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合江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能耗检测模块信息系统球型摄像机开发接口开发手册节能产品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空调机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镇流器房间空气调节器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设备监视器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垃圾桶太阳能路灯套太阳能电池板储能电池锂电池控制器光源庭院灯路灯透镜路灯灯杆法兰盘路灯基础PT一体化云台PT位置双镜头PT云台功耗信息平衡检测模块图像传感器GPU芯片麦克风扬声器混合补光灯远光灯白光补光灯内置2个镜头自动/电动聚焦自动调节光圈人脸抓拍智能分析功能场景变更侦测进入区域区域入侵人员聚集视频遮挡停车侦测物品移除物品遗留越界入侵车身颜色识别人脸图片具有人像锐化人像增强设置报警抓图人体轨迹信息人体检测跟踪评分人体抓拍耀光抑制功能支持非机动车和机动车抓拍户用垃圾分类桶无线局域网随机配件售后服务计算机设备输入输出设备打印设备显示设备图形图像输入设备投影仪
金额
44.9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5222022000096
预算金额47.21万元
招标公司合江县扶贫开发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夕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女士0830-6521873
中标公司四川海科茂科技有限公司44.96万元
中标联系人黄先生13709065620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5222022000096
二、项目名称: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海科茂科技有限公司 | 武侯区金花镇金凤街5号3栋1单元1层附8号 | 449,693.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四川海科茂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其他货物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台州立盛、成都广宇、海康威视 | LSL-60AB、Gyx-60、DS-2CD7V8XYZUV2-ABCDEF | 1(项) | 449,693.00 | 449,693.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雷、王晓燕、游怡(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74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四川海科茂科技有限公司 黄先生 13709065620
3.由于系统代理服务费显示不全,代理服务费实际为6745元,成交供应商缴纳服务费以此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江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合江县党政大楼六楼
联系方式:0830-5269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夕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未来大道二段8号万诚国际1区4楼418室
联系方式:0830-65218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830-6521873
四川夕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8日
相关附件:
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谈判文件(2022100801).zip
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谈判文件(2022100801).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谈性争竞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项目编号:N5105222022000096
共同编制四川夕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江县乡村振兴局中国·四川(泸州)件文判
注:银行名单有新增的以最新发布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的通知,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细要求及流程见“川财采[2018]123号文”)。“政采贷”业务2022年10月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7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5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3第二章谈判须知4第一章谈判邀请2目录
四川夕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合江县乡村振兴局(采购人)委托,拟对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第一章谈判邀请附件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70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65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32第六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1
二、资金情况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夕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采购人:合江县乡村振兴局。2.项目名称: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1.项目编号:N5105222022000096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四、供应商邀请方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三、采购项目简介: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请潜在供应商自2022年10月9日9时00分至2022年10月11日17:00前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成为注册用户,成为注册用户,免费领取电子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唯一途径。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十二、疫情防控十一、谈判地点:泸州市江阳区未来大道二段8号万诚国际1区4楼418室四川夕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2日10:00(北京时间)。八、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2年10月12日09:30-10:00(北京时间)。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谈判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夕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30-5269911联系人:游老师采购人:合江县乡村振兴局;十三、联系方式根据最新疫情要求,对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泸人员需落实集中隔离措施,故不建议一个月内有前述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前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对重点地区(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区)中的低风险地区来泸人员首站落实核酸检测措施,未取得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前实施闭环管理,故不建议前述地区无法提供有效核酸检测报告人员前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为严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止交叉感染,本着对他人负责、对己负责的原则,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各供应商只派1名其他低风险地区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出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并且已完成疫苗接种、通信行程卡(健康码下方小程序输入个人手机号码)、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全程佩戴口罩(自备)提前30分钟到场,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登记等疫情排查;健康码和体温异常(高于37.3℃)人员禁止入场并隔离上报,供应商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与实际递交响应文件人员不符、应当提供核酸检测报告而未提供、未佩戴口罩和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者将被拒绝接收响应文件和入场。。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第二章谈判须知联系电话:0830-6521873联系人:黄女士邮编:646000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未来大道二段8号万诚国际1区4楼418室;
2.1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合江县乡村振兴局。2.采购主体1.2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货物采购。1.适用范围二、总则
3.3按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2.2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夕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4.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5.8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7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6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5如本项目为信息系统采购项目,供应商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球型摄像机。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最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5.9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6.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竞争性谈判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一切事务。6.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参与竞争性谈判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6.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竞争性谈判,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竞争性谈判。6.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实质性要求)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7.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需单独提供不为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的承诺函。6.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9.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2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1.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1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三、谈判文件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谈判截止时间前3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由于报名供应商名单在开标前自动保密,各潜在供应商应保持在谈判时间前每日都需主动上网进行查询相关信息,以免遗漏造成损失,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单独通知和提醒。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声明函、承诺函;13.2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写资格性响应文件:13.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判过程中澄清。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四、响应文件12.3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2)初始报价表;(1)谈判函;13.2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写其他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3)谈判文件第四章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7)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作出的其它应答和承诺。(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5)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服务计划等文件;(如适用)(4)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如适用)(3)技术、服务、商务和合同重要条款响应偏离表;
16.1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规定为准。16.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由供应商参照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除合同条款中确定遇不可抗力因素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问题和可能发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17.报价其他注意事项16.5谈判人在每一次报价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谈判处理。16.4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是以最后报价表的报价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的依据。16.3供应商报价(包括最后报价)应为完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所应包括内容的所有价格。16.2本次谈判采购最后报价采用现场报价,通过资格审查及有效性审查的供应商按谈判小组要求进行报价。
19.2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实质性要求),电子文档一份(U盘),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9.1响应文件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19.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8.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8.1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18.响应文件格式
19.8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19.7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左侧胶装,编页编码,不得散装或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竞争。19.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编目编码。19.5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谈判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9.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19.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U盘制作。
20.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20.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20.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20.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谈判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19.9(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2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1.4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21.3最后报价表在谈判后,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21.2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21.1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谈判供应商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后送达谈判地点。未按照以上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1.响应文件的递交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22.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22.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的除外)。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按“第二章总则7.6”的相关规定被没收。22.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六、成交事项23.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五、评审22.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24.2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4.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采用方式一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二: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最后报价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一:采购人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4.确定成交供应商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4.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25.2.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截止至谈判截止时间当日,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25.2.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25.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25.1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25.行贿犯罪记录及信用信息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6.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6.成交结果25.2.5供应商信用信息的使用: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25.2.4非企业参与谈判的无需查询。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25.2.3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27.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7.成交通知书26.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26.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8.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8.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28.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8.签订合同七、合同事项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31.补充合同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9.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8.6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8.5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送四川夕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邮寄,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3.合同公告32.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32.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32.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
36.1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质量要求、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以谈判文件技术指标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36.验收35.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5.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5.履行合同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38.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八、谈判纪律要求支付方式为: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37.资金支付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及有权答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供应商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定标结果的询问,应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过程和程序等内容的询问,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39.询问九、询问、质疑和投诉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谈判文件、询价过程、成交结果中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并确保真实性,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按照以上规定程序和办法提出质疑。供应商对可以质疑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提交的质疑不予受理。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质疑、投诉询问事项超出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书面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43.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加注(实质性要求)的条款,若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视为仅约束成交人,由成交人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前进行核实。42.(实质性要求)成交人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办【2020】123号文要求,若我方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将按照《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标准要求执行。41.(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40.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十、其他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本项目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号产品),供应商在磋商时须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要求提供认证机构名录内单位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处理。认证机构名录详见《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如涉及)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1、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参加谈判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二、谈判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的个体户、工商户和其他它中小企业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申明函或监狱企业申明函)原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第四章。5、截止至谈判截止时间当日,未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因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未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4、技术参数中如涉及到3C强制认证产品均满足相关要求,谈判时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3C证书)复印件,或其他国家强制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承诺成交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指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空调机组[指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指机房空调),镇流器(指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指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设备(指监视器),便器(指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强制采购产品类别如下: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2.2.2020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含①资产负债表、②利润表或损益表、③现金流量表)或公司财务制度或承诺函(需在响应文件中单独专项做出承诺:承诺建立了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格式自拟);2.1.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书面承诺函;(供应商在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提供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它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参加谈判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的个体户、工商户和其他它中小企业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申明函或监狱企业申明函)原件。6、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函。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1、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本项目确定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承诺函或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截止至谈判截止时间当日,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供应商被列入相关名单则视为无效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因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未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此条由代理机构查询。4、技术参数中如涉及到3C强制认证产品或其他国家强制要求均满足相关要求,投标时提供《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或其他国家强制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如涉及)。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指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空调机组[指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指机房空调),镇流器(指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指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设备(指监视器),便器(指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强制采购产品类别如下:3、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本项目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号产品),供应商在响应时须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要求提供认证机构名录内单位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处理。认证机构名录详见《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2、提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所属行业:工业核心产品:球型摄像机一、技术要求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注:1、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鲜章,或以骑缝章代替。
4.1保修期:产品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在保修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将免费负责更换或维修(同一产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供应商必须更换相同型号产品)。在保修期外,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更换、维修。4、售后服务: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7.00%;合同签订后一年无质量问题,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2、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1、交货地点:新安装太阳能路灯280盏,其中:望龙镇张白坳村、荔江镇河坝村、白鹿镇马庙村、先滩镇民和村、大桥镇里村村、神臂城镇高陵村各30盏,先滩镇家乐村20盏,九支镇石顶山村、徐家祠村等村30盏,石龙镇松柏村、砖房村等村50盏;购买和发放户用垃圾分类桶660个,其中:先滩镇家乐村、福宝镇鲤鱼村、车辋镇旧桥村、凤鸣镇牌坊村、神臂城镇高陵村各50个,石龙镇松柏村、砖房村等村100个,九支镇石顶山村、徐家祠村等村100个,尧坝镇团结村、向石塔村、白村村等村100个,先市镇雄坝村、汪坳村等村110个。二、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6.1本项目按交钥匙工程完成。共安装太阳能路灯280套,分别安装在11个村,每盏灯的具体安装位置由供应商自行与当地村民协商确定,安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浇铸费、人工费、占地补偿款、工地租用费等全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他商务要求:5.3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5.2如验收时成交货物达不到规定要求,不予收货。如果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损失和影响,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5.1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泸州市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5、验收:
一、谈判内容:第六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注:1、若技术要求中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等均不作为谈判要求。6.4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文件所要求的检测报告原件,以供核查。如有不一致,将上报财政部门按虚假响应处理。6.3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加盖球型摄像机生产厂商鲜章的售后服务保修承诺函原件,如不提供采购人将拒签合同。6.2供应商应在结果公告2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5个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工。如不能按期完工,将追究违约责任,按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一/天扣取违约金。
2.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服务要求以及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谈判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确认。1.供应商报价;二、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2.相关专利、专有技术、商务等情况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价格。
四、本章格式如为多页的,无须逐页盖章。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如果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已经去掉备注而无其他解释性说明,则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备注中的要求)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谈判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注:由采购人代表在谈判现场认定。
包号(如涉及)正本或副本正本或副本封面五、本章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格式自拟。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谈判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盖章)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资格、资质性响应文件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谈判文件约定的“谈判有效期”结束为止。特此声明。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XXX项目(项目编号:XXX)谈判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四川夕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若为授权代表参加,提供此页)
职务:XXX被授权人签字:XXX职务: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XXX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名章: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特此证明。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职务: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提供此页)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四川夕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承诺函
(实质性要求)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实质性要求)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实质性要求)七、我方承诺,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实质性要求)六、如本项目谈判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实质性要求)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实质性要求)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四、供应商需要提供的资格性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本项目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号产品),供应商在响应时须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要求提供认证机构名录内单位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处理。认证机构名录详见《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三、强制节能清单(如涉及)日期:XXX年XXX月XXX日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授权代表签字: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本项目技术参数中如涉及到3C强制认证产品或其他国家强制要求我公司均满足相关要求,我方若成交,在成交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或其他国家强制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我方承诺:五、3C承诺函(如涉及)(根据第四章要求提供)
正本或副本正本或副本封面注: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进行承诺,格式可以自拟。谈判日期:XXXX。
谈判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盖章)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其它响应文件包号(如涉及)
日期: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2、此表格中需要填写的若无涉及可不填写此项或“/”。注:1、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及自然人谈判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填写此表,若未填报完善不影响谈判资质及效力。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