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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拨付生猪定点屠宰肉品统一配送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8/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4.43万元
招标公司淳安县农业局
招标联系人余爱珍
公告正文
关于拟拨付生猪定点屠宰肉品统一配送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统一配送工作的通知》(淳政办函[2018]18号)、《关于下达生猪定点屠宰肉品统一配送项目实施建设计划的通知》(淳屠管〔2018〕1号)等文件精神,由杭州千岛湖泰众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实施的生猪定点屠宰肉品统一配送关于屠宰厂设施设备改造提升、乡镇肉品配送点项目建设任务已经完成。 项目建设实际投入资金134.43万元,结算审计金额132.08万元,根据上述文件要求,拟拨付财政补助资金67.89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余爱珍 电话 :64837103

通迅地址:千岛湖镇新安北路54号 邮编:311700

淳安县农业局

2018年11月8日

生猪定点屠宰肉品统一配送项目建设拟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所属部门

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实际投资

审定金额

财政补助资金

其中

省补

市补

淳安县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杭州千岛湖泰众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设施改造

淳安县千岛湖镇睦州大道202号

63.43

62.61

31.31

47.89

20

屠宰设施提升

36.69

37.11

18.56

防疫设施改造

3.04

3.02

1.51

配送和监控管理

21.87

20.79

10.40

乡镇配送点改造

汾口镇、威坪镇、大墅镇、临岐镇

9.40

8.55

6.11

合 计

134.43

132.08

67.89

47.89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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