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公告
襄汾县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26日10时起60日内(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本院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侯马市晋都路立交桥南侧侯马新兴纺织城2幢A座1、2层106、206号房产(建筑面积:405.86平方米,房屋用途:商业用途)。
起拍价:1 268 745元,预缴款:1 268 745元,保证金:126 000元,增价幅度:6 000元。
标的基本情况摘自山西紫奇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程家余、杨荟敏房地产估价报告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晋紫估字(2024)第200号)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期开始前一天止(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特别提醒:对于我院公告写明的网拍辅助机构以外的第三方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以免造成损失,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请认准公告中本院委托的网拍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内的咨询电话。
三、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房地产所在地的政府限购政策。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竞买人必须缴纳等同于标的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竞买人(委托人)与被委托人须在变卖期开始前5个工作日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买,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被委托人本人行为。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标的。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变卖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24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特别提醒: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公告公示5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网络司法变卖事项本院已通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变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十一、变卖期开始前,竞买人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在线报名,并以“在线支付”或“转账汇款”的方式将变卖价全款缴纳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的联付通账户。
十二、变卖成交的,若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额外支付钱款,变卖预缴款会直接转到本院指定账户;若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尾款请在变卖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交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在尾款交清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襄汾县人民法院(地址:襄汾县北大街)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交付等相关事宜。
1、本院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襄汾县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汾支行营业部
账 号:9558850510001410718(转账同时附案号:(2024)晋1023执448号、被执行人姓名或名称:程家余、杨荟敏、交款人姓名或名称、交款用途等信息)
开户行所在地:襄汾县新建路2号
开户联行号:102177502928
2、变卖成交后,未竞得者的变卖预缴款按照缴纳时的原路径退回(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按照缴纳时的原路径退回(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变卖标的后,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0357-381519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http://www.tygpai.com)咨询。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引领看样电话:400-006-5392 13934173890(葛先生)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客服专线:4009-010-838
襄汾县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