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为【2022年度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资料审核项目】公开选取【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机构的公告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8/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为【2022年度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资料审核项目】公开选取【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机构的公告
2022-08-22 17:3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湛江市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公开选取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 项目业主
湛江市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 采购项目名称
2022年度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资料审核项目
-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投资审批项目
否
- 采购项目编码
44080074174391X2208180201
- 项目规模
其他
- 项目规模说明
根据《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湛府办〔2021〕23号)、《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湛文广旅体〔2022〕259 号)的规定针对营销奖励资金申报材料进行专业审核。奖励金额年度财政预算为200万元。实际审核服务费按具体发生工作量结算。
- 所需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 服务内容
对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申报资料进行专业审核。
-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执业(职业)人员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项目审核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必须有一年相关旅游营销奖励资料审核工作经验。经营范围须包含有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执业(职业)人员总数
6
- 执业(职业)人员要求说明
1名注册会计师,1名中级职称。
- 其他要求说明:
无
- 服务时限说明
法定服务时限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合同签订后接收申报资料15个工作日完成并出具审核结果。
-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金额说明
参考粤价〔2011〕313号收费标准中的计时收费:初级助理:300元/小时;助理:600元/小时;注册会计师:1000元/小时,实际审核服务费按具体发生工作量结算(不超过100万元。)。
-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 是否选取中介
是
- 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
广东中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湛江亿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广东千福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选取理由
这三家会计事务所都有一年相关旅游营销奖励资料审核工作经验。
- 截止报名时间
2022-08-22 17:30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湛江市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登录后查看)
- 采购需求书下载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的通知.pdf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的通知.pdf
关于印发《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关于印发《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2022年度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资料审核项目工作方案.pdf 2022年度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资料审核项目工作方案.pdf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08-18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湛府办〔2021〕23号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
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
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
为创建广东省滨海旅游示范市,加快建设国家级旅游目的地,
大力实施旅游发展战略,充分调动国内外旅游企业、代理商参与
湛江旅游营销的积极性,助推旅游企业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后的
复工复产,提升城市旅游服务功能,打响湛江文化旅游形象品牌,
提升湛江美誉度和影响力,促进湛江旅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制
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国内外合法经营的旅游企(事)业单位。
二、引客入湛
(一)对组织航空、专列和大型汽车旅游团队到我市住宿1
晚以上(含本数,下同)并游览湛江一处以上旅游景点的旅行社
实行一次性奖励。
1.航空旅游团队奖励:组织国内外(含港澳台地区)客源地
的航空旅游团队单次入湛游客100人以上的,按每团3万元奖励
组团社和地接社。组织航空旅游团队单次入湛游客15人以上,按
100元/人奖励组团社和地接社。
2.火车专列旅游团队奖励:组织火车专列旅游团队单次入湛
游客300人以上的,按30元/人奖励组团社和地接社。
3.大型汽车旅游团队奖励:组织汽车旅游团队单次入湛游客
300人以上的,按30元/人奖励组团社和地接社。
(二)对加强外联、扩展邮轮旅游业务的本市旅行社实行奖
励。地接旅行社组织招徕邮轮进入湛江停泊,单次接待邮轮游客
500人以上并开展落地湛江一日游的,按每航次5万元奖励地接
社。
(三)鼓励开展港湾旅游营销。对年度组织参加湛江港湾旅
游的旅行社,年度组织人数2000人次以上的,奖励5元/人。同
一单位年度获得最高奖励累计不超过5万元。
(四)鼓励开展湛江市区一日游旅游活动。负责组织湛江市
区一日游的旅行社必须设置游客招徕及报名网络终端。对年度组
织湛江市区一日游2000人次以上的组团旅行社,奖励5元/人。
同一单位年度获得最高奖励累计不超过5万元。
三、宣传推广
鼓励本市旅游企(事)业单位开展湛江旅游产品和形象广告
宣传。对旅游企(事)业单位在合法设立的广播电视、报纸、网
络等媒体上和在客源地及本地的机场、码头、火车站、高速公路、
城市大屏幕上进行湛江旅游产品和城市形象广告宣传的,其单次
广告宣传费用10万元以上的,予以30%的广告宣传奖励。同一单
位年度获得奖励累计不超过50万元。
四、旅游咨询及购物服务
(一)依托我市旅游企(事)业单位自有的经营场地,市文
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按照统一选点、统一设计、统一管理的模式,
建设一批提供旅游服务功能的旅游服务驿站,为游客提供旅游咨
询、宣传等营销服务。旅游服务驿站建设按照建筑面积分大型、
小型两种类型:小型旅游服务驿站建筑面积为20平方米以上50
平方米以下,大型旅游服务驿站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以上。针对
服务驿站的设计改建、设备购置和人员培训予以一次性资金奖励,
小型旅游服务驿站最高奖励10万元/个,大型旅游服务驿站最高
奖励20万元/个。
(二)鼓励我市旅游企(事)业单位按照统一形象设计、统
一管理的模式开设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对组织本地特色商
品达到5种以上的单体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给予设计改建费
用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三)鼓励我市旅游企(事)业单位搭建湛江特色旅游商品
集中销售平台,以统一形象设计、统一招商、统一宣传、统一管
理的模式,开设湛江特色旅游商品综合专卖场。对于正式营运,
纳入湛江本地特色商品品牌达到10家以上,经营场地面积达到
500平方米以上,承诺经营3年以上的,给予搭建平台的企业一次
性奖励50万元,用于经营场所的建设和宣传费用。每年度对经营
满一年,且考核达标的销售平台企业,按照专卖场地的实际使用
面积,以每年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经费奖励,奖励
金额每年累计不超过10万元。
五、申办程序
(一)旅游营销奖励的申报及审核拨付程序。符合条件的旅
游企(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将相关申请资料及佐
证材料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受理后,
委托具有国家法定审核资质的第三方审核,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审核和公示(特殊情况视审核所需时间与审批部门商议另定)。公
示无异议后,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程序报
批,资金由市财政局划拨到旅游企(事)业单位账户。
(二)引客入湛旅游团队奖励项目申报时限。申报单位需按
照《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按
时完成团队信息填报工作,在团队到达湛江前2个工作日向市文
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交预报,并在团队结束湛江行程后的30个工
作日内提交申报资料,逾期将不予以受理。
(三)对公示有异议、材料申报不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须在
收到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书面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完善材料,
并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四)本办法所设奖项,因同一事实申请多种奖项的,以最
高奖励为准,不予重复奖励。
六、监督检查
(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财政局对奖励资金进行严
格管理,并主动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奖励对象须积极配合,主
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申请奖励的单位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进行通报批
评,取消当年及以后2个年度的奖励申报资格,并收回已拨付的
奖金。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运作经营旅游,扰乱正常旅游市场秩序的;
2.申报材料和数据弄虚作假的;
3.申报的团队在运作中发生等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旅游投
诉案件、被列入旅游市场“黑名单”、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有其他
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拒不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的。
(三)申请奖励单位未按照要求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
报团队信息的,不予受理申报。
七、附则
(一)本办法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三)本办法实施之日起,《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湛府办〔2017〕37
号)同时废止。
(四)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由市文化广电旅游
体育局制定实施。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
委监委办公室,驻湛各部队,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中央、
省驻湛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各新闻单位。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26日印发
湛部规2022-12
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件
湛文广旅体〔2022〕259号
关于印发《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湛江
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含经开区旅游局)、局属
各单位、各有关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旅游营
销奖励办法的通知》(湛府办[2021]23号)精神,切实做好有关
申报旅游营销奖励工作,现将《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
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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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湛江市旅游营 |
销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
为做好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工作,确保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的申
请、审核、拨付、监管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湛江市旅游营销
奖励办法》【湛府办〔2021〕23号】(下称“《奖励办法》”),制
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主体
国内外合法经营的旅游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引客到我市项目奖励资金。
申报“引客入湛”类项目必须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申报单位须
提交《申报奖励资金承诺书》,并对所提交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申报单位出现资料造假、资料与实际不符等虚报、冒领、骗取旅游
营销奖励资金的行为,则依法依规收回该单位当年全部营销奖励项目
奖金,且该单位当年及以后2个年度不能再申报,并由该单位承担由
此引发的其它全部法律责任。
为加强对入湛旅游团队服务质量的管理,有关“引客入湛”奖励
事项申报手续,有关要求及程序如下:
1、申报组织旅游航空、专列和大型汽车旅游团队到我市的奖励。
要求团队人数必须是单次单团结算,团队进湛必须是同一日。大
型汽车团队的客源地必须一致,应为同一城市(地级或以内)。航空
旅游团队奖励只适用于通过湛江机场进港并出港的航空旅游团队。大
型汽车团、专列团在湛江的住宿必须一致,应在同一区域范围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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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拆分小团跨县(市)住宿。游览景区必须是我市的国家A级旅游景
区(游览1处以上)。所有涉及申报奖励资金的游客在入住酒店时均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的规定在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如遇未成年人不能录入治安管理信
息系统情形的,需提供有关未成年人交通票据等有效证件复印件申报
审核。
申报程序:
(1)预报。旅行社履行预报手续必须在团队到达湛江的前2个工
作日(或以上),在团队到达湛江当日须告知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
局,并配合有关现场核查工作。团队预报手续须获得湛江市文化广电旅
游体育局确认。
预报资料(可发传真或电子邮件预报):
①《关于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申报项目的预报书》;
②团队行程表;
(2)申报资料。团队行程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申报资
料,并按文化和旅游部有关规定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团队的
资料。申报有关奖励的旅游团费需做到一团一结。团队行程结束后超
过30个工作日不申报的,或违反上述规定的,不予受理。
相关资料(一式两份):
①《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资金申请表》;
②《旅行社组织旅游航空(火车专列、汽车)团情况登记表》;
③旅行团的团队名单表、团队确认书、地接合同、团队行程表、
游览国家A级旅游景区的相关照片、所乘交通工具照片(含车牌)等
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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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旅游团队的往返交通票据复印件,有关票据原件备检。交通票 |
据含往返均已使用航班机票或登机牌(火车票)。汽车团需出具租车 |
证明或乘车票据; |
⑤酒店住宿名单表(需旅行社和酒店盖章、留联系人及电话)、
酒店住宿发票及有关资料;
⑥《申报奖励资金承诺书》。
以上申报资料需盖单位印章,所有资料需齐全清晰,随附电子版
文档。
2、申报邮轮旅游团队的奖励。
申报程序:
(1)预报。旅行社在邮轮团队到达湛江的前2个工作日履行预报
手续,在邮轮团队到达湛江当日须告知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并
配合有关现场核查工作。邮轮团队预报手续须获得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
体育局确认。
预报资料(可发传真或电子邮件预报):
①《关于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申报项目的预报书》;
②团队行程表;
(2)申报资料。团队行程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申报资
料,并按文化和旅游部有关规定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团队的
资料。申报有关奖励的旅游团费应做到一团一结。团队行程结束后超
过30个工作日不申报的,或违反上述规定的,不予受理。
相关资料(一式两份):
①申请书、《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资金申请表》;
②《湛江市旅行社接待邮轮游客情况登记表》;
③旅行团的团队名单表、团队行程表、团队确认书或地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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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游览湛江国家A级旅游景区相关照片、所乘交通工具照片(含车
牌)有关资料;
④邮轮靠港的相关证明材料; |
⑤《申报奖励资金承诺书》。 |
以上申报资料一式两份,盖单位印章,所有资料需齐全清晰,随
附电子版文档。
3、申报湛江港湾游、湛江市区一日游年度奖励。
此两项旅游线路须包含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统一核定的内
容:湛江港湾游须乘坐具有合法运营资质的游船;一次性游览线路须
包含湛江港湾的金沙湾海域、湛江港30万吨油码头海域;市区一日游
须包含湛江市博物馆、赤坎民国风情街、金沙湾滨海休闲旅游区、法
国公使署遗址等景点。申报港湾游、湛江市区一日游须一团一报,累
计达到奖励人数时汇总报审。湛江港湾旅游奖励对象仅限于与具有合
法运营资质的游船公司直接发生经济关系的单位,不包括第三方单
位。负责组织湛江市区一日游的旅行社必须设置游客招徕及报名网络
终端。
申报程序:
(1)预报。旅行社履行预报手续必须在团队开展港湾游、或湛江
市区一日游的前2个工作日(或以上),在团队开展有关游览活动当
日须告知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并配合有关现场核查工作。团
队预报手续须获得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确认,并按规定在全国
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团队资料。
(2)预报材料(可发传真或电子邮件预报):
①《关于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申报项目的预报书》;
②团队行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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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报资料(一式两份):
①申请书、《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资金申请表》;
②旅行社、景区(接待单位)相对应的年度接待情况表;
③旅行社、景区(接待单位)等对应接待游客的名单、身份证号
明细表,及对应的船票、来湛的交通票据、行程确认件和团队游览有关
旅游景区相关照片等凭证资料,申报湛江一日游所附照片须包含以下景
区:湛江市博物馆、赤坎民国风情街、金沙湾滨海休闲旅游区、法国公
使署遗址;
④景区(接待单位)开具的能与船票人数、金额对应的发票复印
件(发票需备注游船日期和人数)。港湾游需一团号一名单一发票;
⑤《申报奖励资金承诺书》。
以上申报资料需盖单位印章,所申报游客的奖励不能与旅游营销
其他奖励重复。所有资料需齐全清晰,随附电子版文档。
(二)申报宣传推广项目奖励资金。
1、申报旅游企事业单位在客源地(湛江市行政区域以外)开展湛江
旅游产品和形象广告宣传的奖励。有关湛江旅游产品和城市形象广告内
容需经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审定。广告画面需含有湛江城市旅游
形象标识、湛江旅游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等元素,和“湛蓝的海、湛蓝的
天”、“相约在中国大陆最南端”、“看海来湛江、冬休来湛江”、“中
国海鲜美食之都”等宣传口号。
申请有效时间以广告播放的时间为准。
2、申报宣传推广类项目须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申报企业须提交
《申报奖励资金承诺书》,并对所提交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出
现资料造假,须全额退回奖励资金,且该单位当年及以后2个年度不
能再申报,并由该单位承担由此引发的其它全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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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申报单位与播放广告的当地媒体直接发生广告业务关系的,
广告合同的甲乙双方为申报单位和播放广告的当地媒体,发票开具单
位为播放广告的当地媒体,抬头为申报单位名称,合同金额须与发票
金额、汇款凭证金额一致。
若委托第三方在客源地刊登广告的,提供的资料需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单位与受托方签订的委托宣传广告的合同及与实际广告
金额相一致的汇款凭证,汇款人应为申报单位,收款人为受托方。
(2)受托方与当地媒体签订的广告合同。
(3)当地媒体开具给受托方的发票。广告是混合刊登或混合播放
的,播放广告的媒体应就本次申请奖励的广告详细说明广告内容、播
放时间、相应广告费用并加盖公章。
申报程序:
(1)预报。应在签署有关投放宣传广告合同(协议)的前5个工
作日内,向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交申请书,报送有关大型旅游
宣传广告的情况说明和报价证明,同时提交广告设计画面,须获得湛江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书面确认回执。在广告投放当日应告知湛江市文
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申报资料。相关广告宣传全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申报。
相关资料(一式两份):
①申请书、《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资金申请表》;
②广告投放合同、汇款凭证及当地媒体开具的广告费用发票复印
件(原件备检);
③在客源城市媒体所投放广告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投放网络
广告的须提供有效网址链接)等广告投放的有关记录文件;
④大型广告宣传需要提供招投标有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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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申报奖励资金承诺书》。
以上申报资料需盖单位印章,所有资料需齐全清晰,随附电子扫
文档。
(三)申报旅游咨询及购物服务项目奖励资金。
要求申报旅游咨询及购物服务奖励资金类项目必须承担对应的法
律责任。申报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场)、湛江旅游服务驿站等
旅游咨询及购物服务类的,申报企业须提交《申报旅游咨询及购物服
务类项目奖励资金承诺书》,并承诺在获得项目奖励资金后,保证该
项目自正式运营之日起,至少正常运营3年,否则须全额退回奖励资
金。同时,申报单位须对所提交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出现资料
造假的,须全额退回奖励资金。
1、申报建设旅游服务驿站奖励资金。
(1)建设资金奖励标准。旅游服务驿站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并符合统一建设标准要求。根据统一标准区分小型旅游服务驿站和大
型旅游服务驿站的类别。各类旅游服务驿站奖励标准如下:
①小型旅游服务驿站按照场地面积、装修及设施配备等投入情况
予以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②大型旅游服务驿站按照场地面积、装修及设施配备等投入情况
予以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驿站建设的奖励资金以有资质的专业审核机构(造价咨询公司或
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金额为依据。
(2)申报建设资金奖励要求。申请单位需提前向湛江市文化广电
旅游体育局提交旅游服务驿站建设申请书、设计规划方案、施工图、
场地租用或使用凭证、装修和设施设备配置明细预算清单等有关材料,
经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审核同意后启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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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服务驿站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后,履行资金奖励申报手续。
申报资料(一式两份):
①申请书、《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资金申请表》;
②第三方专业审核机构(造价咨询公司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
核报告(专对驿站的建设资金投入情况);
③旅游服务驿站服务管理制度;
④设计规划方案、施工图、场地租用或使用凭证、装修和设施设备
配置明细清单、装修费用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检)、申报单位对施工单
位装修建设合格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检);
⑤《旅游咨询及购物服务类项目正式运营告知书》、旅游服务驿站
的外观及内部服务设施照片各1张,正式运营照片1-2张;
⑥《申报旅游咨询及购物服务类项目奖励资金承诺书》、《<湛江
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旅游咨询及购物服务类项目运营服务合同》。
以上申报资料需盖单位印章。所有资料需齐全清晰,随附电子文档。
2、申报开设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奖励资金。
(1)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按照场地面积、装修及设施配备等投
入情况予以资金奖励,给予设计改建费用一次性奖励最高5万元;
(2)建设标准及规模。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建设须符合湛江市文
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统一的建设标准。
①店铺门面设置需有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统一的色调、底板、
形象标识等元素;
②经营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③经营场所有服务管理制度,每天经营时间不少于8小时,需在显
眼位置设置旅游宣传资料架、投诉受理电话牌。
(3)申报建设奖励资金要求。申报单位需提前向湛江市文化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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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体育局提交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建设申请书、设计规划、场地租用
或使用凭证、装修和设施设备配置明细预算清单等有关材料供审核。
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后,可以启动奖励资金申
报手续。
申报资料(一式两份):
①申请书、《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资金申请表》;
②第三方专业审核机构(造价咨询公司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
核报告(专对专卖店的建设资金投入情况);
③有关专卖店服务管理制度;
④设计规划方案、施工图、场地租用或使用凭证、装修和设施设备
配置明细清单、装修费用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检)、申报单位对施工单
位装修建设合格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检);
⑤专卖店上架商品(产地为湛江)清单及商品照片;
⑥《旅游咨询及购物服务类项目正式运营告知书》、有关专卖店的
外观及内部服务设施照片各1-2张,正式运营开张照片1-2张;
⑦《申报旅游咨询及购物服务类项目奖励资金承诺书》、《<湛江
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旅游咨询及购物服务类项目运营服务合同》。
以上申报资料需盖单位印章。所有资料需齐全清晰,随附电子文档。
3、申报开设湛江特色旅游商品综合专卖场奖励资金。
(1)湛江特色旅游商品综合专卖场按照场地面积、装修及设施配备
等投入情况予以资金奖励,给予搭建平台的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
元,用于经营场所的建设和宣传;
(2)建设标准及规模。特色旅游商品综合专卖场建设须符合湛江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统一的建设标准。
①店铺门面设置需有湛江特色旅游商品综合专卖场统一的色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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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湛江市旅游服务驿站标识视觉识别系
统
A1标识
旅游服务驿站的标识为字母i
A2标识、中文名称、英文名称、湛江城市旅游形象标识组合
A3旅游服务驿站背景墙图案元素
-39-
-40-
附件12
湛江市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场)
设置与服务规范内部指引
前言
本指引参考《旅游信息咨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GB/T
26354-2010)》。本指引起草单位: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引言
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场)(Zhanjiangspecialty
touristshops,)是为公众提供有关湛江特色旅游商品购物服务的
机构。
为提升旅游购物服务水平,我市依托旅游企业的经营场地,
按照统一选点、统一设计、统一管理的模式,扶持建设一批提供
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场),通过本标准对这一设施及其服
务进行规范。
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场)设置与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指引规定了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场)的设置要求及
旅游购物服务的内容、形式和管理办法。
本指引适用于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能提供旅游购物服务的机
构。
2.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场)的设置和基本功能
2.1机构性质
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场)是由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
育局推荐的旅游购物服务机构。
2.2机构分类
-41-
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场)按建筑面积及功能分为湛江
特色旅游商品综合专卖场、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
2.3选址要求
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场)选址应以满足旅游者需求为
原则,优先考虑旅游者最需要信息服务的地点和场所,包括机场、
车站或客运码头、中心广场、主要交通干线等人口以及景点景区
等游客集散地。
2.4基本功能
2.4.1提供湛江本地特色旅游商品销售服务,展示具有本地
特色的旅游纪念品,满足游客购物需求。
2.4.2免费提供旅游资料和宣传品如旅游地图、旅游指南、
城市旅游信息免费单张、景区和景点以及旅游相关服务的宣传品
等。
3.名称与形象
3.1中英文名称
中文名称为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场)。英文名称zhan
jiangspecialtytouristshops
3.2形象及构成要素
3.2.1形象
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场)的形象标识采用国际通用的
信息咨询标识i、湛江城市旅游形象标识及背景墙元素,见附录A。
3.3形象标识的视觉识别系统
3.3.1形象标识的应用
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场)的形象标识及背景墙元素可
单独使用,也可组合使用,应用见附录A.1-A.2。应用时应等比例
放大或缩小。
3.3.2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场)的形象标识、中文名
称、英文名称和背景墙元素可组合应用
3.3.3中文名称按照3.1的名称规范要求。
3.3.4中文名称的规范字体为黑体,英文名称的规范字体为
Impact体。
3.3.5颜色应为CMYK(印刷四分色模式):C57,MO,Y27,
KO。
-42-
4.设施及设备
4.1建筑物及其外观
4.1.1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场)的建筑形式可以是独
立的建筑物或建筑单元,也可以是相对独立的建筑区域。
4.1.2建筑物正门、侧面或顶部(如有条件)等明显处应有湛
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场)的形象标识、背景墙元素及中英文
名称。
4.2面积
4.2.1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场,经营场地面积不少于500
㎡,纳入湛江本地特色商品品牌不少于10家。
4.2.2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经营场地面积不少于30
㎡,纳入湛江本地特色商品品牌不少于5家。
4.3功能分区
4.3.1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场)应分成商品陈列及销
售区、公共服务区和后台工作区。
4.3.2商品陈列及销售区向公众提供商品陈列展示及销售
服务。
4.3.3公共服务区向公众提供面对面的服务、资料与宣传品
的展示。
4.3.4后台工作区为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休息以及资料储存
的场所,不对公众开放。
4.4基本设备
4.4.1商品陈列设备
4.4.1.1应配备货架、商品价格标签、商品说明标签等商品
陈列设备
4.4.1.2应配备空调、照明、消防器材等设备
4.4.2工作设备
4.4.2.1公共服务区应设置咨询台,咨询员的对面为咨询服
务对象,至少设一把座椅。
4..4.2.2至少配备电脑、电话、传真机、打印机等办公必
备设备各一台。
4.4.2.3至少有一台与互联网相连的电脑。
4.4.2.4自助旅游服务驿站可视条件配备设备,可不设咨询
-43-
台。
4.4.3展示宣传设备
4.4.3.1资料展示台、架。
4.4.3.2旅游服务驿站的展示架按统一格式设置,有明显的
标识或文字,要对所展示的资料进行分类摆放。
4.4.3.3设立主背景墙。设置具有当地旅游特色的主背景
墙。
4.4.4公众可用设备
公共服务区内设有可供公众免费查询信息的设备,如触摸屏、
自助查询电脑等设备。
4.4.5其他设备
可视条件配备其他设备,如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和纪念品的
展示架等。
5.服务
5.1服务对象
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场)的服务对象是旅游者和其他
公众,但服务内容和方式要优先考虑外来旅游者的需求。
5.2服务原则
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场)应组织湛江本地特色旅游商
品满足游客的购物需求,做到诚信经营、热情服务,确保商品品
质优良。
5.3服务内容
5.3.1组织湛江本地特色旅游商品进行展示及销售。
5.3.2热情回答来访者提出的有关商品的问询。
5.3.3接受消费者投诉并负责及时向相关部门转达。
5.4.2远程服务
5.4.2.1电话服务
组织湛江本地特色旅游商品应提供以下电话服务:
(1)开通旅游商品咨询热线电话,为咨询服务对象提供与旅
游商品有关的信息服务;
(2)服务电话号码、服务时间和服务语言应在旅游宣传品、
网站和旅游
商店显著位置明示。
-44-
5.4.2.2电商服务
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场)可视经营需要开展电商应服
务:
5.5服务语言
5.5.1汉语服务应使用普通话。根据地域特点,可提供当地
方言的咨询服务。
5.5.2外语服务应使用英语提供咨询服务,但可根据当地客
源的实际情况,提供其他外语语种的咨询服务。
5.6服务时间
5.6.1每天的开放时间区间为9:00—20:00,可以根据旅游
季节的差异或重大节庆活动延长或缩减服务时间。
5.6.2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场)的服务时间及其调整
应明示。
正常的开放时间要在旅游服务驿站的显要位置公布,便于公
众识别。并应在旅游指南等宣传品上刊登。
5.7服务规范
5.7.1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场)应制定详细的服务管
理制度,便于检查与监督。
5.7.2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场)服务人员所提供的商
品信息应做到准确无误并及时更新。
6.服务人员
6.1人员
6.1.1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场)服务人员的配备
6.1.1.1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应配备至少2名服务人员
同时在岗;
6.1.1.2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场应配备至少8名服务人员
同时在岗,并保证其中至少有1名工作人员同时在公共服务区提
供咨询解答服务工作。
6.1.2志愿者
如有必要,可建立相应机制,吸纳签约志愿者提供咨询服务。
6.2职业素质
6.2.1热爱湛江旅游事业,责任心强。
6.2.2熟练掌握工作范围所要求的相关知识。
-45-
6.2.3能用普通话、英语或方言等语言提供服务。
6.2.4能熟练使用旅游商品销售及相关服务的办公设备。
6.3礼仪
应着装整齐、仪态端庄、举止文明。工作期间应精神饱满,
工作过程中要用语规范,态度热情亲切。
6.4培训
6.4.1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服务人员上岗前应由承办
机构组织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4.2承办机构根据工作的需要对服务人员进行定期和不
定期的培训。
6.4.3服务人员的定期培训至少半年一次。
6.5制服与徽标
6.5.1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应统
一着装。
6.5.2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应佩
戴统一的徽标胸牌。
7.管理和制度
7.1管理机构
7.1.1各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场)的挂牌和相应形象
标识的使用应符合本指引的要求,并由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
局认证通过方可申报奖励。
7.1.2各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场)的运行由湛江市文
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管理、监督,各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场)
的运行违反本指引的,由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应退回奖励资金。
7.2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管理制度
7.2.1应制定值班负责人制度。
7.2.2应建立值班日志制度,明确记录内容和汇总方式。
7.2.3应制定定期分析制度。
7.2.4应明确重要情况汇报制度。
7.3监督与检查
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应接受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和消费服务对象的监督与检查。
-46-
附录A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场)形象标识视觉识别
系统
附录A
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场)形象
标识视觉识别系统
A1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场)形象标识组合
湛
江
又hanJiang
湛蓝的海湛蓝的天
BlueSeaBlueSky
A2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场)背景墙图案元素
-47-
(以下无正文)
-48-
湛江市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2022年度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
资料审核项目工作方案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要求,保障
财政奖励资金发放的规范性及有效性,促进中心委托专业第三方
会计师事务所对2022年度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申报资料进行审
核,项目方案如下:
一、项目目标
根据《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湛府办(2021)23号)、
《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实施
细则》(湛文广旅体(2022)259号)的规定针对营销奖励资金申
报材料进行专业审核。确保旅游营销奖励资金申报资料的真实性
及规范性,保障财政奖励资金发放的有效性。
二、项目预算及计价方式
2022年度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财政预算金额为200万元。对
应专项审核工作经费计价及报价方式为:1、对于奖励办法中申报
引客到我市项目奖励的事项,审核费用按对应奖励成功发放金额
的百分比结算。供应商报价方式为:对应奖励成功发放金额的百
分比数进行竞价。2、对于申报宣传推广项目和申报旅游咨询及购
物服务项目奖励的事项,审核费用按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11)
313号文件(附件)的计件收费规定计算,供应商不进行报价竞价。
三、项目要求及内容
会计师事务所需按《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湛江市文
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
定及我市旅游主管部门对该办法制定的相关解释文件及会议纪要
要求,对旅游营销奖励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确保奖励发放的有效
性、规范性及奖励申报的真实性。会计师事务所对政策涉及的奖
励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后出具专业的审核结论及报告(分批次出具
审核意见书和项目资料汇总后的审核报告书),并对审核结果负相
应的法律责任,初审时限为15个工作日(按会计师事务所接收申
报资料之日起计算)。
(一)审核事项及资料列表:
1.组织旅游航空、专列和大型汽车旅游团队到我市的奖励申
报资料。包括有:
①《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资金申请表》;
②《旅行社组织旅游航空(火车专列、汽车)团情况登记表》;
③旅行团的团队名单表、团队确认书、地接合同、团队行程
表、游览国家A级旅游景区的相关照片、所乘交通工具照片(含车
牌)等有关资料;
④旅游团队的往返交通票据复印件,有关票据原件备检。交
通票据含往返均已使用航班机票或登机牌(火车票)。汽车团需出
121
具租车证明或乘车票据;
酒店住宿名单表(需旅行社和酒店盖章、留联系人及电话)、
酒店住宿发票及有关资料;
②《申报奖励资金承诺书》。
以上申报资料需盖单位印章,所有资料需齐全清晰,随附电
子版文档。
2.接待邮轮旅游团队(包括国内外游客)的奖励申报资料(均
附有电子扫描件),包括有:
①申请书、《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资金申请表》;
②《湛江市旅行社接待邮轮游客情况登记表》;
③旅行团的团队名单表、团队行程表、团队确认书或地接合
同、团队游览湛江国家A级旅游景区相关照片、所乘交通工具照
片(含车牌)有关资料;
④邮轮靠港的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奖励资金承诺书》。
以上申报资料一式两份,盖单位印章,所有资料需齐全清晰,
随附电子版文档。
3.组织港湾旅游、湛江市区一日游的年度奖励申报资料。包
括有:
①申请书、《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资金申请表》;
②旅行社、景区(接待单位)相对应的年度接待情况表;
③旅行社、景区(接待单位)等对应接待游客的名单、身份证
131
号明细表,及对应的船票、来湛的交通票据、行程确认件和团队
游览有关旅游景区相关照片等凭证资料,申报湛江一日游所附照
片须包含以下景区:湛江市博物馆、赤坎民国风情街、金沙湾滨
海休闲旅游区、法国公使署遗址;
④景区(接待单位)开具的能与船票人数、金额对应的发票复
印件(发票需备注游船日期和人数)。港湾游需一团号一名单一发
票;
?《申报奖励资金承诺书》。
以上申报资料需盖单位印章,所申报游客的奖励不能与旅游
营销其他奖励重复。所有资料需齐全清晰,随附电子版文档。
4、申报宣传推广项目的年度奖励申报资料。包括有:
①申请书、《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资金申请表》;
②广告投放合同、汇款凭证及当地媒体开具的广告费用发票
复印件(原件备检);
③在客源城市媒体所投放广告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投放网
络广告的须提供有效网址链接)等广告投放的有关记录文件;
④大型广告宣传需要提供招投标有关证明文件;
?《申报奖励资金承诺书》。
以上申报资料需盖单位印章,所有资料需齐全清晰,随附电
子扫文档。
5、申报建设旅游服务驿站的年度奖励申报资料。包括有:
①申请书、《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资金申请表》;
14-
②第三方专业审核机构(造价咨询公司或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审核报告(专对驿站的建设资金投入情况);
③旅游服务驿站服务管理制度;
④设计规划方案、施工图、场地租用或使用凭证、装修和设
施设备配置明细清单、装修费用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检)、申报单
位对施工单位装修建设合格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检);
《旅游咨询及购物服务类项目正式运营告知书》、旅游服务
驿站的外观及内部服务设施照片各1张,正式运营照片1-2张;
《申报旅游咨询及购物服务类项目奖励资金承诺书》、《<湛
江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旅游咨询及购物服务类项目运营服务合
同》。
以上申报资料需盖单位印章。所有资料需齐全清晰,随附电
子文档。
6、申报开设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的年度奖励申报资料。
包括有:
①申请书、《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资金申请表》;
②第三方专业审核机构(造价咨询公司或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审核报告(专对专卖店的建设资金投入情况);
③有关专卖店服务管理制度;
④设计规划方案、施工图、场地租用或使用凭证、装修和设
施设备配置明细清单、装修费用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检)、申报
单位对施工单位装修建设合格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检);
151
专卖店上架商品(产地为湛江)清单及商品照片;
《旅游咨询及购物服务类项目正式运营告知书》、有关专卖
店的外观及内部服务设施照片各1-2张,正式运营开张照片
1-2张;
①《申报旅游咨询及购物服务类项目奖励资金承诺书》、《<湛
江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旅游咨询及购物服务类项目运营服务合
同》。
以上申报资料需盖单位印章。所有资料需齐全清晰,随附电
子文档。
7、申报开设湛江特色旅游商品综合专卖场的年度奖励申报资
料。包括有:
①申请书、《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资金申请表》;
②第三方专业审核机构(造价咨询公司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审核报告(专对专卖场的建设资金投入情况);
③有关专卖场服务管理制度;
④设计规划方案、施工图、场地租用或使用凭证、装修和设
施设备配置明细清单、装修费用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检)、申报单
位对施工单位装修建设合格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检);
专卖场上架商品(产地为湛江)清单及商品照片;
③《旅游咨询及购物服务类项目正式运营告知书》、有关专卖
场的外观及内部服务设施照片各1-2张,正式运营开张照片1-2
张;
16-
①《申报旅游咨询及购物服务类项目奖励资金承诺书》、《<湛
江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旅游咨询及购物服务类项目运营服务合
同》。
以上申报资料需盖单位印章。所有资料需齐全清晰,随附电
子文档。
8、申报湛江特色旅游商品综合专卖场运营的年度奖励申报资
料。包括有:
①申请书、《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资金申请表》;
②有关专卖场年度会计报表、会计账册、纳税申报表等证明
卖场正常运营的财务资料及年度运作情况报告,含投诉受理情况;
③有关专卖场外观及内部服务设施的照片各1-2张;
④专卖店现有上架商品(产地为湛江)清单及商品照片;
?《申报旅游咨询及购物服务类项目奖励资金承诺书》。
以上申报资料需盖单位印章。所有资料需齐全清晰,随附电
子文档。
。
(二)审核要求:
针对以上奖励申报资料,依据《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
《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第三方会计师事
务所应采取一切必要的工作措施来确保审核工作结果真实有效,
具体审核措施应包含并不仅限于以下要求:
1.营销奖励申报资料审核要求:
(1)航空团:
171
①审核申报团队是否按规定向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
交团队预报书;
②审核申报企业应提交的申报资料是否齐全合规;
③审核旅行团成员名单上人员姓名与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登记
是否一致;
④审核旅行团成员往返的交通方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审核旅行团住宿情况、人数、景点游览情况是否符合相关
规定。
(2)火车专列团:
①审核申报团队是否按规定向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
交团队预报书;
②审核申报企业应提交的申报资料是否齐全合规;
③审核旅行团成员名单上人员姓名与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登记
是否一致;
④审核旅行团成员往返的交通方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审核旅行团住宿情况、人数、景点游览情况是否符合相关
规定。
(3)汽车团:
①审核申报团队是否按规定向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
交团队预报书;
②审核申报企业应提交的申报资料是否齐全合规;
③审核旅行团成员名单上人员姓名与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登记
181
是否一致;
④审核旅行团成员往返的交通方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审核旅行团住宿情况、人数、景点游览情况是否符合相关
规定。
(4)港湾游:
①审核申报团队是否按规定向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
交团队预报书;
②审核团队人数和团队成员身份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③审核团队在湛江游览景点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④审核团队相关资料是否真实、齐全;
审核团队乘船票据的存根联复印件或拍照打印件,审核结
算票据复印件及发票,乘船人数与发票人数是否与该团申报名单
人数一致。
,
(5)湛江一日游:
①审核申报团队是否按规定向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
交团队预报书;
②审核团队人数和团队成员身份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③审核团队在湛江游览景点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④审核团队相关资料是否真实、齐全。
审核游客招徕终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审核团队一日游票据是否符合奖励人数规定。
(6)宣传推广:
191
①审核申报企业应提交的申报资料是否齐全合规;
②审核广告投放合同、汇款凭证及当地媒地开具的广告发票
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③审核客源城市媒体所投放广告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投
放网络广告的须提供有效网址链接)等广告投放的相关记录文件
是否符合。
④审核大型广告宣传招投标证明文件是否合理。
(7)建设旅游服务驿站:
①审核第三方专业审核机构(造价咨询公司或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审核报告(专对驿站的建设资金投入情况)是否符合;
②审核旅游服务驿站服务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③审核设计规划方案、施工图、场地租用或使用凭证、装修
和设施设备配置明细清单、装修费用发票、申报单位对施工单位
装修建设合格验收报告是否符合规定;
④审核《旅游咨询及购物服务类项目正式运营告知书》、旅游
服务驿站的外观及内部服务设施照片各1张,正式运营照片1-2
张是否符合规定;
审核《申报旅游咨询及购物服务类项目奖励资金承诺书》、
《<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旅游咨询及购物服务类项目运营服
务合同》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8)开设湛江特色旅游商品专卖店:
①审核第三方专业审核机构(造价咨询公司或会计师事务所)
-10-
出具的审核报告(专对专卖店的建设资金投入情况)是否符合相
关要求;
③审核专卖店服务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④设计规划方案、施工图、场地租用或使用凭证、装修和设
施设备配置明细清单、装修费用发票、申报单位对施工单位装修
建设合格验收报告是否符合规定;
审核专卖店上架商品(产地为湛江)清单及商品照片和
《旅游咨询及购物服务类项目正式运营告知书》、有关专卖店的
外观及内部服务设施照片各1-2张,正式运营开张照片1-2张
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审核《申报旅游咨询及购物服务类项目奖励资金承诺书》、
《<湛江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旅游咨询及购物服务类项目运营服
务合同》是否符合规定。
(9)开设湛江特色旅游商品综合专卖场:
①审核第三方专业审核机构(造价咨询公司或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审核报告(专对专卖场的建设资金投入情况)是否符合;
②审核专卖场服务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③审核设计规划方案、施工图、场地租用或使用凭证、装修
和设施设备配置明细清单、装修费用发票、申报单位对施工单位
装修建设合格验收报告是否符合规定;
④审核专卖场上架商品(产地为湛江)清单及商品照片和《旅
游咨询及购物服务类项目正式运营告知书》、有关专卖场的外观及
111-
内部服务设施照片各1-2张,正式运营开张照片1-2张是否符合
相关规定;
《申报旅游咨询及购物服务类项目奖励资金承诺书》、《<湛
江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旅游咨询及购物服务类项目运营服务合
同》是否符合规定。
(10)湛江特色旅游商品综合专卖场运营:
①审核有关专卖场年度会计报表、会计账册、纳税申报表等
证明卖场正常运营的财务资料及年度运作情况报告,含投诉受理
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②审核有关专卖场外观及内部服务设施的照片各1-2张是否
符合要求;
③审核专卖店现有上架商品(产地为湛江)清单及商品照片是
否符合要求;
④审核《申报旅游咨询及购物服务类项目奖励资金承诺书》
是否符合要求。
2.现场核查
(1)对于奖励办法中申报引客到我市项目奖励的事项进行现
场核查,根据提供的预报资料派遣工作人员针对景点游览情况对
其进行现场抽查。接收申报资料后根据提供的资料派遣工作人员
对旅行团的住宿情况进行核查(建议采取酒店现场核查或公安局
调取登记资料核查等方式实施),要求住宿情况核查比例100%。
(2)对于奖励办法中申报申报旅游咨询及购物服务项目奖励
-121
的事项进行现场核查,接收申报资料后根据提供的资料派遣工作
人员到现场核查场地相关情况、运营情况等是否符合要求。
(3)要针对确保申报资料与事实一致的目标要求,实施包括
并不仅限于第(1)、(2)项现场核查的具体工作措施。
四、企业资质
项目审核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必须有一年相关旅游营销奖励资料审核工作
经验。经营范围须包含有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游发展
湛江市旅游发展促分
中心
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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