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河池市老虎山片区棚户区改造芝田异地安置工程、河池市体育场及地下停车场项目、河池市金城江城区雨污分流及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一标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ct202320836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韦工0778-210705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由于工程建设需要,现对河池市老虎山片区棚户区改造芝田异地安置工程、河池市体育场及地下停车场项目、河池市金城江城区雨污分流及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一标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河池市老虎山片区棚户区改造芝田异地安置工程、河池市体育场及地下停车场项目、河池市金城江城区雨污分流及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一标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二、项目编号:HCCT202320836号
  三、工程概况:
  (一)河池市老虎山片区棚户区改造芝田异地安置工程位于河池市金城江区城西新区芝田屯,立项批复文号为河发改审批[2014]234号。项目总建筑面积66111.22m2(其中计容建筑总面积为226427.66m2,不计容建筑总面积为46917.15m2),建筑密度38%,容积率3,绿地率30%,机动车停车位361个。本项目主体工程区包括三栋高层商业住宅楼(其中1#、2#楼为地上29层、地下2层的商业及住宅综合楼,3#楼为地上27层、地下2层的商业及住宅综合楼)和一栋4层的综合幼儿园,以及人防工程、社区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二)河池市体育场及地下停车场项目位于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内,立项批复文号为河发改审批[2013]372号。项目总建筑面积16519.7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计容)9938.47m2,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容)6582.8m2本项目主要建设一座标准体育场、1层地下室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建筑密度12.76%,容积率为0.22,绿地率为36%,机动车停车位192个。本项目主体工程区主要建设一座标准体育场、1层地下室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并布置一处施工生产生活区和一处弃渣场。本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2430.23元。
  (三)河池市金城江城区雨污分流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污水管网改造涉及河池市人民政府至水泥厂泵站段、民族中学至江北东路片区、二桥至肉联厂片区、香格里拉至铁路抽水房、民族路(南新东路~江南西路)段、人民机械厂至瑞临线与西环路交叉口片区、香炉片区等七个片区管网长度约为11010.1米,建安工程费用约3438.18万元。
  四、采购服务内容
  (一)工作内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一是对本工程现状施工期和试运营期进行水土保持监测(监测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施工区域水土流失危害监测,水土保持措施数量、质量及效果监测等),编制项目施工是否会造成周边区域水土流失,具体类型、强度与分布特征、危害及其影响情况、发生发展规律、动态变化趋势等;二是协助甲方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二)服务期限及成果文件要求:自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完成报备为止。
  五、服务费用
  (一)河池市老虎山片区棚户区改造芝田异地安置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费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河池市体育场及地下停车场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费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河池市金城江城区雨污分流及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一标项目河池市金城江城区雨污分流及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一标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费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二)竞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次招标服务内容范围内全部工作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合同项目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仪器、运输、检测与试验、安全警戒、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
  六、竞标人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具有独立法人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具备实施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能力,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专业为水土保持);
  (四)投标单位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及处于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期限内。
  七、中标人确定办法
  (一)有效报价:河池市老虎山片区棚户区改造芝田异地安置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报价<15000.00元;河池市体育场及地下停车场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报价<15000.00元;河池市金城江城区雨污分流及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一标项目河池市金城江城区雨污分流及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一标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报价<50000.00元,为有效报价。
  (二)确定中标人:采用最低价法确定,合并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人,以此类推排列出第二、第三中标人,如出现同等最低报价的,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
  (三)不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作废标处理;
  (四)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根据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水土保持监测单位不得作为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编制的第三方机构,即已中标项目水土保持编制服务的单位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但不能作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单位。如是已中标水土保持编制服务单位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且报价最低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延顺第二名为本次采购活动的中标单位。
  八、报价文件按以下资料提交
  (一)报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授权委托人递交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截图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每页需加盖公章,然后装订成册加盖骑缝,报价文件需用文件袋密封后加盖公章,不按编制要求编制的报价文件无效。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3年10月28日17:00时前在河池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楼208室采购招标部(河池市金城江区金碧路25号)递交,逾期不受理。注:
  (1)文件封面:标题为报价文件;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日期;
  (2)密封要求: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十、合同签定
  签定合同时,按第一中标人投标报价作为合同价进行签约,第一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约,如不能按时完成签约,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因失信行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并依此类推。
  十一、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河池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碧路25号             
  联  系  人:韦 工
  电      话:0778-2107058     
 
  附件:1、报价表
     2、合同范本
 
 
                                  河池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