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岩土工程勘察(施工勘察)勘察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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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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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南宁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岩土工程勘察(施工勘察)(项目名称)工程 已由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南发改五象【2016】141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南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万元 0.0% 私有资金:0.0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 0.0% 财政资金:32083.66万元 100.0% 其他:0.0万元 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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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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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招标编号:E4501002816020672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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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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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备注:招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勘察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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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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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0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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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递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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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 11月3 日9时3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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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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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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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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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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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交易服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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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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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监督部门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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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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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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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陆地址:http://gxjzsc.caihcloud.com/。由于“桂建云”系统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将所需投标材料上传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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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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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0日
本网站本项目信息公告处的招标文件仅供参考,招标文件以在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nggzy.net/gxnnhy)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
招标文件.doc 招标文件.doc
南宁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岩土工程勘察(施工勘察)勘察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岩土工程勘察(施工勘察)(项目名称)工程 已由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南发改五象【2016】141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南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万元 0.0% 私有资金:0.0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 0.0% 财政资金:32083.66万元 100.0% 其他:0.0万元 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招标编号:E4501002816020672001001 报建号(如有):80000013799851 2.2 建设地点: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牛湾郊野公园区域 2.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9169.43平方米,其中1#民兵营房3137.97平方米,2#民兵营房3137.97平方米,3#民兵营房3137.97平方米,4#民兵营房3137.97平方米,5#民兵营房5304.2平方米,6#民兵营房兼军官营房5209.7平方米,国防展示综合楼16745.12平方米,食堂及其他9358.53平方米,室外场地216516平方米,包括400米环形跑道、体能训练场、室外靶场、列队训练场、器械训练场、单兵作战训练以及反暴恐、野外训练场等,单跨最大41.8米。 2.4 勘察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2.5 质量要求:真实反映地质情况,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6 标段划分:(如有)标段(包)编号:E4501002816020672001001, ;标段(包)名称:南宁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岩土工程勘察(施工勘察) 2.7 招标范围:施工勘察招标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备注:招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勘察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系统上的信息为准。 3.5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标段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0日 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递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2年 11月3 日9时30分 。 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后招标代理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人代表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7.141.152.153:9080/BidOpening/)使用个人CA锁进行开标签到,解密环节时间结束前均可签到;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环节时间为60分钟,投标人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签到完成后才可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应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完成签到及解密,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如投标人代表需到现场参加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和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开标会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如投标人需在现场进行网上开标室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的,须自行携带手提电脑、个人CA锁、企业CA锁进入开标现场。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签到不成功或投标文件不能解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117.141.152.153:9080/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4 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5.5 投标人及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个人CA,投标人代表采用个人CA进行开标签到及开标记录表签章,不再支持企业CA代替签到、签章。办理方式详见网址: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 |||||||||||||||||||||||||||||||||
6.评标方式 | |||||||||||||||||||||||||||||||||
综合评估法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 |||||||||||||||||||||||||||||||||
8.交易服务单位 |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9.监督部门及电话 |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771-5535031。 | |||||||||||||||||||||||||||||||||
10.注意事项 | |||||||||||||||||||||||||||||||||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陆地址:http://gxjzsc.caihcloud.com/。由于“桂建云”系统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将所需投标材料上传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 |||||||||||||||||||||||||||||||||
11.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南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地址:南宁市科园大道68-1号地址:南宁市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11楼邮编:530028邮编:533600联系人:袁健联系人:陆世广电话:13317717301电话:0771-5501610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网址:网址: | 招标人: | 南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 地址: | 南宁市科园大道68-1号 | 地址: | 南宁市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11楼 | 邮编: | 530028 | 邮编: | 533600 | 联系人: | 袁健 | 联系人: | 陆世广 | 电话: | 13317717301 | 电话: | 0771-550161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网址: | 网址: | |||||
招标人: | 南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 ||||||||||||||||||||||||||||||
地址: | 南宁市科园大道68-1号 | 地址: | 南宁市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11楼 | ||||||||||||||||||||||||||||||
邮编: | 530028 | 邮编: | 533600 | ||||||||||||||||||||||||||||||
联系人: | 袁健 | 联系人: | 陆世广 | ||||||||||||||||||||||||||||||
电话: | 13317717301 | 电话: | 0771-5501610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网址: | 网址: | ||||||||||||||||||||||||||||||||
2022 年 10 月 10 日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南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地址:南宁市科园大道68-1号联系人:袁健电话:13317717301电子邮箱:\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地址:南宁市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11楼联系人:陆世广电话:0771-5501610电子邮箱:\ | ||
1.1.4 | 项目名称及项目招标编号 | 南宁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岩土工程勘察(施工勘察)E4501002816020672001001 |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牛湾郊野公园区域 |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总建筑面积49169.43平方米,其中1#民兵营房3137.97平方米,2#民兵营房3137.97平方米,3#民兵营房3137.97平方米,4#民兵营房3137.97平方米,5#民兵营房5304.2平方米,6#民兵营房兼军官营房5209.7平方米,国防展示综合楼16745.12平方米,食堂及其他9358.53平方米,室外场地216516平方米,包括400米环形跑道、体能训练场、室外靶场、列队训练场、器械训练场、单兵作战训练以及反暴恐、野外训练场等,单跨最大41.8米。 | ||
1.1.7 | 项目投资估算 | 32083.66万元,其中勘察预算价225.3402万元 | ||
1.1.8 | 勘察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1.2.1、1.2.2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财政100%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2.4 | 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 | ☑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备注: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等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文件规定。】 | ||
1.3.1 | 招标范围 | 施工勘察招标 | ||
1.3.2 | 勘察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 ||
1.3.3 | 质量标准 | 真实反映地质情况,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要求 |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专业(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级勘察资质,并在人员组成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备注:①招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②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桂建云”)”系统的信息为准】 (2)财务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企业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情况。需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①一般为近三年;②以录入 “桂建云”系统为准;③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④若是投标当年成立的企业,其财务报表不要求经审计;⑤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企业:□完成的类似工程项目【备注:①已完成的工程业绩以“桂建云”系统上的信息为准;②需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书等证明材料,可从“桂建云”系统导入。】□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类似工程项目【备注:①以“桂建云”系统上的信息为准;②需提供签订的工程勘察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可从“桂建云”系统导入。】(此项可选)。(4)诚信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失信联合惩戒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以评标阶段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信息为准)。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5)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已录入“桂建云”系统并处于有效状态。(6)项目组人员要求:无要求【备注:(5)~(6):①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注册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桂建云”的,在评审时不予承认,项目负责人应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的封面及相关内容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②项目组人员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注册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桂建云”的,在评审时不予承认,项目组成员应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③社保缴费证明,一般提交近3个月(2022年7月至 2022年9月)内的。如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其退休证及返聘合同原件扫描件。④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相应调整。】(7)其他要求:无【备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4.1条件要求的投标人信息,如无特别出处要求的,一律以“桂建云”系统的信息为准。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4.3(15)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的,应以不记名方式进行】 | ||
1.10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11.1 | 分 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资质要求:分包其他要求: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服务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可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 | ||
1.12.1 、1.12.3 | 偏 离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
2.1.1(7)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 ||
2.2.1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投标人不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者线下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或答复 后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顺延。澄清和答复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进行。 | ||
2.2.2 | 开标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方式 | 在发布招标公告媒介上发布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的方式 | 澄清文件在本章第2.2.2款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招标人在网站上发布的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备注:右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进行增减】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资格审查☑商务标☑技术标☑资格审查【备注:以下扫描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各方企业均需提供相关文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备注:提供的企业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副本均以“桂建云”系统的信息为准。资质证书数据由“桂建云”系统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下载,不需要在“桂建云”系统上传资质证书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可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中上传。】;(2)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 (3)投标保证金的转帐(或电汇、网上支付)底单原件的扫描件、电子转账截图或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原件扫描件或电子保函系统自动认证;【备注:鼓励采用电子保函形式。】(4)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应的注册证书(如需要)、职称证书(如需要);【备注:①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注册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桂建云”的,在评审时不予承认,项目负责人应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的封面及相关内容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5)其他主要项目组人员(如需要);【备注:项目组人员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注册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桂建云”的,在评审时不予承认,项目组成员应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6)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7)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企业近3年财务状况表(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母公司承诺书(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提供);【备注:①一般为近三年;②以录入“桂建云”和系统为准;③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④若是投标当年成立的企业,其财务报表不要求经审计;⑤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无☑商务标(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勘察费用清单;(4)资信业绩;(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有)、母公司承诺书(如有)。(6)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技术标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和勘察设备;二、技术方案勘察大纲(暗标);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
3.2.2 | 报价方式 | 本项目投标报价方式选择:(在方框内打“√”)□固定数报价即固定单价或固定总价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每米报价:元/m,根据钻探深度进尺进行报价。勘察费=总钻探进尺(m)×中标单价(元/m)。固定总价:元。勘察费=中标价。☑其他报价方式:下浮系数报价方式,投标报价有效范围暂定为:0%≤下浮系数≤100% 。勘察费=勘察费基准价×(1-下浮系数),本项目勘察费基准价为:详见公布的招标控制价。 |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或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迟在开标前七天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中公示投标人应该结合自身勘察成本、费用水平、市场行情进行竞争性报价,但不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否则报价无效,做否决投标处理。 | ||
3.2.4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报价形式:下浮系数报价,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下浮。投标报价有效范围暂定为:0%≤下浮系数≤100% 。勘察费用包含:包括(但不限于)钻孔、取样及原位测试、室内试验、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费、人员设备调遣费、临时设施费、钻孔损坏地上及鱼塘附着物的赔偿费用、临时措施费、勘察设备、劳务、管理、交通、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获取控制点费用,场地租用费、办理城市道路行政许可及城市道路恢复、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及备案。2.投标人根据有效报价范围,并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其投标报价。最终的勘察费按实际勘察岩土类别及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勘察费=《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收费基价×(1-中标下浮系数)。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45天 ☑60天 □90天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提交□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方式提交。【备注:严禁要求投标人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等形式;满足免缴资格的投标人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元。【备注:不得超过勘察估算费用的1%。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递交方式: 1、使用银行转账时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否则投标无效。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2、投标人使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时,投标人将保函原件扫描件,电子保函系统自动认证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步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投标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额度不足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当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可由联合体中的任一方缴纳,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备注:对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信用管理评价为A级的勘察企业,可免收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各方均满足免收的条件方可免收。上述企业发生在投标有效期内随意撤回、撤销投标,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行为的,取消其免缴资格,并扣减建筑业企业诚信分。】 | ||
3.6.3 | 盖章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投标文件未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均作否决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要双方盖章,其他只需盖联合体任一单位的电子印章。 | ||
3.6.4 | 投标文件份数 | 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 ||
3.6.6 | 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 | 无 | ||
4.1 | 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 | 见正文4.1条 | ||
4.2.1 |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密封封套上写明 | 不需要提交【备注: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增减。】 | ||
4.3.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时间截止前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上传。 | ||
4.3.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室,无论是参与现场开标或网上开标的,企业投标人代表均需通过 CA 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7.141.152.153:9080\BidOpening\)。投标人代表采用个人CA进行开标签到及开标记录表签章,不再支持企业CA进行代替签章。 | ||
5.2 | 开标程序 | 见正文5.2条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1名技术类)人【要求详见本表后的备注】,专家4(2名经济类专家,2名技术类专家)人。【备注: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应占评委总数的2/3以上)。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应包括招标人以及与工程勘察项目有关的专家。】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特邀。是否远程抽取:□是 ☑否 | ||
6.3 | 评标方式 | 综合评估法 | ||
6.4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 【备注:推荐不超过3个中标候选人。】 | ||
6.5 | 评标资料封存方式【备注: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 ☑在交易中心封存□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封存 | ||
6.5.1 | 封存的其它材料 | 无 | ||
6.6.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示 | ||
7.3 | 履约能力审查的标准和方法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不得有以下情形:1、被吊销营业执照2、进入破产程序3、其他: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7.3条款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备注:1~3名,如未出现投标人须知正文8.1(3)情况,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如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也发生上述问题,依次可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 ||
7.7.1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要求【备注:①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信誉实力决定是否收取;②鼓励采用电子保函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备注:备注:严禁要求中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严禁现金形式缴纳的额度与其他形式不一致。】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2.5%元【备注:上限为勘察估算费用的5%】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10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备注:此处约定应与合同专用条款一致】。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交。 | ||
8 |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见正文第8条 |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词语定义 | ||||
10.1.1 | 类似项目 | 类似项目是指:2022年9月1日以来完成过承接单个项目勘察费为 2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项目 | ||
10.1.2 | 不良行为记录 |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 | ||
10.1.3 | 发布媒介 | 发布媒介是指招标公告规定的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评标结果公示、中标公告等信息的媒(体)介。按照招标公告规定还需在其它媒介上公示的,发布内容、发布期限应以法规指定媒介发布的为准。【备注: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指定媒介即优先公开载体均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还应按政府采购法信息发布的要求执行。】 | ||
10.1.4 | 中小企业 |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 本项目的项目勘察服务均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投标人判断是否为中小企业可以使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开发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5.投标人确定自身属于上述定义的中小企业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 ||
10.1.5 | 监狱企业 | 1.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
10.1.6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1.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
10.2 招标控制价 | ☑设招标控制价【备注:政府及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招标人必须勾选】 □不设招标控制价 | |||
10.3 技术标评审方式 | 技术方案勘察大纲采用“暗标”评审方式,其他内容均采用“明标”评审方式。 | |||
10.4 电子投标文件 | ||||
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加密格式(*.GXTF)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后招标代理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人代表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7.141.152.153:9080\BidOpening\)使用个人CA锁进行开标签到,解密环节时间结束前均可签到;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环节时间为60分钟,投标人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签到完成后才可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应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完成签到及解密,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如投标人代表需到现场参加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和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开标会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如投标人需在现场进行网上开标室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的,须自行携带手提电脑、个人CA锁、企业CA锁进入开标现场。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签到不成功或投标文件不能解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10.5知识产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10.6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
10.7同义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
10.8监督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如项目属于公共资源范围,应同时接受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的监管。 | |||
10.9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补遗或澄清文件、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补遗或澄清文件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补遗或澄清文件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10.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0.1 |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 | □招标人支付。☑中标人支付。具体为: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备注:国有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在建设费组成中已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该项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形式评审视为不合格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盖单位电子印章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有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2.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响应性评审视为不合格 | ||
2.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款规定;低于(含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或无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的相应情况。 | |
2.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2.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勘察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2.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2.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2.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2.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分包计划(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项规定 | |
2.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澄清、说明、补正 | 符合评标办法正文第3.3要求 | |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 | ||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签署 |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 |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备注:如无业绩要求,可不包含此项。】 | |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诚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 种情形 | |
2.2 | 详细评审 | 应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形式性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只有通过了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程序。 | ||
2.2.1 | 分值权重构成(总权重100%) | A、商务标部分:25.0%B、技术标部分:65.0%C、企业信誉实力:10.0%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有效报价范围:为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通过资格评审、形式性评审、响应性评审且勘察方案部分评审合格,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人投标总价。(2)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按其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为B1、 B2、 B3、 ... Bn,n为有效投标人个数。(3)评标基准价(A)计算方式:1. 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在5家以上(不含5家)的,取p=(n-5)/2,p为四舍五入取整数;2. n为奇数时,从最高的投标报价Bn开始去掉p家投标报价和从最低的投标报价B1开始去掉p家投标报价后(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投标报价时,去掉一个),最后取5家有效投标人报价进入评标基准价(A)计算范围,再取其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A);计算公式:A=(B(p+1) + B(p+2)+...+B(n-p))/53. n为偶数时,从最高的投标报价Bn开始去掉p家投标报价和从最低的投标报价B1开始去掉(p-1)家投标报价后(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投标报价时,去掉一个),最后取5家有效投标人报价进入评标基准价(A)计算范围,再取其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A);计算公式:A=(Bp + B(p+1)+...+B(n-p))/54. 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在5家(含5家)以下的,将全部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A)。计算公式:A=(B1+B2+B3+...+Bn)/n | ||
2.2.2(1) | 商务标(满分100.00分)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分值:0.0~50.0分) | 1.计算方式:☑其他报价方式(1)以其他方式报价作为评分基础。按本章2.2.2选择的方式计算评标基准价(A)。(2)评分时以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满分100分,投标人其他方式报价评分标准: 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固定数报价(Bn)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0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A)1%的扣0.5分,扣完为止,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3)有效报价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50%(百分比为投标报价所占分值/100)。2.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接受联合体或允许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报价分加分方法 按上述两种方法之一计算出报价分后, 如本项目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项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分给予3%的加分,用加分后的报价分计算汇总得分。 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项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且投标文件所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或者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项允许分包时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投标文件所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价格分加权分给予 1%的加分,用加分后的报价分计算汇总得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以上价格优惠政策。注:如某投标人报价分已是满分,符合上述规定时仍给予加分。 例:某项目采用方法一计算价格分,投标报价分满分为70分,某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价格分为70分,则其计入汇总得分的价格分应为70*(1+3%)=72.1分。 (3)报价最后得分=报价加权得分+小微企业或残疾人或监狱企业加分(如有) | |
2.2.2(1) | 商务标(满分100.00分) | 资信业绩(分值:0.0~50.0分) | 近 3 年( 2019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完成的类似工程勘察项目情况表、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如有)评分规则: 投标人完成过承接的单项勘察合同金额200万元或以上的工程勘察项目,每项25分,满分50分。 【备注:①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②完成的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为准,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业绩以签订的工程勘察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③评分规则由招标人自拟。】 | |
2.2.2(2) | 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100.00分) | (1)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和勘察设备(分值:10.00~50.00分) | (1)项目负责人(分值:4.00~20.00分):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在名称、专业、执业注册(如有)、业绩和工作经历等方面一致。优(20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良(16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中(12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一般(8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差(4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备注: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注册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桂建云”的,在评审时不予承认。项目负责人还应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及附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的封面及相关内容页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且未提供社保证明的,请提供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在编名录扫描件。上述扫描件须加盖电子签章。】 | |
2.2.2(2) | 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100.00分) | (1)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和勘察设备(分值:10.00~50.00分) | (2)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分值:4.00~20.00分):优(20 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少于 12 人,技术人员配齐、合理,完全满足工作需要。 良(16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少于10 人,技术人员配齐、合理、较好满足工作需要。 中(12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少于 8 人,技术人员配齐、较好满足工作需要。 一般(8 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少于6 人,技术人员配齐、较好满足工作需要。 差(4 分):技术人员不齐、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备注:其他主要勘察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注册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桂建云”的,在评审时不予承认。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且未提供社保证明的,请提供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在编名录扫描件。上述扫描件须加盖电子签章。】 | |
2.2.2(2) | 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100.00分) | (1)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和勘察设备(分值:10.00~50.00分) | (3)勘察设备要求(分值:2.00~10.00分):优(10分):拟投入设备配置充分合理,主要机械设备配置先进,完全满足项目施工要求充分合理,状况好。 良(8分):拟投入设备配置合理,主要机械设备配置较合理,状况良。 中(6分):拟投入设备配置基本合理,主要机械设备配置较合理,满足勘察要求。 一般(4分):拟投入设备配 置不合理,主要机械设备配置基本满足勘察要求,状况一般。 差(2分):拟投入设备配置不能满足本勘察要求。 | |
2.2.2(2) | 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100.00分) | 技术方案勘察大纲(暗标)(分值:技术标分值的40%~60%)(备注:设优、良、中、一般、差,并对各评分等级设置一个具体分值,不设评分区间。) | ||
2.2.2(2) | 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100.00分) | (2)技术方案勘察大纲(分值:10.00~50.00分) | 1、工程概况(含勘察范围、勘察内容等)(分值:2.00~10.00分) | 优(10分):工程概况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勘察范围、勘察内容等安排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行性强,能详细描述各 阶段的勘察重点及目标,描述具体、针对性强。整体评价优; 良(8分):工程概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勘察范围、勘察内容等任务安排合理,针对性、可行性较强,能描述各阶段的勘察重点及目标,描述较合理、针对性较强。整体评价良; 中(6分):工程概况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勘察范围、勘察内容等任务安排基本合理,针对性、可行性适中,能基本描述各阶段勘察重点及目标。整体评价中; 一般(4分):工程概况勉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勘察范围、勘察内容等任务安排勉强可行,能勉强描述各阶段的勘察重点及目标。整体评价一般; 差(2分):工程概况基本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勘察范围、勘察内容等任务安排不合理,各阶段的勘察重点及目标描述不清晰。整体评价差。 |
2.2.2(2) | 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100.00分) | (2)技术方案勘察大纲(分值:10.00~50.00分) | 2、勘察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分值:2.00~10.00分) | 优(10分):勘察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人员组织、分工方案、编制任务安排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行性强。整体评价优; 良(8分):勘察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人员组织、分工方案、编制任务安排合理,针对性、可行性较强。整体评价良; 中(6分):勘察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人员组织、分工方案、编制任务安排基本合理,针对性、可行性适中。整体评价中; 一般(4 分):勘察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勉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人员组织、分工方案、编制任务安排勉强可行。勘察报告编制计划明确、清楚。整体评价一般; 差(2分):勘察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基本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人员组织、分工方案、编制任务安排不合理。勘察报告编制计划不明确。整体评价差。 |
2.2.2(2) | 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100.00分) | (2)技术方案勘察大纲(分值:10.00~50.00分) | 3、勘察组织能力(分值:6.00~30.00分) | 从投标人的a、勘察能力b、勘探管理c、质量、进度、安全、保密等保障措施d、项目勘察的合理化、优化建议e、项目勘察与项目咨询及设计相互配合的组织设计协调配合计划切合实际,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协调配合计划的可操作性进行评定。优(30分):内容完整、全面、详细、科学,可行性最优。 良(24分):内容较完整、全面、详细、科学,可行性良好。 中(18分):内容基本完整、全 面,但部分内容较简单,或有部分内容缺项,可行性较好。 一般(12分):内容基本完整、全面,但部分内容较简单,或有部分内容缺项,可行性一般。 差(6分):内容不完整或缺项内容较多或阐述简单,可行性差。 |
2.2.3 | 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100.0分) |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企业信誉实力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中最高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70 %+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中最高的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30 %。【备注:①由招标人决定诚信综合评价分区级、区市级比例,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②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各设区市的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主管部门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③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中查询后计分。如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中最高的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为0,考虑到0不能作为除数,此时应选择该市最高的勘察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代替,此勘察企业可不为此次投标人。如,甲、乙、丙投标企业项目所在地市级评分为0分,-5分,-10分,该市最高的勘察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为20分,市级诚信分得权重为30%,则各投标人市级企业信誉实力得分为:甲:0/20x100*30%=0分;乙:-5/20x100*30%=-7.5分,丙:-10/20x100*30%=-15分。】 | ||
投标人最终得分(满分:100分) | 投标人最终得分(满分100分)= 商务标得分 × 商务标权重25.0% + 技术标得分 × 技术标权重65.0%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 × 企业信誉实力权重10.0%【备注:有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企业加分时为最终得分的商务标得分。】 | |||
3 | 评标程序 | 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 ||
3.1.2 | 否决投标条件 | 详见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 |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人代表 | 核查结论 |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单位电子章 |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核查结论 |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单位电子章 |
1 | |||||
2 | |||||
… |
序号 | 投标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专业负责人 | 核查结论 |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单位电子章 | 验证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拟投入者是否一致(本列由评委填写) |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诚信信息是否入库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诚信信息是否入库 | |||
1 | ||||||||||
1 | ||||||||||
1 | ||||||||||
2 | ||||||||||
2 | ||||||||||
2 | ||||||||||
… | ||||||||||
… | ||||||||||
… |
序号 | 投标单位 | 是否按时递交投标文件 | 资格证件是否有效 | 投标文件是否有效 |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元) | 投标报价(元) | 勘察服务期限(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单位电子章确认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专家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签到时间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 ||||||||
1 | 投标人名称 | |||||||||
2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盖章 | |||||||||
3 | 是否唯一报价 | |||||||||
4 | 投标文件格式 | |||||||||
5 | 联合体投标人 | |||||||||
6 | …… | |||||||||
是否通过评审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
1 | 投标报价 | |||||||||
2 | 投标内容 | |||||||||
3 | 勘察服务期限 | |||||||||
4 | 质量标准 | |||||||||
5 | 投标有效期 | |||||||||
6 | 权利义务 | |||||||||
7 | 分包计划(如有) | |||||||||
8 | 澄清、说明、修正要 | |||||||||
9 | 。。。。。。 | |||||||||
是否通过评审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合格标准: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 )项内容的,方可进行下一步资格审查。 | 备注 | 可否进行下一步资格审查 | ||||||||
1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项目 | 投标人名称 | ||||||
项目 | |||||||
投标报价是否有效 | |||||||
投标报价 | |||||||
投标报价得分 | |||||||
小微企业加分后投标报价得分(如有) | |||||||
资信业绩得分 | |||||||
商务标得分(满分 ) | |||||||
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
1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和设备配备 | 项目负责人 | |||||||||
2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和设备配备 | 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 | |||||||||
3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和设备配备 | 勘察设备要求 | |||||||||
4 | 技术方案勘察大纲(暗标) | 工程概况 | |||||||||
5 | 技术方案勘察大纲(暗标) | 勘察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 | |||||||||
6 | 技术方案勘察大纲(暗标) | 勘察组织能力 | |||||||||
得分 |
评审内容 | 评审因素 | 评委姓名 | 评分基准值 | 各评委有效评分合计 | 有效评分人数 | 该项最终得分 | ||||||
评审内容 | 评审因素 | 1 | 2 | 3 | 4 | 5 | 6 | 7 | 评分基准值 | 各评委有效评分合计 | 有效评分人数 | 该项最终得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和设备配备 | 1.项目负责人 | 分值 | 分值 | 分值 | 分值 | 分值 | 分值 | 分值 |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和设备配备 | 1.项目负责人 | 偏差率% | 偏差率% | 偏差率% | 偏差率% | 偏差率% | 偏差率% | 偏差率% |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和设备配备 | 2.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 | 分值 | 分值 | 分值 | 分值 | 分值 | 分值 | 分值 |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和设备配备 | 2.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 | 偏差率% | 偏差率% | 偏差率% | 偏差率% | 偏差率% | 偏差率% | 偏差率% |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和设备配备 | 3.勘察设备要求 | 分值 | 分值 | 分值 | 分值 | 分值 | 分值 | 分值 |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和设备配备 | 3.勘察设备要求 | 偏差率% | 偏差率% | 偏差率% | 偏差率% | 偏差率% | 偏差率% | 偏差率% | ||||
技术方案勘察大纲 | 4.工程概况 | 分值 | 分值 | 分值 | 分值 | 分值 | 分值 | 分值 | ||||
技术方案勘察大纲 | 4.工程概况 | 偏差率% | 偏差率% | 偏差率% | 偏差率% | 偏差率% | 偏差率% | 偏差率% | ||||
技术方案勘察大纲 | 5.勘察机构设置 | 分值 | 分值 | 分值 | 分值 | 分值 | 分值 | 分值 | ||||
技术方案勘察大纲 | 5.勘察机构设置 | 偏差率% | 偏差率% | 偏差率% | 偏差率% | 偏差率% | 偏差率% | 偏差率% | ||||
技术方案勘察大纲 | 6.勘察组织能力 | 分值 | 分值 | 分值 | 分值 | 分值 | 分值 | 分值 | ||||
技术方案勘察大纲 | 6.勘察组织能力 | 偏差率% | 偏差率% | 偏差率% | 偏差率% | 偏差率% | 偏差率% | 偏差率% | ||||
技术方案勘察大纲 | 7….. | 分值 | 分值 | 分值 | 分值 | 分值 | 分值 | 分值 | ||||
技术方案勘察大纲 | 7….. | 偏差率% | 偏差率% | 偏差率% | 偏差率% | 偏差率% | 偏差率% | 偏差率% | ||||
技术标评审总得分 |
序号 | 评分项目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投标人名称(或代码) | ||||||
序号 | 评分项目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
区级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 |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满分100分) |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中最高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
序号 | 评分项目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投标人名称(或代码) | ||||||
序号 | 评分项目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
区级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 | |||||||||
设区市级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 |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合计(满分100分) |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中最高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取70%~100%)+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中最高的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取0~30%)。如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中最高的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为0,考虑到0不能作为除数,此时应选择该市最高的勘察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代替,此勘察企业可不为此次投标人。如,甲、乙、丙投标企业项目所在地市级评分为0分,-5分,-10分,该市最高的勘察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为20分,市级诚信分得权重为30%,则各投标人市级企业信誉实力得分为:甲:0/20x100*30%=0分;乙:-5/20x100*30%=-7.5分,丙:-10/20x100*30%=-15分。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初步评审 | 详细评审 | 备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形式评审是否合格 | 响应性评审是否合格 | 资格审查是否合格 | 商务标(权重 %) | 技术标(权重 %)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权重10%) | 由高到低排列投标人最终得分(满分100分)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最终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排序 | 第一名: | ||||||||
最终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排序 | 第二名: | ||||||||
最终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排序 | 第三名: |
项目名称 | 项目招标编号 | ||||||
招标人 | |||||||
建设单位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建设规模 | (应注明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等技术指标) | ||||||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 月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单位: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非联合体)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资质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勘察服务期限 | 质量标准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编号: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企业诚信评分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资质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勘察服务期限 | 质量标准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编号: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企业诚信评分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资质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勘察服务期限 | 质量标准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编号: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企业诚信评分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公示媒介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投诉受理电话 |
建设单位 | ||||||||
代建单位(如有) | ||||||||
中标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
项目名称 | ||||||||
工程地址 | ||||||||
中标范围 | ||||||||
建设规模 | 投资估算 |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专业及等级 | 注册编号 | ||||||
中标主要条件 | 中标价格 | |||||||
中标主要条件 | 勘察服务工期 | |||||||
中标主要条件 | 质量标准 | |||||||
代建单位(如有):(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 建设单位:(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 ||||||
备注 |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
项目名称 | |||
项目招标编号 | |||
代建单位(如有) | |||
建设单位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
中标范围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 | ||
中标人 | |||
中标价格 | |||
勘察服务期限 | |||
质量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编号: | ||
公告媒介 | |||
公告日期(即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制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制定 |
单位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企业联系人及电话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高级职称人数 | 中级职称人数 | 各类注册人数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开户账号 | |||||
备注 |
单位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资本(元) |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 成立日期 | |||
经营范围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营业期限 | 登记机关 | |||
备注 |
单位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资质名称 | 证书编号 | ||||
资质类型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有效期 | |||
发证机关 | |||||
备注 |
姓 名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项目负责人 | 从业时间 | ||||
学 历 | 专 业 | 职 称 | |||||
身份证号 | 职称获得时间 | ||||||
毕业学校 | 毕业时间 | ||||||
注册类型及等级 | 注册证书编号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 | ||||
已完成和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 | |||||||
合同签订时间 | 已完成时间 | 项目名称 | 担任角色 | 合同金额(元) | 项目规模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职 称 | 专 业 | 执业注册资格(如有) | 证书编号 | 备注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建设单位 | |
合同签订时间 | 年 月 |
项目已完成时间 | 年 月 |
项目规模 | |
合同金额(元) | |
项目负责人 | |
勘察内容 | |
备注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建设单位 | |
合同签订时间 | 年 月 |
项目规模 | |
合同金额(元) | |
项目负责人 | |
勘察内容 | |
备注 |
序号 | 条款名称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1.4.1(5) | 姓名: | |
2 | 勘察服务期限 | 1.3.2 | 日历天 | |
3 | 报价方式 | 3.2.2 | ||
…… | …… | …… | ……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建设单位 | |
合同签订时间 | 年 月 |
项目已完成时间 | 年 月 |
项目规模 | |
合同金额(元) | |
项目负责人 | |
勘察内容 | |
备注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建设单位 | |
合同签订时间 | 年 月 |
项目规模 | |
合同金额(元) | |
项目负责人 | |
勘察内容 | |
备注 |
姓 名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项目负责人 | 从业时间 | ||||
学 历 | 专 业 | 职 称 | |||||
身份证号 | 职称获得时间 | ||||||
毕业学校 | 毕业时间 | ||||||
注册类型及等级 | 注册证书编号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 | ||||
已完成和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 | |||||||
合同签订时间 | 已完成时间 | 项目名称 | 担任角色 | 合同金额(元) | 项目规模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职 称 | 专 业 | 执业注册资格(如有) | 证书编号 | 备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制造年份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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