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公告】天鹅丽都四期电缆、配电柜、变压器项目
金额
2131.6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9231801260102
预算金额2131.66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浩昌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真艳0515-8728198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13
公告正文


天鹅丽都四期电缆、配电柜、变压器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09231801260102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鹅丽都四期电缆、配电柜、变压器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私有,出资比例为 100% 。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主要为电缆、配电柜、变压器及配套设备的采购以及与其相关的运输、装卸、验收、检测、售后等服务(不含安装),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 2131.66 万元。

2.3项目地点: 阜宁县天鹅丽都

2.4工 期: 20 个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合格,江苏省居配办最新居配小区验收标准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二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缆、配电柜、变压器制造厂商或该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

3.1.2 安装单位资格

3.1.3 相关人员要求

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24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1.4 设备品质要求

要求:

投标设备必须是质量好、性能优的知名品牌产品。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质量要求:“合格”标准,通过县电力公司、省公司、第三方检测机构的验收,质保期二年。

3.1.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及阜宁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1.1.1以及11.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13日09时00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抵达开标现场,也可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盐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常见问题解答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通榆北路228号 地 址: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栋八楼

邮 编:224400 邮 编:224400

联 系 人:刘浩昌 联 系 人:徐真艳

电 话:15295339332 电 话:0515-8728198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传 真: 传 真:

2022 11 28

文件正文PDF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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