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FJXW2020038学生小车驾驶技能培训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0/07/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XW20200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学生小车驾驶技能培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7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开遴选文件“附件A:评审标准和方法”中“报价评分方法及技术部分评分标准”现更正如下:“各部分评分分值分布如下:
PF :报价部分评分 满分30分
PT :技术部分评分 满分40分
PB :商务部分评分 满分30分
综合得分为:PF+ PT + PB
一、报价评分方法:(PF:满分30分):
各供应商(单个合同包)的报价得分按以下方式得出:
根据各供应商承诺按每年市场价为基准价下浮。由供应商进行下浮率报价,报价下浮率作为当年度结算标准(扣除优惠折扣率后)。未承诺下浮的或未提供下浮承诺函的不得分。
PF =(1-Fn)/(1-F)×Q×100
PF:供应商报价得分
F:各供应商响应下浮率(按单个合同包)
Fn:遴选基准价即有效供应商中响应下浮最高的响应下浮率(按单个合同包)
Q:价格权值: Q=30%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注:各供应商报价下浮率应保留小数点后2位。(例:下浮1.00%、下浮1.99%等)。
报价下浮率不得超过10%,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市场价:以采购人、成交人每年度9月至10月对福州市范围内随机抽取5家(含)以上驾校的平均收费标准价格(包含所有科目初次考试费用)
每年实际结算费用=每年市场价×(1-成交下浮率)×每年实际报考学生人数
每年度一次对市场价进行调查,每年市场价作为当年度定价标准。
若成交人在每年度市场价调查中弄虚做假,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人违约,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二、技术部分评分标准(PT:满分40分)
遴选项目 | 评审分值 | 遴选方法描述 |
T1、服务方案 | 3 | 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设计科学合理、创新性较强,与技术规范内容要求紧密贴合,内容完整,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设计较为合理、创新性一般,内容较完整,满足项目要求的得2分;方案设计内容基本完整,基本能指导本项目实施的得1分;方案设计不合理、无创新性,与技术规范内容要求背离,方案不提供者不得分。 |
T2、培训过程管理系统性 | 7 | 根据各供应商具备学生培训过程管理系统性程度由评委进行评分: T2.1能够提供智能培训系统的得2分。(满分2分); T2.2学员培训通过微信扫码、指纹、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登录获取培训计划的得2分;仅能够通过帐号密码登录系统的得1分。(满分2分); T2.3实现系统智能记录学员课程培训过程中的驾驶操作(包括刹车、油门、档位、方向盘、行车轨迹等)、课程问题点(驾驶扣分点)的得2分,并能够提供电子化评价报告和学习建议的加1分;部分实现电子化记录学员课程培训过程的数据,评价报告粗糙的(例如:简单的评价通过与否,无任何错误分析及修正建议的)的得1分;采用人工记录或者无评价方案的不得分。(满分3分)。 (须提供现场演示证明并承诺评审小组可随时进行远程查看,无法提供现场演示或无法承诺随时远程查看的不得分。) |
T3、课程拓展性 | 9 | 课程拓展性(能够根据公安类学生警务技能需求,提供防御性应急处置驾驶培训课程或特殊路况驾驶培训课程,包括:高速爆胎、湿滑路面、雪天驾驶、行人非正常过马路、隧道驾驶、山路驾驶、城市道路并线超车的驾驶培训,由评委进行评分: T3.1根据各供应商课程授课方式及效果由评委进行评分:能够通过PPT、视频观看等教学方式提供课程拓展性要求的七项课程中至少四项课程的得2分;无法提供的不得分。(满分2分); |
| T3.2供应商所提供的防御性应急处置驾驶培训课程或特殊路况驾驶培训课程,能够运用可实现且保证安全的实际操作,在防御性应急处置驾驶培训或特殊路况驾驶培训过程中,获得的驾驶行为反馈仿真体感,能够达到以下标准的,满足下述一大项(如: T3.2.1)的得1分,满分7分。(每项课程需满足同时至少48人/班次同时培训,即用于实现防御性应急处置驾驶培训或特殊路况驾驶培训的高仿真度的设施设备不少于12套,否则不得分) T3.2.1高速爆胎: 1)实现车辆在达到100/公里左右时,随机性突发左前轮或右前轮忽然爆裂和轮胎爆裂的巨大响声,触发车辆及方向会向破胎一侧跑偏;当车辆撞击到护栏时,驾驶者会感受到车辆反馈回来的回弹力和震感。 2)当驾驶者操作不当,造成翻车时,在视觉上会看到,实际翻车时的天旋地转,并且在体感上感受到车辆剧烈摇晃。 T3.2.2山路驾驶: 1)具备山路大弯道、急转弯,带有山路视野盲区时出现车辆、山路刹车失灵、山路会车等场景; 2)驾驶者驾驶车辆上坡时,能清晰感受到车头向上翘起,并且感受到车辆上坡时阻力增大,需加大油门保持车辆前行;驾驶者驾驶车辆下坡时,能清晰感受到车头向下俯冲,并且感受到车辆下坡时无需加油门,车速自然提高;驾驶者驾驶车辆过弯时,能感受到车辆有所侧倾;当车辆刹车失灵时,驾驶者能感受到脚制动无响应;当车辆碰撞时,车辆会传递给驾驶者剧烈的碰撞震感。 T3.2.3行人非正常过马路: 1)行人在非斑马线区域,忽然从道路一侧窜出;道路一侧有大型车辆遮挡视线时,行人从大型车辆的车头突然窜出;车辆在转弯时,行人从车辆一侧的A柱盲区窜出。 2)当车辆碰撞行人或障碍物时,会有强烈震感反馈,并伴随声响;车辆碰撞行人时,可看到行人被撞飞,并倒地翻滚。 T3.2.4通过隧道: 1)具备较长的隧道,隧道口有一侧道路封闭,出隧道时突降大雨。 2)驾驶者通过隧道前的减速带时,会明显感受到车辆轮胎跳动感,并伴随声响;可以观察隧道内应用远近光灯情况。 T3.2.5城市道路并线超车: 1)车辆在行驶中正常并线超车;车辆在超车过程中,被其他车辆加塞。 2)当驾驶者加大油门提高车速超车时,能清晰感受到车辆的推背感,并能听到加大油门后的声浪;驾驶者在遇到碰撞事故时,能感受到剧烈摇晃。 T3.2.6湿滑路面: 1)雨天后路面积水湿滑。 2)在湿滑路面行驶时,刹车距离明显增加。 T3.2.7雪地驾驶: 1)雪后路面结冰 2)车辆起步时轮胎打滑;打方向时,感受到车辆方向盘变轻;驾驶者车速过快或急刹车时,会感受到车辆甩尾,和侧飘。 (供应商提供上述7大项佐证材料须包含:视频素材、现场演示证明、设备采购合同、清单、承诺专家组可随时进行远程查看。无法提供佐证材料、现场演示证明和作出承诺的不得分。) | |
T4、技术新颖性 | 7 | T4、技术新颖性:能够响应工信厅创新项目要求,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至少采用虚拟现实(VR)、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之一,采用低耗、低污染的课程提供方式(非课程视频观看,必须学生可操作)。与技术规范内容要求贴合紧密、创新性强、仿真度高,所有课程都能够让学生感受到真实体验,由评委进行评分: (1)使用VR、AR、裸眼3D等先进技术真实呈现培训场景,并能与模拟驾驶舱配合进行培训(真实度85%以上)的得2分;采用显示器呈现培训场景并能与模拟驾驶舱进行培训的得1分;使用传统手段进行培训的不得分。(满分2分); (2)模拟驾驶舱能够根据学员驾驶操作做出相应反应(例如驾驶过程中提速、紧急制动、过减速带、撞车等)的得3分;驾驶舱无论学员如何操作只具备单一震动感的得2分;驾驶舱无论学员如何操作无反馈的不得分。(满分3分); (3)模拟驾驶系统能够建立4种及以上场景变化(必须有防御性驾驶及特殊道路情况驾驶场景,且真实度达85%以上),并能进行模拟驾驶操作的得2分;建立4种以下场景变化(必须有防御性驾驶及特殊道路情况驾驶场景,且真实度达85%以上),并能进行模拟驾驶操作的得1分。(满分2分); (4)无新技术运用、与技术规范内容无关联性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现场演示证明,无法提供现场演示的不得分。 |
T5、服务便捷性 | 7 | T5、服务便捷性:根据教学训练提供的教学场所、设施便利性,由评委进行评分: (1)驾驶课程学习地点距离采购人(警察学院西大门)2公里以内的得7分; (2)驾驶课程学习地点距离采购人(警察学院西大门)大于2公里小于等于5公里的得5分; (3)驾驶课程学习地点距离采购人(警察学院西大门)大于5公里小于等于8公里的得3分; (4)驾驶课程学习地点距离采购人(警察学院西大门)8公里以上的不得分。 (须提供租赁年限自本项目发布采购公告之日起不少于5年的租赁合同或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由高德地图驾车导航测得车程距离截图及教学场所实景照片。) |
T6、考试场景模拟训练便利性 | 3 | T6.1根据各供应商考试场景场地个数,由评委进行评分:供应商能够提供福州市内不少于2个模拟福州市实际考场的场地或虚拟现实考场(等同VR场景且仿真车驾驶操作)的得3分;提供1个的得1分;其他的不得分。(须提供证明素材及教学场所实景照片) |
4 | T6.2根据各供应商考试场景场地距离,由评委进行评分: (1)实际模拟考场或虚拟现实考场训练场所地点距离采购人(警察学院西大门)2公里以内的得4分; (2)实际模拟考场或虚拟现实考场训练场所地点距离采购人(警察学院西大门)大于2公里小于等于5公里的得2分; (3)实际模拟考场或虚拟现实考场训练场所地点距离采购人(警察学院西大门)大于5公里小于等于8公里的得1分; (4)实际模拟考场或虚拟现实考场训练场所地点距离采购人(警察学院西大门)8公里以上的不得分。 (须提供实际模拟考场或虚拟现实考场训练场所租赁年限自本项目发布采购公告之日起不少于5年的租赁合同或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由高德地图驾车导航测得车程距离截图及教学场所实景照片。) |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0年07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警察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
联系方式:林老师 0591-835073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联系方式:蔡先生 0591-87807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电 话: 0591-87807330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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