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G0611张掖至汶川国家高速公路赛尔龙(甘青界)至郎木寺(甘川界)段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评价专项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7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2410054-g0611z
预算金额37万元
招标联系人金磊0931-696166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宁1814375236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G0611张掖至汶川国家高速公路赛尔龙(甘青界)至郎木寺(甘川界)段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评价专项报告编制...

    • 交易编号:GZ2410054-G0611Z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G0611张掖至汶川国家高速公路赛尔龙(甘青界)至郎木寺(甘川界)段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评价专项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3)公路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4-10-17 14: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10-21 14:00:00
    采购单位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G0611张掖至汶川国家高速公路赛尔龙(甘青界)至郎木寺(甘川界)段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评价专项报告编制服务项目001 001 设计 370000.0(元)

    公告内容

    • G0611张掖至汶川国家高速公路赛尔龙(甘青界)至郎木寺(甘川界)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评价专项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410054-G0611Z

      1.招标条件

      G0611张掖至汶川国家高速公路赛尔龙(甘青界)至郎木寺(甘川界)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评价专项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招标人为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投融资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路线走向:项目路线起自甘南藏族自治州碌曲县尕秀村宁赛尔隆沟口,设置枢纽立交与G1816乌海至玛沁高速(G0611共线段)合作至赛尔龙段相接,途经阿寺木、尕海镇、贡巴村,设隧道穿越才波杂干后沿沟而下,止于终点郎木寺镇甘川省界处,与拟建G0611张汶高速四川段顺接

      主要控制点:尕秀村(宁赛尔隆)、尕海镇、郎木寺(甘川界)。

      本项目路线全长57.123Km全线共设桥梁12708.5m/56座,占路线全长的22.2%,其中:置特大桥2654.5m/2座,大桥7899m/23座,中桥594m/9座,小桥397m/17座,互通立交主线桥1164m/5座;涵洞85道。设置隧道7582m/5座(以双洞计),占路线全长的13.3%,桥隧比35.5%。全线设互通式立交5座(其中枢纽立交1座,一般互通式立交4座),即宁赛尔隆枢纽立交、玛曲互通立交、尕海互通立交、贡巴互通立交和郎木寺互通立交。设小桥式通道(牧民通道)19座,涵洞式通道(动物通道)37道,天桥4座。

      沿线设置服务区1处,高速公路管理所1座,隧道管理站1处,匝道收费站4座,养护工区1处,箱式变电站10处。同步配套设置公安检查站、动植物检疫站,交警、路政执法业务技术用房,以及完善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2.2技术标准

      项目为《国家公路网规划》中G0611张掖至汶川国家高速公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区域路网中承担主要干线公路功能。根据路网规划、公路功能、地形条件,结合预测交通量,经研究确定本项目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m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标段号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001

      1.完成G0611张掖至汶川国家高速公路赛尔龙(甘青界)至郎木寺(甘川界)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评价专项报告编制、修编、评审、报批、取得批复等相关手续办理及全过程服务,提供的成果文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要求,满足行业主管部门报批要求;

      2.项目竣工前,由于路线方案变更,所产生的、需更新的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评价专项报告编制及相关报批工作。

      2.3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财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编制单位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3.3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1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过1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项评价报告编制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

      3.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人员、设备等满足项目需求并自行配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1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格式后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叁拾柒万元整(小写:¥370000.00元)

      5.竞价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

      5.1竞价时间(公告、登记、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410171400分至202410211400分;

      5.2竞价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ygjy.ggzyjy.gansu.gov.cn:3045/f)。

      5.3投标人须在投标结束时间前完成资格证明文件提交上传及报价工作(具体详见阳光采购平台发布时间)。

      5.4投标人上传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5.5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6、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

      7、其他要求

      7.1在规定时限内,投标人完成报价等工作;

      7.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

      7.3资质审核:招标人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7.4根据服务内容实行总价包干,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填报总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7.5投标人应按要求上传附件资料(格式见附件)。

      7.6风险条款: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顺利实施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7投标人需按照附件资料中的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在竞价结束后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投融资管理办公室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2826

      联系人:金磊

        话:0931-6961665

      招标代理: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

      联系人:马宁

        话:18143752360

        箱:ma997426@163.com

      20241017


    附件信息

    • 附件1:招标文件-G0611张掖至汶川国家高速公路赛尔龙(甘青界)至郎木寺(甘川界)段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省级平台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ygjy.ggzyjy.gansu.gov.cn:3085)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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