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南新家园邻里中心项目已由嘉兴市湘家荡区域开发建设管委会综合管理办公室以嘉湘〔2024〕39号文(全省统一赋码:2306-330402-89-01-18556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兴市东部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嘉兴市东部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主体建筑部分东至自然河道(潭港)、南至湘家荡大道,西至里仁街,北至里仁街;配套设施提升部分主要位于江南新家园沿河景观带内(北至三店塘,东至潭港,西至三店塘,南至湘家荡大道)。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383平方米,新建建筑总建筑面积为13973.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9643.6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329.91平方米)。地上为一幢三层建筑,地下为一层汽车库,主体建筑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配套建设邻里中心内部广场、生态绿坡,同步提升邻里中心周边沿河景观及配套设施,总改造用地面积81000平方米。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地下室(兼人防)、建筑装饰工程、水、电、暖通、智能化安装工程、亮化、消防、室外广场及绿化景观等配套工程。
项目总投资概算金额13599.1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9730.46万元。
招标部分估算价:203.1447万元。
本项目施工招标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2.3招标范围:江南新家园邻里中心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4工程咨询服务目标:
2.4.1专业咨询服务目标:提供项目全过程工程施工监理、施工阶段造价咨询专业咨询服务,质量目标:合格,争创“南湖杯”优质工程。
2.5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及内容:
2.5.1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后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参与项目设计文件的内部审查、参与设计文件优化会议提出设计优化建议、进度管理、投资管理、施工现场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监理、设计管理、项目的验收及移交,项目维保期的管理、档案信息管理及与审计等的配合工作。
2.5.2工程造价咨询: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和工程结算初步审核。
其中:
2.5.2.1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前期阶段评审
熟悉工程图纸,依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约定,结合初步设计文本、计价规范等对通过审图后的施工图及预算进行全面审核,并出具报告。
(2)过程中的造价控制
①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
②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
③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依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评审意见;
④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询价等发生的费用,并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⑤协助业主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提供完整的全过程跟踪评审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做好造价指标统计以及资料归档工作,并填写资料清单;
⑥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评审服务。
⑦其它与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工作相关咨询服务。
2.5.2.2工程结算初步审核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根据工程合同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工程计价依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审核工程造价;
(2)现场踏勘、计量复核;
(3)工程量、工程要素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进行审核确定;
(4)编制工程结算初步审核报告;
(5)其它与工程结算初步审核工作相关咨询服务。
2.5.2.3在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结算初步审核咨询服务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执业操作规程》及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进行规范操作。
2.5.2.4组织思想品德好、综合能力强且经验丰富的咨询人员,咨询工作开展过程中若碰到问题需招标人协调的,需向招标人及时反映,并加强主动性、积极性及协调能力,以确保咨询工作的顺利完成。
2.6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接收委托项目开始,直至建设项目全部投入使用及合同责任期满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3.1.2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单位拟派。联合体成员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如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分项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国家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监理分项负责人(总监):具备注册国家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2.3造价分项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3.2.4项目负责人、监理分项负责人、造价分项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3符合条件者均可参加投标,省外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的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网站(嘉兴)。
4.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网站(嘉兴)(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08日09时00分。
4.4未取得“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网”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注册登记手续,取得用户名和密码。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网→投标人注册”栏目进行操作。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请先在电子投标系统(招标公告—我要投标)中填写、完善投标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08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采用直接送达方式,递交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嘉兴市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网上公开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3万元人民币,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银行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证保险(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请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办理,网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index/index.html?type=3,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担保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担保;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账,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
7.2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单位全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分行,账号:193999010400415583000000429(提醒:嘉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每个项目单独生成子账号,以在嘉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本项目信息发布自动生成的本项目专用账号为准)。
7.3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可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办理,网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index/index.html?type=3,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
7.4投标保证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下列不可预见情形:(1、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文件;2、金融机构/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3、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4、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5、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招标人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维护方、金融保函机构核查情况,若投标人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在开标时予以记录、载明,提交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效力。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兴市东部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湖区七星街道 地址:嘉兴市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9楼910室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人:缪秋剑
联系电话:0573-83903030 联系电话:18867688781/0573-82062457(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