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软件维保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985.2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级别 | 故障级别 | 系统症状 |
A | 紧急 | 系統出现严重问题,无法正常进行。造成安全事故和损失 |
B | 关键 | 系统出现问题,但关键业务可以使用。可能造成安全事故和给客户造成损失 |
C | 较严重 | 系统基本正常,偶尔出现非致命性错误,业务基本不受影响 |
D | 一般 | 轻度影响功能或性能,或操作不方便 |
E | 轻微 | 不影响产品的功能,但性能信慢,或操作界面不丝友好 |
(2)、系统故障处理流程
当系统发生系统级别故障时,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应当立即启动系统级别故障处理流程,具体流程如下:根据故障现象查询是否已经建立了应急处理预案,如果没有相应的应急预案,则应立即 制定应急处理方案;确定应急处理方案后,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应及时向院方及运维管理人员报告故障情况和准备采用的应急处理方案,并请求执行应急处理方案;在获得双方领导同意后,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即可执行应急处理方案;如果双方领导中任何一方反对,现场服务人员应按照领导的意见及时调整应急处理方案,并将调整后的方案再次报告双方领导,请求执行。 双方领导批准执行应急处理方案后,现场服务人员应立即严格按照操作步骤执行故障处理。故障排除后,现场服务人员应将处理过程记录存档,编写《系统级别故障处理报告》,上报院方以及运维管理人员;对排除故障过程中应用的技术和经验总结并建立文档。如果不能排除故障,现场服务人员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同时将故障现象和处理情况通报公司技术部门,由公司技术部门指导现场服务人员调整故障处理方案,经过双方领导批准后执行。故障处理完毕,现场服务人员应将建立的文档整理保存,形成系统技术运行的知识库, 供日后处理类似系统级别故障参考使用。当系统发生一般故障时,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应根据故障情况选择适当的故障处理时间, 并适时启动一般故障处理流程,具体流程如下:根据故障现象判定查询是否已经建立了相应故障的处理办案,如果没有建立,应立即制定相关故障的处理方案;根据选定的故障处理方案排除故障,如果不能排除故障,现场服务人员应将故障现象和 处理情况通报公司技术部门,由我公司技术部门指导现场服务人员调整故障处理方案 排除故障。排除故障后,现场服务人员应将故障排除过程记入当期的工作周报中。对于新出现的故 障和处理方法,应建立文档存入系统技术运行的知识库中。
针对于以上故障的处理流程:关键故障和紧急故障称为系统级别的故障;轻微、一般、较为严重的故障称为一般级别故障。对于一般、轻微的故障可能不会影响整体业务的进行,但是在使用效率或者操作性上会有一定的不便,比如界面不合理或者操作不方便之类的。针对于故障发生,首先要做的就是故障类型的判断,做好该故障类型的故障处理。
1、系统级别故障(对应原级别内A+B):
是指造成系统业务中断或性能大幅降低,系统出现严重问题,关键业务无法正常运行,造成安全事故和给客户造成损失。
2、一般级别故障(对应原级别内C+D+E)
是指造成系统部分性能降低、但不致造成系统业务中断,出现非致命性错误,业务基本不受影响或者轻度影响功能或性能,操作不方便。
11、软件安全运维管理要求
软件应符合行业内通用的安全标准和最佳实践,所提供的软件必须符合当地、国家和国际法律法规中的相关安全要求,例如:医院信息安全管理要求、ISO 27001等 。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隐私法规、信息安全法等。供应商应提供相关培训,以帮助医院员工了解如何正确使用和配置软件,以最大程度地提高安全性。供应商应提供快速响应的技术支持,以处理软件安全方面的问题和紧急情况。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根据服务评价双方协商后每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规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规定等(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供应商须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入库供应商。 3.3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5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9月2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1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及现场或电子邮件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领取及下载招标文件或未下载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4、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二号
联系方式: 15041617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东湖湾B1区43-2号
联系方式: 0416-3715082
邮箱地址: jzjaztb@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416615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璐
电 话: 0416-3715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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