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二采油厂场站HAZOP分析及SIL评估(二次)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0/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第二采油厂场站HAZOP分析及SIL评估(二次) |
项目概况: | 1.1项目概况:第二采油厂场站HAZOP分析及SIL评估(二次)。 1.2 项目范围:对第二采油厂6座轻烃厂SIL评估,4座联合站开展HAZOP分析。 1.3 项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6座轻烃厂SIL评估和4座联合站HAZOP分析,编制报告并通过评审。 1.4计划投资: 50万元(含税)。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 1.6服务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 1.7资金来源:采计字(2022)072。 1.8具体情况见编号为2022-CY2-F141(二次)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
项目单位: | 长庆油田第二采油厂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1营业执照:服务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服务商具有省级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评价范围: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或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等); 2.2人员要求:服务商拟派本项目人员需为本企业自有员工。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及HAZOP主席证。提供所有拟派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评价师证书及HAZOP主席证; 2.3业绩要求:服务商2019年1月1日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30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HAZOP分析及SIL评估项目业绩至少各一项。须同时提供合同、发票(发票开具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发票查验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证明材料不完整得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2.4财务要求:服务商须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须提供盖公章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2022年1月1日以后成立)须提供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2.5信誉要求:服务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截图,如分公司参加谈判的需同时附分公司与总公司的查询截图); 2.6被列入油田公司以及采油二厂黑名单的服务商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自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9月30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3.2报名方式:在报名时间内,响应人将领取(购买)谈判文件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开票信息(开票信息需提供Word版本和PDF版本)PDF彩色扫描件和付款转账截图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资料内容必须清晰可见,如未按要求提供信息导致报名不成功责任自负。(报名资料格式详见谈判公告附件) 3.3报名资料接收邮箱:515402236@qq.com; 3.4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收取方式为网上转账。 3.5工作人员在确认报名资料无误及标书费用到账后,将通过邮箱向谈判响应人发送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 3.6因谈判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购买谈判文件过程中出现任何错误,标书费将不予退还。 注意事项: (1)授权委托书中附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注明所报名的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并填上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2)标书费个人转账时备注所投项目编号和报名单位名称(“公对公”转账只需标注项目编号)。 (3)领取发票咨询电话:029-68320563。 (4)收款账户名称: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 账号:611301096018010068553 开户行:交通银行西安长庆支行。 4.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4.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9日09时00分,地点为:甘肃省庆城县人民路与育才路交叉路口庆阳工业服务处(原庆城综合服务处)四楼开标大厅;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参加谈判会议的谈判响应服务商代表须为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服务商代表须携带本单位公章)。 5.谈判 谈判时间:2022年10月9日09时00分; 谈判地点:甘肃省庆城县人民路与育才路交叉路口庆阳工业服务处(原庆城综合服务处)四楼开标大厅;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刘楠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934-8593685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曹美婷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68320528 |
其他: | 详见附件 |
详见公告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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