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更正人名称: 广西创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 采购项目名称:平南县白沙江、大同江、乌江等8条中小河流逐河流治理方案编制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E4508002851003775
四、 关联原公告: /
五、 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10日
六、 更正理由: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平南县白沙江、大同江、乌江等8条中小河流逐河流治理方案编制项目作以下澄清: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贵港) 原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设置-详细评审设置 -投标报价与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不一致。原系统为:详审标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差额率,每高1%扣‘1’分(E₁),每低1%扣‘1’分(E₂),E₁>E₂。”现澄清以招标文件中的评分办法评分标准为准,并修改系统设置为:“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差额率,每高1%扣‘1.5’分(E₁),每低1%扣‘1’分(E₂),E₁>E₂。”
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七、 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 | 详审标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差额率,每高1%扣‘1’分(E₁),每低1%扣‘1’分(E₂),E₁>E₂。” | “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差额率,每高1%扣‘1.5’分(E₁),每低1%扣‘1’分(E₂),E₁>E₂。” |
八、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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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创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郑洁芳
联系电话:0775-4538581
传真:/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中山大道9号向南居汉唐世家(二组团)26幢06-101号
2、采购人名称:平南县水利局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775-7837329
传真:/
地址:广西贵港市平南县平南街道朝阳路677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贵港市水利局
联系人:贵港市水利局
监督投诉电话:0775-4595831
传真:/
地址:贵港市金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