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武汉清江山水四期
金额
310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17/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710111652014451
预算金额31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石伟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俊超15902760652
标书截止时间2017/10/2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42019820170927002
报建名称: 武汉清江山水四期
招标登记编号: 201710111652014451
招标项目名称: 武汉清江山水四期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投标监管部门: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招标人(盖章): 湖北清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石伟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张科 招标联系电话: 13476068273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吕俊超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5902760652
是否电子标: 电子标
工程地点: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软件园中路
招标类别: 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内容: 房屋建筑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 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31000 立项批准文号: 武发改核新字【2008】19号
计划工期(日历天): 500 标段数/采购数: 1
质量要求: 合格,争创鲁班奖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办法: 评审制预审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2017-10-20 09:06 ~ 2017-10-25 09:06
投资总额(万元): 31000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0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另行通知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投标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2017-10-31 16:00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楼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2017-11-01 14:30 ~ 2017-11-02 14:30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2017-11-02 14:30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公告状态: 报名中
其他要求: 3. 投标条件要求本工程要求施工企业资质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4. 对投标人的其它特殊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各投标申请人在武汉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www.jy.whzbtb.com)上报名后,在招标公告中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按要求编制资格预审申请书。(2)在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报名成功后,投标申请人须由拟派的项目经理本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仅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及违约经济处罚(加盖公章)及二代身份证签到。投标申请人须由建造师本人一次性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按序装订成册(不可拆卸装订)一份接受核验: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须为该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③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造师注册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及中标后仅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④提交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公告发出日之后),有犯罪记录的申请人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⑤企业未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承诺书;⑥提供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五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⑦提供五大员上岗证、职称证、身份证(二代)、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安全员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在武汉建设网、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等相关网站上有关企业及建造师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5)现场审核的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必须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时间内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原件审核,迟到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进行资格预审。未按要求一次性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资料不全的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6)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应根据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申请人必须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若招标人经实地考察或其他方式,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报当地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5. 参加资格预审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非本国注册的单位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管理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
备注: 在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报名成功后,请申请人于招标公告中载明的资格预审申书请送达截止时间的当天(13:30时-16时),由拟派的项目经理本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仅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及违约经济处罚(加盖公章)及二代身份证签到。投标申请人须由建造师本人一次性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按序装订成册(不可拆卸装订)一份接受核验: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须为该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③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造师注册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及中标后仅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④提交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公告发出日之后),有犯罪记录的申请人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⑤企业未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承诺书;⑥提供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五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⑦提供五大员上岗证、职称证、身份证(二代)、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安全员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在武汉建设网、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等相关网站上有关企业及建造师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5)现场审核的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必须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时间内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原件审核,迟到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进行资格预审。未按要求一次性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资料不全的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6)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应根据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申请人必须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若招标人经实地考察或其他方式,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报当地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现场递交,递交时间2017年10月31日13:30-16:00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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