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辰区胡园村5号坑塘水面经营权
金额
80.00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2/12/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北辰区胡园村5号坑塘水面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2-12-01 16:0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胡园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胡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北辰区胡园村5号坑塘水面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8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承包方需要负责坑塘水质养护,水面及岸边的卫生清理,村庄农田灌溉以及村内排涝任务,禁止养殖观赏鱼。该项目出租期限为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出租期限,并同意按该出租期限支付租金,成交后不得以出租期限为由拒签合同。 2.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方不签定合同即视为自动放弃,出租方不予退还保证金并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3.意向承租方可先进行实地踏勘,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项目及配套(水、电、路、消防设施等)现状,对项目及配套(水、电、路、消防设施等)现状无异议; 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鉴证费由承租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转出要求,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转出要求原因产生的纠纷转出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中标人以转出条件原因为借口不与转出方签订合同的行为视同中标人违约,中标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转出方所有,该资产由转出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经济组织成员 | ||
转出用途 | 养殖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
缴纳形式 | 现金汇缴 | 交易保证金(元)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0942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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