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铁城投集团乐山分公司乐西高速公路工程机电设备(消防设备)集中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xgs-2023-008-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丁工15902887833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轨道集成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工1778047062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铁城投集团乐山分公司 乐西高速公路工程机电设备(消防设备)集中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LXGS-2023-008-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乐西高速公路工程机电设备(消防设备)集中采购(二次),招标人为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消防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 2.2 工程概况:乐西高速公路(乐山至马边段)全长约82.114公里:其中主线起于乐山市西侧峨眉山市冷山互通接乐雅高速,路线由北向南前行,经市中区、高新区、沙湾区、峨眉、沐川县,止于仁沐新高速公路马边支线武圣枢纽互通,路线长75.764km;本项目同步建设支线乐自高速联络线,支线起于关子门枢纽互通接乐自高速,路线总体由东向西前行,在大渡河南岸与本项目主线沙湾枢纽互通相接,支线乐自高速联络线长6.350km。 2.3 主要设计技术标准: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沙湾枢纽互通式立交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其余互通式立交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项目总桥隧比为48.81%,桥梁30767.1米/97座,隧道9875米/7座,共设10座互通式立交、设服务区1处。 2.4 招标范围:乐西高速公路工程机电设备(消防设备)集中采购。(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采购数量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乐西高速公路工程机电设备(消防设备)集中采购(包件号:XF-1包)采购招标工程量数量表。 2.6 计划供货及服务期: 绕城段:2023年7月至工程结束之日(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计划及服务期限); 除绕城段外段落:2023年8月至工程结束之日(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计划及服务期限)。 2.7 包件划分 包件划分:本项目1个包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除外),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必须是一般纳税人,须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商。 3.1.2 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2 质量保证能力: 3.2.1投标人需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涵盖同类投标机电设备的生产。 3.2.2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质量须满足招标项目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合格检测试验报告。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新成立公司不满足年限要求的,提供成立当年至投标截止时的证明材料)的财务未出现连续亏损状况,需提供有效的并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财务会计报告中所审计单位的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行政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所投包件物资生产供应经验,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在近3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条已正式开通的国内高速公路的使用业绩,单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附件1 包件划分一览表”的要求。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包括供货明细、合同总价等内容(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供货明细和合同总价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3.5 信用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期不处于因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被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近两年未发生严重合同违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没有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录”限制交易禁入期内;未被列入四川省或交通行业不良信用黑名单,同时要求企业至少两个同类投标产品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可附项目业主评价证明或市场监管行政部门授予的信用证书。 3.6 其他要求: 3.6.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3.6.2 投标人不允许有挂靠行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是挂靠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签订合同的,中止合同。投标人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有费用、工程因此延误的所有损失等。 3.6.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公司,均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6.4 投标人以集团公司名义投标的,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实际承担供货任务的所属单位及该所属单位的供货业绩。 3.7 生产能力: 投标人能够生产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相关技术、管理要求的相应机电设备产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认证通过并开通平台服务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客服热线400-601-0100)。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 “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即可响应成功,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06月19日起至2023年06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按照所购买的招标文件售价汇入本项目专用交费账号(投标人在完成包件响应后,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在“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采购交易”处,点击“我的参与”—在对应项目点击“待交费用”-在“费用交纳”处,点击“电子支付”-勾选好需要交费的包件后点击“下一步”及“提交”-在“费用交纳”处,点击“我的交费单”-点击“交费账号”,查看本项目专用交费账号)。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若有)+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记正确标书费开票信息(如填写错误,投标人自行负责),并将投标申请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可编辑版及加盖公章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及标书费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254793866@qq.com),邮件主题为“招标编号+包件号(若有)+投标人名称”。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件一 乐西高速公路工程机电设备(消防设备)集中采购包件划分一览表”,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招标组织机构将将向投标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特别提醒:只有通过本项目专用交费账号汇入正确的招标文件费用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如因多汇款或错误汇款导致的退款流程漫长,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与线下同时开标的方式。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7月1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线编辑报价并保存,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当面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09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10时00分)。 5.3 逾期送达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需采用盖章签字PDF格式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命名格式须为投标人名称+招标项目+招标编号+包件号)。 提醒各投标人,宜提前两至三天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和编辑报价,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完成,导致投标无效。上传时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电商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6. 开标 6.1 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 开标地点: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成都分中心(成都市金牛区金凤凰大道99号中铁产业园A12座2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 联 系 人:丁 工 联系电话: 15902887833(技术) 招标承办人: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轨道集成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20楼 联 系 人: 姜 工、彭 工 电 话: 17780470622、18908237686 招标组织机构: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中铁鲁班招标中心) 联 系 人:王 工(商务)、杨 工(商务) 电 话:19122745051、15990050822 邮 箱:455301104@qq.com 9. 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15354831213 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 2023年6月19日 附件一 乐西高速公路工程机电设备(消防设备)集中采购包件划分一览表
说明:所投产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产品升级或停产等情况,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应全部费用。 消防设备清单表
注: 1)清单对技术参数进行了简单描述,具体见《主要设备技术规格书》(当招标文件的设备参数与《主要设备技术规格书》有不一致时,参数配置以《主要设备技术规格书》为准;技术规格书中未明确的参照设计说明和图纸),投标产品的技术标准不低于表内参数及技术规格书的要求,确保完整实现系统功能;如果招标文件中约定的任何质量、工艺标准或技术要求与现行适用的国家规范、标准、规程和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有任何矛盾或不一致,投标人应执行其中标准最高、要求最严的标准。 2)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集成系统缺陷由投标人承担后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产品升级或停产等情况,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应全部费用。 3)招标文件第六章中“6.2.设备材料总价明细价格表”、“6.3.备品备件明细价格表”、“6.4.专用工具明细报价表”按此清单表的划分顺序报价。 4)以上物资设备招标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实际需求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供货订单为准。 5)投标保证金(保函)的受益人为招标人;投标保证金(转账)、标书款费用汇入招标组织机构账户。 6)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表示的但对完成工程必须的配件及材料,应包含在中标人的报价之内,由中标人负责提供。 附件二 投标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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