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国门大道和国道G219线区间测速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9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CZC2024-C3-50560-GXGN
项目名称:东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国门大道和国道G219线区间测速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捌拾捌万元整(?288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捌拾捌万元整(?2880000.00)
采购需求:东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国门大道和国道G219线区间测速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没有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及现场截标环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使用CA认证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后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截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9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开标室1政府采购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东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防城港)。
2. 本项目政府采购落实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监督部门
名 称:东兴市政府采购中心
电 话:0770-7690518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广西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广西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在“广西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投标人登录“广西政采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投标人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录“广西政采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95763)及响应文件的提交。
(3)CA证书在线解密:投标人投标时,需携带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
(4)投标人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投标,否则后果自负。
(5)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本项目不接受未登录“广西政采云”平台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投标活动。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广西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8.本项目为远程异地全流程电子评标,评标主场设在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副场设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东兴市北仑大道511号
联系方式:郑卓珠 0770-2289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茶花园路6-1号南湖翠苑4层0431A号、0431B号、0431C号
联系方式:0771-57255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愿
电话:0771-5725583
采购人:东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9日