系方式:13590274376
地 址:深圳市盐田高级中学
深圳市盐田高级中学食堂食品安全第三方监管
二、成交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报价:197800元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3号南京质量技术中心
成交金额:197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名称:深圳市盐田高级中学高中部食品安全第三方监管服务 服务范围: 深圳市盐田高级中学食品安全管理主管单位,拟采用全包干形式,即管理任务包干、经费包干方式购买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为期一年的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第三方监管服务。 通过校园食品安全第三方监管服务,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管理监督责任,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筑牢基础、补齐短板、提升水平,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遏制发生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断提高师生和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服务要求: 一、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专项人员配备情况: (1)依据精干、高效、忠于职守的原则配备深圳市盐田高级中学食品安全监管专项小组,结合深圳市盐田高级中学特点,编制操作性强的服务方案; (2)专项小组由资深的食品安全管理专家、技术人员等专业人员组成,应包括项目负责人、深圳市食品安全第三方餐饮服务专业指导老师2名或以上、中级技术人员2名,技术人员2名,1名现场常驻监管服务人员,项目联络人1名。要求上述人员为专项小组成员,持续完成全年深圳市盐田高级中学食品安全监管服务。原则上只要学校里有学生进餐,都需有现场监管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监管服务。 2.配备人员具体要求: (1)身体健康,政治思想觉悟高,品行良好。 (2)深圳市食品安全第三方餐饮专业服务指导老师,需有5年以上食品安全现场实际监督管理经验及风险控制的能力;中级技术人员需有食品检测、食品安全管理、公共卫生等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专科需有3年以上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3)1名现场常驻管理事务员要求:具有食品检测、食品安全管理、公共卫生等相关专业本科毕业,或专科学历且有3年以上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经验,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擅长文字工作,能够协助处理食品安全监管中常见的各种问题。 (4)专项小组人员熟知食品安全现行法律法规,熟悉政府监管机制,具有多年的食品安全现场实际监督管理经验及风险控制的能力,能够针对食堂的实际情况制订并实施管理计划,保证与监管部门的具体监管要求保持高度一致。 二、服务质量要求: 1.供应商及其派出人员不是行政执法主体,没有执法权,不得实施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供应商派出的人员应接受采购单位的建议。 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派出相应数量的专业人员提供服务,并把服务于本项目人员的有关信息报采购单位备案。供应商应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选派专业性强、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纪律性和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过硬的技术人员,对其进行岗前和岗中培训,并经采购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从事监管服务工作。 3.供应商在服务区域内进行监管活动时,应遵照执行采购单位制定的工作标准和管理办法,自觉接受采购单位的管理、指导、监督和考核。 4.监管服务工作的整体设想和应急预案应完备、实用; 5.供应商须对其在服务期内所发生的生产、安全和交通事故负责,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服务时间: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服务标准:
服务标准: |
五、公示期限
2024 年9月30日至2024年年10月3 日(公示时间不少于三日)
六、本单位负责对项目的询问、质疑和投诉进行处理。
联 系 人:李建平
联系方式:13590274376
地 址:深圳市盐田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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