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河县进口原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模式)招标公告
金额
900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高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泰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秀芳1538990555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青河县进口原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青发改批【2023】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河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青河县进口原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90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青河县塔克什肯镇
    2.工程规模:新建进口原材料储存库12000平方米,进口原材料厂房一座,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65432523083000149001001
青河县进口原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模式)
施工图的全过程方案及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及服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过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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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一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由牵头单位下载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④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其他要求:4.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4.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4、企业业绩要求:①、施工业绩要求:近3年(指2020年7月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房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项目业绩须对应提供能反映出上述项目相关要求且盖章齐全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以竣工时间为准)②、设计业绩要求:近5年(指2018年7月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房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或设计项目),设计项目业绩须对应提供能反映出上述项目相关要求且签字、盖章齐全的设计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建筑规模、结构类型相似。 4.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近3年(指2020年7月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房建项目(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完工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4.6、财务要求:牵头人需提供近 1 年(指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7、其他人员要求:(1)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2)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或结构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8、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9、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违反前三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保证金子账号:保证金子账号请各投标单位通过领取招标文件菜单自行生成,具体操作请查看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单位操作手册
四、投标
    1.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2日 10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9月2日至2023年09月22日10时30分止
    2.领取地点: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www.xjaltggzy.gov.cn)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及时在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以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青河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天泰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高鹏
联 系 人:
李秀芳
电 话:
18167685111
电 话:
15389905556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监 督 部 门:
青河县招标办
监督部门投诉电话:
0906-8821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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